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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短篇故事如何写作

发布时间:2024-01-28 00:37:30

‘壹’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

我们都了解爱,也能够去诠释爱,但我们并不能真正的懂得什么是爱情,爱情不只是浪漫,还有责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短篇浪漫 爱情 文章 的租斗拦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1:为你,千千万万遍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娇玫万朵,独摘一支怜;满天星斗,只见一颗芒;人海茫茫,维系你一人。 -----题记

喜欢这么一个人,他比你大不了多少,你却只爱叫他一个人大叔;喜欢这么一个人,他弊胡吻你时,空气中弥漫着都是甜甜软软的果冻味;喜欢这么一个人,他看你时,你会忍不住的心跳加速。你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我说:“娇玫万朵,独摘一支怜。”

不知不觉喜欢大叔已经一年多了,喜欢他什么,我不知道,仿佛一切都来的那么刚刚好。即使他对我没有感觉,我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喜欢。我想有时候,人的一生应该要疯狂一次吧,无论是为一个人,一段情,亦或是一场旅行。

我每天都会忍不住的找大叔聊天,因为喜欢一个人真的藏不住的,就像日出日落,海涨海退,那是很自然的事,大叔有时候也会理我一下,有时候忙起来也会无暇顾及。我们谈论着各种各样的话题,有些更不应该是从女生嘴里说出,但在我看来,只有面对他的时候我才能把话说的那么坦然。

可又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把自己活得很委屈,你看着他在微信跟别人调侃,却没有即时给你回复,内心的失落他不懂。有时候看着他每个周末出去与人聚会喝酒,而你却不能跟他一起,这时候,你会胡乱嫉妒在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许是同事,也许是朋友,哪怕是一个销空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你也会心生的嫉妒,只因为他们能遇见他。而有时候,看着他喝醉酒难受的样子,比知道他不爱你更难受。

有人曾说我:“你怎么那么傻,世界不缺一个他,何必要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拒绝那些爱你的人呢。”我想这世界上的傻姑娘不只我一个吧,聪明的姑娘因为爱情都会变得智商为零,何况我还是一个不聪明的姑娘。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喜欢我的,只是还没到那个时候而已,我知道他会在三十二号喜欢我,星期八喜欢我,在二十五点喜欢我,在六十一分喜欢我,我可以等,哪怕等不到,但我还是会喜欢他。

大叔,你知道的,放狠话的是我,没出息的是我,放不下的还是我,在那些能回头的日子里,你一定要多回头看看我哦。为你,千千万万遍。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2:那些以玩笑说出口的话,往往是最真的表达

作者:不倾城

有人说世上从来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多少真心话在玩笑中说出口,只是不想让懂的人,怎么都不会懂。

是啊,有多少想要真心表达的话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奈说不出口。

很想念一个人,清醒的时候放不下矜持,隔绝不下彼此之间的距离,于是会在某一次大醉过后借助酒劲把所有想说的话诉之于他,然后第二天酒醒过后,身边有人说起,你矢口否认,把它解释成酒后胡言乱语,可是你心里最清楚酒后的胡言却是最真的真言;

很喜欢一个人,却害怕得不到想要的回应,最后连朋友的位置都没办法保留,可是心里却有隐隐的不甘心,或许知晓心意彼此会有另一番可能,抱着这样的侥幸,于是会选择在 愚人节 这样的日子里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若被拒绝,还可以笑着说:你竟然当真了,我和你开玩笑呢,哈哈哈。然后转身后便是长久的失落。

你是否也是这样的人?那些倔强又违心的话,总是可以轻易地说出口,而那些甜言却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表达,怕一片真心被辜负,怕得不到回应,反而会打破之前关系的平衡,于是很多真心话便以玩笑的口吻说出,一边期盼着他能够给予回应,一边又打着哈哈,我和你开玩笑呢,以此来掩盖心底的失落。

叶子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姑娘,喜欢打打闹闹,喜欢开玩笑,身边有很多关系很好的哥们,文轩就是其中一个。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等自己意识到之时,早已深入骨髓。

因为彼此关系很亲近,所以什么样的玩笑都开过。曾说过如果找不到心仪之人,干脆俩人凑合过;也曾说过未来的那个他要按照文轩的标准找,一样的帅气逼人,一样的幽默风趣,一样地懂得照顾别人的情绪。或许从那个时候起自己便已经对他产生了超越朋友之间的感情吧。

后来的他们依然保持着之前的关系,一起吃喝玩乐,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可是叶子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悄悄改变。

会更加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会忍不住地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有女生的搭讪会忍不住试探。

也会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表明自己的心意,可是却鼓不起勇气。

因为太过于熟悉,所以她一直都知道文轩喜欢的女子的类型,而自己大相径庭,她也一直知道文轩心中住着一个求而不得的人。她害怕自己的表白会让彼此间滋生间隙,再也回不到当初。

清醒的时候尚且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但是酒醉之后却再也难以控制。

那天是自己的生日,然后一大群朋友为自己庆生。只记得喝了很多酒,记得说了很多话,然后便断片了。直到第二天听朋友说起,才知道原来所有的心事都已表明。

可是他们却认为你只是酒醉后的胡话。你鼓足勇气,决定彻底摊牌,你说如果我说的是真心话呢?他们却一致认为你还没有彻底清醒在开玩笑。看吧,习惯开玩笑的人,你唯一的一次认真都会被认为是玩笑。

一群人喧闹,然后你笑的比谁都大声,是啊,我真是喝糊涂了,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他长的那么丑,脾气又那么臭。哈哈哈,可是其实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些才是违心的话。

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习惯于伪装自己的情绪,装作一副百毒不侵的样子;

你会说很多狠话,很多违心的表达,却从来不肯透露自己的一点软弱;

你表面像一块石头一样坚硬,只是不希望把自己的悲伤暴露,宁愿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也不愿承认(⊙o⊙)哦,我是真的喜欢。

所以你对酒精情有独钟,因为只有酒醉你才能把自己心底的秘密袒露出来,以不清醒的方式,以可以为自己留一丝防线的余地,即使失败,你也可以以醉后的胡言来掩饰;

所以你才会在很多次说过的话后加上一句:哈哈,你当真了,我是开玩笑的。只有这样,你才能够保有最后的一点尊严,不至于一败涂地。

你就是这样一个倔强的人,倔强地为自己构造一个屏障,可以随时随地保护自己。

可是也只有你自己知道那些玩笑的背后才是最真的表达,而很多时候你说的很多脱口而出的话:比如不喜欢,比如你走吧,比如不想念,这些可以轻易说出口的话却最违心。

我们总是这样,不善于表达情感中最柔软的部分,却可以把那些坚硬轻易地表达。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们都可以少一点口是心非,多一点坦诚相待,是不是我们会过的更简单一点?

其实我们终其一生也都在寻找那个懂你的人,他可以看透你所有的口是心非,也可以读懂你玩笑背后的表达。懂你的沉默不语,小心翼翼地呵护你的孩子气。

我希望这样的他早日来到你的身边,让你能够放下所有的伪装,无需再以玩笑来掩饰真心,无需借助酒精来表达感情,尽情地活出自己。

短篇浪漫爱情文章篇3:暗恋,是最纯净的告白

来源:网络

暗恋,是学校午睡的时候偷偷看他一眼,就能进入甜蜜的梦乡;

暗恋,是做课间操时用眼睛到处搜寻他的身影,又担心被发现的小心翼翼;

暗恋,是写遍满满的 日记 本,是写下烦忧甜蜜的诗词,是偷偷地在落叶满地时的想念。

在我们的青春中,总会有这么一个人出现,他就像青春岁月中的一道阳光,划破了黑暗,永远闪耀地存在于我们的心中,专属于那段青葱岁月。

赵梓曜就是我青春里的一道光。认识他那年,我初二。

我们的学校坐落在离乡镇很近的村落里,四周全是麦田原野,对面是一条河沟,夏日的时候,开满了荷花,煞是好看。每次经过的时候,悸动的心里都会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

学校里汇集了四里八村的孩子,我第一次到这样的学校读书,内心充满了好奇与不安,小心翼翼地生活,又探头探脑地张望外面的世界。

赵梓曜就是这个时候来我们班级的。据说,他是因为打架而被别人开除了。我不以为然,他看起来白白净净、斯斯文文,总是穿着格子衬衫,一双无辜的眼睛看起来很有欺骗性,虽然读书的时候不怎么专心,但沉默的时候很多,也从未捣乱过课堂,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打架呢?

有一天晚自习,有一个男生——身高一米八,是我们班最高的男生,我作为班长收作业的时候,他不耐烦地推了我一下。

赵梓曜仗义地出言,一字一顿:“你不该对女孩子动手的。”

“关你屁事?”那个男生用很大的声音说,有些吵闹的晚自习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着赵梓曜。

赵梓曜脸色如常,没有搭话,继续沉默。

所有等待看笑话的人都有些败兴,有些嘲笑地看着赵梓曜。

只不过,当那个周末,所有人都回家的时候,据说,赵梓曜叫来了两卡车的人,和那个一米八的带来的不足十人,展开了碾压式的斗殴,至于场面有多血腥我是不得而知,因为当时我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家赶。

我家距离学校有20里路,每个周末放学后,我都穿过一个又一个村落,绕过一条又一条河,河边是黄色的野菊花,我摘了一朵,戴在耳朵上,也无人看见。

等到我回去的时候,一米八的座位已经空了,据说他手下的几个小喽啰也被赶回了老家,从此,赵梓曜就奠定了他学校老大的地位。

我的心一刹那就潮湿了,尽管不全是为我,尽管他只是仗义出手,尽管刚转学过来几天的他可能不认识我,但我的心,还是忍不住悸动了。

我第一次尝到了被保护的滋味。

但我从未对他有非分之想。他当时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关系很好,那个女孩,跟我一个村,是从小嘲笑我最厉害的人。林倩倩,从小就很漂亮,家境良好,每天像洋娃娃一样穿着漂亮的衣服,小时候有一次带着几个小女孩来找我。

“你要是亲你的羊一口,我们就不揍你。”

我很喜欢我的羊,于是我很快在羊身上亲了一口。

她们哈哈大笑:“不行,要亲嘴哦~”

我艰难地看着自己的小羊,深绿色的草汁沾满了它的嘴巴,这有点困难。

“快亲,不然打你哦。”她扬了扬手里的柳条。

我忍着恶心,亲了一口。

哈哈哈哈,她们笑的花枝乱颤,蹦着笑着跑了……

长大了以后,她更漂亮了,皮肤洁白,身材高挑,总是穿着白色毛衣,蓝色牛仔裤,这才是青春的模样。

他和她很般配,我如是想。

他们是前后桌,每天都会聊天,青春正好的女孩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落在耳边,在阳光的照耀下很是好看,男生爱意满满,额前的碎发落在黑色的眼睛里,就像树叶落在湖水里。

画面美好,不忍打扰。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说:“老师,我要换位置。”

“你要换哪里?”我们的老师,一直很宠他。

他指了指我后面的位置,我的心咚咚直跳,脸红的可怕。

他如愿以偿地坐在了我的后面,班里有传言说,他们因为吵架了,所以赵子曜才申请换座位。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他坐在我后面,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从那以后,我上课的时候背挺得更直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直到有一天上课的时候,他突然用笔捅了捅我的背,我差点叫出来,不敢回头,然后就看到一张纸条递了过来。

“班长,你成绩那么好,帮我补补课呗。”能想象出他写下纸条的时候痞痞的样子。

我的手紧张得出了汗,浸湿了纸条,没有回复,怕暴露自己太紧张的心情。

下课后,他又用笔捅了捅我的背:“班长班长,这里我没听懂,你能给我讲一下吗?”我回头,是他眨巴着双眼无辜的样子,嘴角翘起,痞帅痞帅的。

我低下头,用蚊子般的声音给他讲了一遍,他听完后:“班长班长,你讲得真好。”

我的脸又红了。

从那以后,每天都是“班长班长”的声音,犹如天籁。

我们已经培养出了默契,他用笔捅我的背,我就背过手去,一定有一张纸条塞在我手心里。我们什么都聊,什么都说,比如“数学老师讲题的时候总是一股大蒜味,熏死人了,你以后别问他题了。”“你更适合长头发,以后留长吧。”“中午的时候帮我带饭吧,我好困要先睡一觉。”稚嫩的笔迹,一张又一张,我都保存了下来。

他最喜欢的偶像是周杰伦,每一首歌都会唱。很多时候周末放学的时候,我都不走,他也不走,就留下来 唱歌 给我听。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

每一首歌,他都唱的很像原唱,在录音机是奢侈品的青春里,他就是我的神。

因为他每天的“班长班长”,所以我可以忍受回到宿舍被以那个漂亮女孩为首的孤立;

因为每个周末听他唱的周杰伦,所以我可以忍受漫漫长夜才走回家后被父亲的责骂;

因为他每天的笑容和言语,所以我可以忍受衣服被子上莫名的污渍和女生的冷言冷语。

我从未想过和他在一起,他在我心中,是仰望的存在。能够在心里默默喜欢,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连这份满足,都要被人夺走。

一天晚上,我被教导主任叫进了办公室。那个胖胖的男人用冷酷的语言说:“林倩倩丢了一百块钱,在你的床上已经被找到了,你被开除了,现在收拾收拾东西走吧。”说完,就让我回宿舍收拾东西。

我蒙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大声解释,可是我发不出声音来,我想吼,想叫,可是我怎么也说不出来话。

几个老师过来,推搡着我,让我回宿舍收拾行李。

“我,我没有啊,我一直在班里啊,老师,怎么回事?你告诉我啊1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教导主任推了推眼睛,用不屑的目光看着我:“学校看你贫困,才免了你的学费,让你来读书,现在出了这种丢人的事,你还有什么理由留在学校?赶—紧—滚—蛋,别闹得全校学生都知道了,这也是我给你最后的体面。”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我不善与人争吵,总是忍让,我不善与人交流,总是孤独。我一直退退退,可是,哪里是我的退路呢?

绝望在心里蔓延,我无话可说,教导主任也是我们村的,还是林倩倩——那个漂亮女生,那个让我跟羊亲嘴的女生的叔叔,是最后的体面吗?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陷害我呢?

我从来不与人耍心机,可不代表我不懂人情世故。越小的地方,越是充满了关系,而我,什么都没有,我争不过。即使我抗争,也争不过。

我去教室收拾自己书本,班级里的学生已经知道了,不用说,一定是林倩倩说的。就连他,也用不屑的目光看着我,好像我是什么脏东西一样。

我没有哭,也没有说话,没有跟任何人告别,就这样,离开。

我背着自己的行李,抱着自己的课本,一深一浅地走在回家必经的路上,马上就要到冬天了,玉米地里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杆子了,被火烧过的野草散发出奇特的味道,竟然格外好闻,野花已经要枯萎成了灰色的模样。夕阳落在了田野上,温暖已经消失,只留下莫名的悲壮。

回去之后,告诉父亲,父亲苍老的脸上落下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他一下子倒在了厨房的地上,不停地哭,却没有一丝声音,我呆呆地站着,面无表情,不解释,不辩解,不说话。

后来,我病了大概有半年的时间,那是抑郁症初期的征兆,却被当时的医生误诊了。

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同学。

初三那年,几个月来,我都是每天两个馒头,不吃菜,攒了26块钱,给他买了一本周杰伦的书,寄给了他,请同学代笔写了几个字:

再见,赵梓曜。

我的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地告别,后来,我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一次也没有,我不知道他是娶了谁家姑娘,生了几个娃娃,是否还记得,曾经走过的校园操场,曾经漫步的林荫大道,还有,是不是偶尔,也能想起那个土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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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爱情故事写作技巧

1.题材要新。如果能达到让主编眼前一亮的程度,文笔差点也可能过稿。

2.故事情节要迂回曲折,环环相扣。总之,情节点越多,故事就越好看。不过,这里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情节一定要有真实感。我们可以利用发散思维天马行空地去想象,但是,必须做到合情合理。也就是说,虽然故事是创作的,却不能有明显的编造痕迹。

3.好看的故事,悬念一定要足。高明的写手,会在每一小节的结尾,留点扣人心弦的悬念,只有这样,才能抓住读者的阅读欲望,让他们跟着你的笔触寻找事情的真相。

4.细节要感人。说白了,情感故事就是煽情。很多情感故事拼的都是细节。所以,你创作的细节一定要新、要暖,要擅于挖掘读者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一篇稿子,如果能让编辑拿出纸巾擦眼泪,至少已经成功了一半。这个我有经验。稿子发给编辑后,凡是回复“清心,这篇我读哭了,请留我送审”的,基本没有不过的。

5.节奏要紧凑。一篇故事就是一段旅程,而旅程既可以枯燥无聊,也可能丰富多彩。试想一下,你开着车在高速上行驶,窗外上百公里全是没有特色的平原,你一定比较容易疲倦。但是,如果你走在依山傍水的乡间公路上,此起彼伏的美丽风景绝对会让你流连忘返。所以,有经验的写手会在创造精彩场景上下功夫,让自己的叙述像漂亮女人的身材一样凹凸有致,自然会给编辑和读者带来美妙的阅读体验。

‘叁’ 关于怎样写好爱情小说这件事

当小梦邀请我到谈情说爱学习群做分享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拒绝,第二反应还是拒绝。

签约之后,也会被问到要不要开课,我的答案异常坚定,不。

一来呢,觉得自己写文时间不长,并没有水平高到哪里去,也没有好的人生经验可以分享。为人师,传道授业解惑也,不管是讲道理,还是传授经验,抑或是答疑解惑,我皆不擅长。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太过痛苦。浪费自己的时间,浪费听者的时间,与谁都无益。

二来呢,写作这件事,是过于私人化的东西,个人的经验,无法大而化之,推广适用。关于素材的收集,关于笔法的运用,写作路上这样那样的好习惯,可以通用的技巧,你随便看一本写作技巧的书,网络一下经验,便会有五花八门的好方法给到你,实在没必要开课一讲。

三来呢,对于目前越来越多的课程开设,我常常会想到一句话:听了太多的道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放到这里便是:听了太多的培训课,依然写不出好文章。

多读,多思,多写,写作路上,没有捷径,唯这六个字而已。 在我看来,与其到处着急忙慌地听课,不如将这六个字付诸实践,去做便是。

然而小梦说:你写了那么多爱情小说,你就告诉我如何写一篇好的小说,从构思到下笔再到收尾,你是一步步怎么做的?

我的答案几乎让他吐血: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啊……

小梦依然坚持不懈:你好好想想,将这些步骤一一分解,用一种具体化的形式,将它表达出来。就像你将脑子中朦胧的情节和线索,转化成具体的爱情小说,再用文字表达出来一样。

在此之前,我从未试过这样的剖析方式,也许是我不擅长总结的性格使然。

关于写小说这件事,作为初学者,我现在还没有做老师的水平。但作为一个写爱情小说的尝试者,我个人的经验确实还是能够分享给大家。

受小梦所托,有了以下这些文字,以供在谈情说爱学习群分享使用,个人经验,一家之言,局限颇多。如果对各位能有一丝一毫的启发,也便是文字的意义所在,经验的意义所在。

我2017年3月开始在写文,最初的时候我对自己的定位是写影评,因为我特别爱看电影,每周都要去电影院至少一次。

可是,数据却特别惨淡,到现在为止那几篇文章,点赞数都不到50。

写人物文和影评文,不像写小说,坐到电脑前就可以写。写文章之前需要做很多的准备工作,剧照截图,影片台词,人物生平,历史地位……等等,是很耗时间的一种文体。我写这几篇文章,真正写文章用的时间很短,基本上一个晚上就能把字码出来,但在此之前,至少需要两三天,把这个人物在剧中出现的场次串联一遍。

刚开始写文章的时候,不像现在心中有数,比起数据更关注文章质量的状态。那时,对自己还没有一个很明确的定位,需要借助外力来树立自信。花费了时间和心血,数据惨淡是一个很严重的打击,所以,我就开始想换一个方向写写看。

加上3月底开始在谈情说爱专题做编委,每天审稿爱情相关的文章,我就尝试写爱情小说和个人成长的情感文。写的时候很轻松,不需要提前准备太多资料,而且反响还不错,所以4月份开始我将重点放在爱情小说上。

我之所以说自己的文章是爱情小说,而不是爱情故事,因为我的文章故事性不强,基本上每篇文章不超过5个场景转换,没有大的情节变动。我花了大量的篇幅去做人物心理活动和场景的描述。

很多人都说,小说和故事最大的区别在于,小说侧重刻画人物,故事侧重情节起承转折。从这一点上,我只能将自己的文章定义为小说。

我比较幸运,在刚开始写文没多久,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定位。对于每个人来说,初步尝试一件事的时候,都需要这样的信心:我适合这个,并且我能做好。

我希望我们都能建立这样的信心,还有多少那么几分的傲气。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快乐不气馁,这条路很长,这一点至关重要。

事实也证明,我的定位没错。到6月份的时候,沿着爱情小说这条路,我达到了签约作者的标准,不过当时没想着申请。到8月份邀请我签约,也是因为他们觉得我爱情小说那个文集不错,认为比较适合出版。

多尝试之后,找到适合自己的,然后将力量集中,去在那个领域做到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的最好状态,就是我在写文半年,得出的最适合这里的经验。

假如你打算往写小说这条路上发展,在一切开始之前,不妨先试着问自己两个问题:

1、你为何一定要做写小说这件事?

2、做这件事是否让你专注、让你快乐?

乍看之下,这两个问题有些相像,但认真回答,你便会发现它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

一个确定了你的写作动机,一个决定了你的写作持续性。

我先来回答第一个问题。

就我个人而言,从年少时,便有混混沌沌的意念在脑海里盘旋,在我还说不清这些意念是什么之前,我被它们困扰。有一段时间,特别容易跑神,被随处可见的事物、人物引得思绪乱飞,不自觉间会陷入到自己的想象中。

这一度让我很痛苦,人群之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后来有一天,我尝试将这些意念转化成一个个的文字、词语,用逻辑将其排列组合后,变成一篇篇故事,那些混沌的意念,逐渐清晰,脉络分明起来。

从这个视角来说,写小说对我来说是非写不可,理清思路,抒发感情,表达对这个世界的观点和看法,从而更清楚地了解自己。

即便在当下没有什么可写,但如果你也有非写不可这般急切的表达欲望,那么,放开手、尽其所能将这种欲望转化为现实吧。

我再来回答第二个问题。

大家都清楚,写作是一个寂寞的过程,甚至可以用艰难来形容。你坐在书桌前,打开电脑,开始敲下一个又一个在此时只有你自己看到、懂得的文字,为每一个词反复推敲,每一个句子来回琢磨。

有时候你写了一段自认为很好的情节,一拍大腿:“我去,我简直是天才。”或者你卡文、半天写不出一个字,抓耳挠腮怀疑自己的时候。

你蓦地发现,在这个过程中,无人喝彩,也无人拍砖,唯有你一个人而已。当写作这条路越往下走,你越会发现,这是一条无人陪伴的路。

敲击键盘、构思文章,如果能让你不自觉陷入专注和快乐的状态,你才有可能走得更远。

写小说发自本心,且本身能让你快乐专注。满足了这两点,我认为你是一个有天赋且有持久力的选手。

当我们有了这个大前提之后,我们开始为写作,尤其是写小说来做些准备。这个准备过程会旷日持久、充斥在你的每一个日常行为习惯中。我分五点来谈:

1、尽可能多读书。

读书对于文笔养成、扩宽视野、思维延展有无比大的帮助,当然,我想每一个喜欢文字的人应该都会喜欢读书,这件事不难。

我读书有两种方式,取决于那一时段的心情。

一种是泛读,逮到书便读,好书坏书都读。 如同水刚开时,往火锅里下食材,荤的素的一股脑都往锅里扔。这种方式读书,你甚至不太会记得书中的情节,更别说好的句子,好的词语,你只是大概记得自己看过这本书,其他不会有太深的印象。

短期内很难看到效果,但从长期来看,却是能起到夯实基础、填充血肉的作用。

就像竹篮打水,到头来一场空,可是竹篮在打水的过程中,一次次被洗涤干净,变成了一个更好的容器。

就像食物对身体的意义,你吃入口中填入胃里,在那时那刻并不知道消化系统会如何运作,但假以时日,它们便成为你身体血肉的一部分。

就像对要种庄稼的土地翻晒施肥,没有立竿见影的功效,却是对要摘种的种子最好的滋补。

在大量的阅读之上,你能分辨出好坏高低,鉴赏能力会在不自觉中提升到很高的境界水平。好的鉴赏能力将在你以后的写作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让你站在离地面稍微高一点的地方,超脱出来,观望文字,评价文字,组合文字。

这几公分高度,使你的写作,产生不同于旁人的距离感、客观感。就我个人来说,这两个感觉是我认为写作的最高境界。

用哈特费尔德的话来说便是:“从事写文章这一作业,首先要确认自己和周遭事物之间的距离,所需要的不是感性,而是尺度。”

另外一种则是精读,读一本好书,来回地读,反复地读。 不止要做摘抄,而且要做分析、模仿、对比。像做外科手术一样,对你认为好的书、好的文章进行剖析,直到你对它烂熟于心为止。

问问自己这本书好在哪里,你喜欢它的理由,作者时间上怎么递进展开的,情节间如何转换切入的,对于人物、情景的描写,是如何合理自然地穿插在合适的地方的……等等等等,关于精读,就是要分析一本书的框架结构,行文思路,语言描写一系列我们写作中会遇到的问题。

然后想一下,假如这样的故事交到你手里,你会如何叙述。

这里便涉及两个模仿,一是对情节重建的模仿;二是对好的段落语言构造的模仿。

第一种模仿,需要用到你的逻辑性和发散思维,考虑同样的情节如何衔接更合乎情理,是否可以添加或删减,总之在作者的蓝图之上,让你的想象力发挥作用。然后和作者的行文顺序、内容进行比较,看看差别在哪里,分析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差别。

第二种模仿,便属于刻意练习了。比如毛姆特别擅长人物外貌刻画和心理分析,川岛康成对于自然景色的描写出神入化,这两种属于我的短板。我看他们的书时,便会抽出其中某些特别喜欢的段落,自己写一下。这个段落中,他用了几个句子,每个句子用了几个词语,把词语和句子的数量记到本子上,用同样的数量重新构造段落。

这种方法对于修炼文笔和逻辑性,在短期内就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因为有对比,你能轻易记住那些你不熟悉的好的词语,好的连接方式,而且能自然地运用到你的文章中去。

2、尽可能多观察和联想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写作原本就是对我们观察到、想象到的世界的情景再现。

我只说一点,在观察的时候,我们只做最真实的记录者。在观察某样东西、某件事、某个人的时候,先剔除掉自己的主观情绪,用彼时彼地最贴切具体的语言先行叙述,再把它转化为画面储存在你的脑子即可。

比如说,某一天,地铁上的一对小情侣、原配和小三打架的战场、等电梯时周围人的动作、外卖送太迟时快递员的表情和语气、风吹过时树叶飘落的姿势……等等等等,用心观察,你会发现每天有无数的故事在你身边发生。

不要着急下结论,把这样的场景原封不动储存在你的记忆里。当时的环境、当事人说话的语气、周围人的态度……当做一个个片段把它记下,在你需要用到这样那样的场景时,把你记忆的片段取出来,再进行润色。

关于摒弃主观感受,《月亮与六便士》里有一句话说得尤为正确: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集腋成裘。细致的观察之后,大脑会自动筛选出那些你记忆深刻的场景,甚至不需要你动笔去记,便会是你最取之不竭的素材库。

如此,你的客观性和思维的延展性,都能够达到。

3、尽可能多酝酿

在一个念头在你的脑海里翻滚的时候,让它多翻滚一些时日。

就像做烘焙的时候,把面团放进烤箱,等它发酵一样。温度、时间、酵母会让它自行变大。

写文章也是一样,当你萌生出念头后,让你的无意识和时间去膨化它,等到某个时刻,它膨大到非写不可时,便会有惊喜。这时候浓郁的情感会让你的文字一泻千里,下笔如神。

4、尽可能多练笔

巴尔扎克、莎士比亚、海明威都是从第一个字、第一个词、第一行句子开始书写起来的。

在尝试之前,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创造怎样的奇迹。

如果有可能,每天写一些文字,几百字到上千字皆可,公开或者秘密皆可,任何形式皆可,这对语感的保持极有帮助。

在《成为作家》一书中,作者提供了两个写作的时间段,一个是每天早上起床后,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开始写起,在这个时间,人处于半清醒状态,很多无意识的东西会蹦出来,这些无意识会是日后你灵感的源泉。另一个是每天固定一个时间,雷打不动地写作,让它成为你的习惯,像吃饭睡觉一样。

我尝试了这两种方法,发现在练习的作用下,现在,只要我打开电脑,打开文档,哪怕我脑子里空空如也,写上上千字也丝毫不是难事。

因为,文字会催生文字,情节会延展情节,量变能引起质变。

5、在文章写出来之前,千万不要把它说给另一个人听

这一点,我也是最近才深有体会。

在上次对话题比赛前,我想了两个不同类型的故事打算着手写起。因为从未写过对话题,对情节的把控没有信心,便想找人商量一下。

在跟人分别叙述了这两个故事,听了相应的建议之后,我突然发现,我再没有了往下写的欲望。因此,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那时候我才开始明白,写东西,必须有非写不可、非诉说不可这样强烈的冲动,也正是在这样强烈的冲动下,才会有写作的乐趣和动力。

一旦跟人诉说之后,这种冲动消失,你的笔触也就丧失了力度,文章大概也就夭折了。

现在,当我们理清了写小说的动机、做好了写小说之前的储备,我们开始来写一篇小说。因为别的小说我没怎么尝试过,我拿爱情短篇小说举例,大体可以分为六步。

1、我们来确定这篇小说将要描述的感觉,即它会有一个怎样的主题。

感觉,是一切文章的出发点。在感觉的基础上,我们嵌入人物—构思情节—制造冲突—设定结局,当这一切轮廓成型后,用合适的语言将其表达出来,让读者准确体会并理解到你的感觉。我认为,这便是一篇好的小说了。

爱情小说的感觉,暗恋、相恋、孤独、惆怅、错失、把握、身不由己、生不逢时、求而不得、穷追不舍、曾经沧海、蓦然回首灯火阑珊、白头偕老……诸多种的感觉,我们首先来挑一种出来或者几种出来,作为文章的感觉主线。

2、我们来确定这篇小说会出现的人物,以及和人物相关的一切。

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想的远比你要写的多得多。

主人公的家庭背景、地域、年龄、职业、性格、相貌、爱穿的衣服、爱看的书、喜欢的人、惯常的动作、甚至TA走路的姿态、说话的语调……尽可能细致地做假设,作类比,只有在作者这里,TA是一个活生生、个性鲜明的人,在读者那里,TA才可能是鲜活的。

你想象的很多东西,在行文时可能不会用到,但是,一定要事无巨细地去假想,只有如此,描绘TA的时候,你才不会做出有违人物性格的设定。

3、我们来确定这篇小说会用到的场景,以及场景之间的过渡和切换。

爱情小说的场景,需要的脑洞不会很大,无非相遇、相恋、相知、相杀、消失人海或终成眷属,在合适的节点插入对应的场景,用逻辑推动情节发展,再得出符合你已设定好的感觉主线的结局。

在场景的描述中,便会用到我们上文提到的日常观察中的片段,把你脑海中将会用到的片段提取出来,而你,便是那个场景的记录者。

你身处场景之中,又超脱于场景之外,你唯一要做的便是将你脑海中的场景真实地记录下来,刻画它、呈现它,然后推进它。

而且,把自己设身处地地放入那个场景之后,你会发现,场景是能够自己说话的,它会自行生发出情节、生发出对话。

在场景描述中,需要把握住场景的变化是为你小说中的人物服务的,需要靠场景的不断推移,让你的人物逐步向前,越来越接近你为TA设置的目标上。

合情合景、便是此意。

4、我们再来确定这篇小说的标题,开头和结尾,这是文章不至于跑偏的文字线索。

这是我写文的习惯,如果人物形象不丰满,场景还没设置,标题、开头结尾没有想好,我是断断不会下笔开始一篇文章的,因为这样,它极有可能会成为一篇行进不下去的废稿。

哪怕文章写完后,想到更好更合适的,再进行修改也无妨。但是一开始,我会把这些节点设置好,保证我在行文的时候不跑偏、不拖沓,不做与文章无关的鸡肋描述。

开头的一句话,会引导文章向合适的方向行进,它需要言简意赅、单刀直入,它决定你的叙述起点和抓住读者心理的程度。

结尾的一句话,会引导文章向正确的方向收拢,它需要留白性强、意犹未尽,它决定你的收尾力度和在读者心里留下的回音。

至于标题,更是文章最直观的外包装,再怎么谨慎,斟酌多久,都不为过。它需要既包含文章的立意,又能突出你文字的别具一格。

因为我对流量未过多关注,也暂时不打算吃自媒体这碗饭,在吸引眼球和注重文章的文学性上,我致力追求后者,所以会更多关注标题的文采度和简洁性。

这一步,因人而异,各取所需,但务必要对文章负责。

5、至关重要的一步,我们来遣词造语、将脑中的这些意念、情节、人物转化成一篇具体的文字。

这个过程,便是文字功底在发挥作用了,意念和表达的差距、场景和描绘的差距,是驾驭文字的魅力所在,也是修炼文字的痛苦所在。

在一点上,我们都需要花大力气学习,如何生动、准确、简洁。唯一的途径,便是读书学习,推敲琢磨,下苦功夫。

给到几个小建议:

如果不是因为某个特定的目的和原因,尽量避免语句和词语的重复使用。

表达清楚准确,让你的读者第一时间就能明白你的意思是什么,不需费解猜测。

用明确的词语代替模糊的词语,用具体的词语代替抽象的词语,用特指代替泛指,用动态代替静态。

6、文章写好后,在把它放到公众视野之前,尽量多放一放,多改一改。

多放一放,至少放一个晚上,在第二天或者更久之后,当你从沉浸文章的情绪中脱离出来后,才能更客观更理智地对文章进行评判和修改。

多改一改,至少保证在它出现在别人面前的时候,是尽你所能做到没有错误了,我的习惯是逐字逐句阅读三遍以上。

也许写文章的这个时间节点,依然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有很多能力需要加强。

但我能保证,在此时,写出来的东西,是我的最好水平,我已竭尽全力。所以往后的任何时间,都不会说自己原本还可以更好这样的遗憾话。

你对自己文章的态度,读者是能感觉到的。一篇错字连篇的文章,一篇逻辑不通的文章,就不要指望有人能感同身受了。

写作技巧类:

《创意写作书系》,4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我的职业是小说家》—村上春树,南海出版公司

看完这几本书,我想,你就可以不用再听任何的写作课了。

古诗词类:

《人间词话》—王国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重温最美古诗词》—于丹,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如果可能,把唐诗宋词作为你的枕边书吧,对于文笔的潜移默化,意境简洁地表达,没有什么能比古诗词做得更好了。

爱情小说类:

《一个陌生女生的来信》—斯蒂芬·茨威格,时代文艺出版社

《查令十字街84号》—海莲·汉芙,译林出版社

《雪国》—川端康成,南海出版公司

推荐这几本书,无他,太美了。

既然是做爱情小说的经验分享,暂时就推荐相关的这几本吧。

最后用斯温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共勉之:

那么,成为一个小说家之前,不要怕犯错,大胆迈出你的脚吧。

写作路上,正青春,当奋斗。

‘肆’ 关于爱情短文章5篇

短短的文字,能写好一篇爱情的文章吗?答案是可以的。因为这就是心的力量。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关于精选爱情短文章,希望对你有用!

关于爱情短文章1:爱在有生之年

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一首歌就会让我掉眼泪,因为它入我心。一五年夏天我来到了这个被称为中国最早太阳升起的地方,临行之前的晚上坐在阳台上对着外面喝起了酒,我觉得自己完了,就好像古代的囚犯被发配到边疆。我习惯了这个呆了二十年的地方,对这里的什么事物都很留恋,那天我掉了眼泪,不是别的,就是依恋。

有的人啊,经历可以变成一本书一样。我们每个人都一样,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不一样的经历,我们本身就是一个故事。我一直这么觉得,所以我特别愿意倾听谁跟我诉说什么。

z是我的好兄弟,刚认识的时候就觉得他是那种十分内敛的人。那种大喜大悲的情绪都不会表现在脸上的。我觉得这种人特别厉害。我们是室友,每天上学放学一起,时间久了慢慢的感情越来越好。

大学是一个洋溢着青春的地方,很多人的爱情开始于这里,z也不例外。

第一次见到他女朋友是在烧烤摊上。寝室的单身汉们从开始的时候就订了个规矩,谁要是有女朋友就要请吃饭。我们知道了这个好消息后都开心的不行,不知道是为了z脱单还是因为有一场免费的大餐。那天我们都喝了不少,z很开心,我第一次见到他这么开心。他的女朋友很腼腆,但是能看出来,她也很爱z。他的女朋友叫小悦。

他们是在操场上认识的。

z爱运动,篮球打的很好。为了锻炼体能,每天早上都去跑步。学校的操场上每天早上锻练身体的人特别多。我后来问他跑步怎么还能认识上呢。他告诉我他跟在小悦身后跑了三天,她停他也停。就这么三天下去谁也没说一句话。有天晚上他从空间里看见一个寻人启事,就是找一个跟在她身后跑步的男孩,她喜欢他。于是我这兄弟就开始打听加了好友,然后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我觉得这个相遇很浪漫,很美好。

我记得一个大姐跟我说过你们年轻人啊,懂什么叫爱情吗。天天处对象因为点小事吵啊吵的。你们现在真好,不用想着赚钱啊房子啊。我想,是啊,年轻真好。

岁月和琐事总会纷扰着我们,但是最初的那份纯真悸动却是简简单单铭心刻骨。这个世界上遗憾太多,这个世界悲观的情绪太多,我不想要这些。

我的故事简单,平淡。我只希望别轻易的错过每一份值得爱的人。别被外界迷惑了自己的初心而辜负了当初的相遇。

这个夜晚天寒地冻,行人来去匆匆,愿有人给你告慰,愿有人给你温暖。

关于情短文章2:相遇,是一季美好

相遇,是一季季花开,是恰好的人,在恰好的时间,恰好的地点,彼此遇见,“奥,你也在这儿!”如此的好!原来跋涉了千山万水,只是为了遇见;原来轮回了几个世纪,错落了几次季节更迭,只是为了恰好相逢。相遇二字,总是凸显着朦胧,掩着纱幔,让人如痴如醉。时光如锦似画,铺垫着微妙的韵律,朝着相遇走来......

那段光阴,透着迷离,透着明净喜欢,纯纯粹粹的,嫣然一笑穿越过朵朵缤纷,走进一城烟花缭绕,芬芳心海,驰骋而来,划过怦然心动的小舟,手执花枝伞,摇曳花瓣片片,落入彼此眉底,深深浅浅盈然入心。月光刚刚好,星星点点陪衬;茶暖暖的刚好,氤氲的小箭恰好梦入相遇!

相遇若春,明媚灿烂的时光,清新纯净的年华,一泓深情,柔情款款,醉了蝶舞花香,双双蝶儿,飞舞翩翩,续写一季相遇。和谐的节奏,总是正好,爱的修行一直在缝花的路上,织就一扉喜欢,十指相扣一瓢暖,待潇湘雨时,渡桥边,乌篷船,划桨波澜圈圈的温存,相识,相遇。

如此想象着,美好一直相伴,降临一场风云相依相惜的爱恋,淅淅沥沥滋润心田。驻足每场交替的韵味页面,蘸着阳光的心情,迎接相遇的惠临。追逐梦的原乡,嗅情花,读枫红,数红豆,细数遇见的欣喜,絮叨一阙小词,合着心动了的脉络,穿行光阴的栈道,行行的情,页页的思,那会是怎样的美好!

相遇,是一季美好,此间的况味,是百味中最甜蜜的。转身须臾,刚好遇见,隐隐约约,朦朦胧胧,一池纯净的清新,种植雅致时光,偶遇缘份,在打马而过的旧时光之前,恰好一枝情花落入肩上,美在刚好窗扉,浪漫了月光,溢满葱绿的香,双双玫瑰点缀的花墙。

回首凝眸,定格永远,破茧成蝶,比翼双飞,连理枝系着三生石上的誓言,比翼鸟牵着轮回的约定,不论其变幻如何,一眼的目光,只是为了,茫茫人海中寻找到。云水也温柔,草芥也思情,一厢风花一佳音,一袭雪月一婉约,琴瑟相合,山水相依,共沐春秋,相依又相惜!

悉数不尽的相遇,描绘不尽的美好,相遇,那是羞答答的玫瑰羞答答开,那是薰衣草踩下浪漫的事。花苑朵朵,会在岁月深处等待,等待相逢的机遇,一片片,一朵朵,花儿遇见唯美,情花的你遇见了爱恋的她。清新遇素雅,妩媚遇妖娆,怎样的词汇,都会是一场相遇的美好!

总觉得文思不够,难以表达这份,承载着人与人之间脉络的情,那段落有着温婉,柔情,百媚,却是蔚蓝天际里最纯粹的云彩相遇,初心遇见初心,素白遇见素白,刚刚的好。惊讶时分,醉在了其中……原来心动了,缘份就来了!

当日子不紧不慢,走过秋风,走进了初冬,遥念中的白雪,在水一方,轻轻地走近,奔赴,一览你,走觉得在近前,未曾走远......

翻阅人生,在无数次的感动中停留,心深处系着情花的声音,总在键盘上一一数下,敲击下梦寐以求的美好,徐婉一窗窗,希望这一季相遇,回首是唇齿留香,遥望是美好一场。

关于爱情短文章3:好像失恋似的

经常跟人调侃说我家胡歌,我家大幂幂,我家宝,我家大神,说的我自己都快要相信了,相信自己是他们的粉丝,疯狂的热爱着他们,为他们欢喜,为他们忧伤。

只有自己是知道的,那不是爱,所以可以轻易说出口,可以口口声声的喜欢,可以肆意的谈论,可以忍受别人的非议和争论。

14年的时候,迷上《阿狸》,那只叫做阿狸的小狐狸,彻底征服了自己的心,迅速的从网上买来了《梦之城堡》的绘本,如饥似渴的阅读着,向往着那个信则有之的世界。

从网上关注各种阿狸,还迷上了“阿狸之父”汉斯,从网上各种收取他的消息,各种关注,看到他是为了女朋友创造出的阿狸,内心是拒绝接受的,看到他有女朋友的新闻,内心会无比失落,好像自己失恋了那样难过。

长时间的关注一个人,会有两种结果,要么变得讨厌,要么变得喜欢,在关注阿狸的那段日子里,自己好像谈了一场艰难的恋爱,看到他的新闻会开心的无与伦比,看到他跟女生在一起内心都会翻滚沸腾,不得安宁。

患得患失,无法平静。这样的自己特别不像自己,而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所以我消除了生活里一切有关阿狸的踪迹,迅速的移情别恋,另攀他枝。

我以为自己可疑的,却原来这样软弱。

而现在,我跌在了同一个地方。

关注的一个作者,真的很有才啊。

一见惊为天人的那种,他回复我的评论了,我会窃喜好久,他回答我的问题了,天空都变得晴朗了。

在自己还没与搞清楚的时候,自己就已经投入了太多的感情在里面。

别人是不是我不知道,但是在在我这里主动代表有了想法,我是有了想法,才会殷勤地发消息的。

写了一封私信给他,意思是想要和他合作做什么事,但是被拒绝了。

其实知道会被拒绝的,可是为什么要这么难过。

是我,是我没有到达离他更近的世界,所以只能远远地看着,远远地仰望着。

被拒绝了,感觉像是失恋了那般难过,或许早就不该放任自己的心情的。

所以我讨厌追星,讨厌崇拜一个人,讨厌恋爱,讨厌自己为了一个本不相干的人难过,讨厌自己为了不值得的人心乱如麻,讨厌自己一副受了多大痛苦的样子。

所以我一个人挺好的,真的。

天不早了,洗洗睡吧,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

关于爱情短文章4:我的故事有你才好

草长莺飞,繁花似锦,万物蓬勃的五月,本该润物细无声的朦胧细雨,却反而有一丝凉意,天色也暗了下来。

捧一杯清茶,拾一缕书香,静坐亭下,闲适的景却映不下不平静的心,凝望着远处的苍穹,格外出神。

可能,生活就是如此,很少有人喜欢下雨天,可又怎么可能都是晴空万里了。

都说,爱情,要靠缘分,缘分到了,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有此缘分,顺其自然固然是好,可缘分未到,争取也未尝不可,强扭的瓜不甜,甜不甜的无所谓,可能就喜欢那个瓜吧。

“我们之间的距离好像忽远又忽近……”从认识到现在,八九年过去了,有时候觉得你的样子很熟悉,似乎很了解你,有时候又觉得模糊,琢磨不透。

有朋友说,“她,论长相,不算倾城,论气质,中规中矩,有什么地方吸引你了”,是啊!几年时间,自己越来越喜欢你,怎么说了,细细想来,你真的很好。你善良,温柔,虽然偶尔也有点小脾气,你灵动,开朗,你冰雪聪明,善解人意,在你身上多了一份其他女生没有的稳重,果敢。

印象中的你,穿着校服,略微青涩,一头青丝般的过肩长发被一根头绳自然的挽着,齐刘海下一双有神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很明亮,很纯粹,也很动人。

一张干净的脸,偶尔倾城一笑,让人如沐春风,特别舒服,也忍不住想笑,我承认你就是让我心动的那一个。似乎你身上有一种让人着迷的魅力,让人不自觉的想和你待在一起,一起玩,一起闹,一起开怀大笑,你性格很好,乐观,阳光,还有点调皮,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深深的喜欢你了,总想走进你的生活,照顾你,让你开心,快乐,为你患得患失,为你开心,为你失落,为你做不可能的事。

美好的日子,总是在怀念中度过。去年的五月,跟你一起出去玩,那段时光,喜欢你笑的像个小孩,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拍了无数的照片,总是用心的珍藏着。

宝贵的东西守护了很久,即使不属于自己,可是依然想小心翼翼的捧着,不愿放开,经历了太多,错过了不少,这么珍贵的东西,我不想错过就是一辈子。

已经过了胡闹的年纪,我更加清醒,也有了担当,希望可以多给点时间和机会,让我守着好不好。再说,我要做一个守信用的人,遇见你真的不容易,错过了没法活。

三年,才过去了一小半,我不怕被“耽误”,你就让我“耽误”着吧,我知道,你是一个优秀的女生,可能我还有点配不上你。

不过,我难得这么认真,在有限的时间里,让我得到锻造,为了难得的缘分,女神可以改变一下的,对嘛!

也许,不在乎的人做太多也无济于事,可是,又不能不做,以前胆怯,卑微的喜欢,现在我要大声的说出来,无论如何,我的故事都是你,有你才好。

关于爱情短文章5:爱情

幻灯下的碎影好似一张张拼图,散落于世界,变化出各种新奇模样,我只怕当你拼出美丽图画时,而我的还散落在这世界的各个角落,我匆忙的去追寻,去寻找,显得茫然无措,而你却怡然的观赏着,道着美学的美妙。我们在人生路上的距离太远,你会等我吗?

我爱皎洁优雅的月亮,你爱热情奔放的太阳。我柔情似初腊的小雪,你热情似八月正盛的日光。我的行迹似浪漫的诗人,在路上留下吟游过的漂逸诗歌,而你走过的广阔壮美的草原,是你许下壮志豪情的地方。我渴望一个真正和平,没有病痛的世界,那是全人类的乌托邦,你心向一个充满热血豪情,号角声缴荡于军营的战场。我在氤氲着墨香的书房里品读着古老的典籍,领略着李白的文字魅力,品读着老舍的作品而忍俊不禁,体会鲁迅独道而俊美的艺术审美,而你却踏过冗长的海岸线去往一个又一个地方,你肩上是比儿女情长更重要的东西,你的四周是最深沉的,对祖国爱的呐喊,丝毫不同于我所鉴赏过的古筝。我们在心里的距离太远,你会接纳我吗?

我们相靠而坐,我们能彼此感知到心跳,但仿佛又如此遥远。我的手伸向星辰,你却望着浩瀚的大海,仿佛想望见彼端。

你我近在咫尺却又仿佛远比云霄,但正因如此,更要抓住眼前的美好。

希望你容得下我的小碑气,我也受得了你的粗犷,未来,或许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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