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圣人断案(附故事二则)
圣人断案(附故事二则)
《论语·颜渊篇》第13章,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一样(没有什么高明之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夫子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不是在他断案高明比别人强,而是他能够使民众不要再发生案情、不要再起诉讼。
《大学》中记载着同样的句子,只是后面多了“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朱子注解说“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岩歼枣之辞”,夫子的超能力是能够使那些虚假的人不敢说谎。这是孔老夫子高明之处,别人比不上。
那么,孔子是如何断案的呢?
《孔子家语·始诛第二》记载了一则有关孔子处理父子争讼的事情:
“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执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夫子赦之焉。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国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àn)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
意思是说,孔子担任鲁国大司寇时,有父子二人前来诉讼,孔子把他们关在一个牢房里,三个月不予审理。其中的父亲请求中止诉讼,孔子允许了,放了他们。季孙氏听说了这件事很不高兴,说:“司寇欺骗我。从前他告诉我说:‘治理国家、管理家族,必须先提倡孝道。’我今天杀掉一个不孝的人来教导民众严守孝道,不也是可以的吗?司寇却又把他赦免了,为什么呢?”冉有把季氏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感叹地说:“唉!处在执政高位的人不行治国大道,却要杀掉有过失的老百改弯姓,是不合理的。不能教育民众遵行孝道却审理他们违反孝道的案子,是屠杀无辜的人。三军大败,是不能斩杀将士的;狱讼之事管理不善粗拆,不能轻易动用刑罚。为什么呢?在上位的人推行教化不力,罪责不在老百姓的缘故呀。......”
孔子是伟大的教育家,注重的是教化的重要作用。他认为,要想使老百姓和睦相处,减少纷争,就必须依靠教化。重在社会教育,移风易俗,使社会风气归于良善。他觉得之所以有诉讼案件发生,是因为民风还没有归于淳厚,而民风没有归于淳厚,又是因为教化没有大行于世。在孔子看来,明察善断固然必要,但通过教化减少诉讼才是使社会达到和谐的最重要途径。
孔老夫子已明其明德,他成圣成贤了,所以他自然有这种感化的力量,也让民众同归于善,让民众也对他产生敬畏佩服。所以也就不敢编造谎言去冤枉他人、去起诉讼;甚至能够做到互相礼让、互相照顾,绝不起对立,绝不起冲突。圣人靠的是什么?就是自行化他的功夫,自己能明其明德、做出好样子,然后教导大众,所谓自新新民、自觉觉他。
我们再看王阳明是如何巧断此类案件的。据《传习录·钱德洪录》记载:
王阳明在江西做官时,有一对父子发生争执,吵闹不休,来找王阳明评理。王阳明没有问具体的是非曲直,而是跟他们讲了几句话,结果话没讲完,父子二人抱头痛哭而去,和好如初。
王阳明的弟子很奇怪,问他说了什么话。王阳明说:“我说舜是世上最不孝的儿子,瞽叟是世上最慈爱的父亲。”弟子更是吃惊。王阳明解释说:“舜常常以为自己是最不孝的,所以他才能做到孝。瞽叟常常以为自己是最慈爱的,所以他不能做到慈。”王阳明善巧地引用大舜的故事,正话反说,让争吵中的父子深受震动、反躬内省、各自悔改。
王阳明在处理这对父子之间的争讼时,不是简单地指出谁对谁错,而是通过舜与瞽叟的事例,促使这对父子反躬自省,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足。这种高明的断案方式,不仅息讼于前,而且止讼于后。可谓与孔老夫子相媲美矣。
再看一个房景伯的故事:
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公元526年),房景伯时任清河郡太守,其母崔氏,严明高节,历览书传,多所闻知。景伯每逢郡有疑狱,常先向崔氏谘访,才去断决。有个贝丘县人告发儿子不孝,郡吏要按法律条文治罪。景伯为人孝顺,就入告崔氏。崔氏说:“我听说闻名不如见面,小民未曾受过礼教,何可以罪责之?你去将其母叫来,我与她同住一起,把其子放在你左右,让他亲眼看看你是如何服侍我的,或许就会自己改正”。景伯便将其母召进宅内,崔氏与她同榻共食,景伯亲自照料两位老人,问寒问暖,无微不至。儿子在堂下侍立,没到十天,就悔过不已,请求接母还家。崔氏说:“他虽脸上羞惭,心中还未愧服,可让他再暂留一阵”。过了二十多天,儿子叩头流血请求改过,母亲也涕泣请还,景伯和崔氏这才放母子还。后来这个儿子以孝顺闻名。
三个人,三个父子(母子)争讼案;两位圣人,结果相近,更高明的还是孔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