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去民政局婚姻登记流程
婚姻登记流程如下:1、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3、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需要注意的是,结婚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一方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㈡ 民政局登记结婚应该去哪里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
㈢ 我怎样进入民政局结婚登记网站首页
你好 民政局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属于内网,只针对工作人员内部使用。
㈣ 去民政局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4)怎么进民政局婚姻登记所扩展阅读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结婚证
㈤ 怎么才能去婚姻登记处工作
婚姻登记处工作是民政局单位,所以你应该考这个省、市、区、县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工作职务的。
㈥ 民政局婚姻登记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政局婚姻登记条件是:1、双方无配偶。2、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双方已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㈦ 民政局登记结婚流程
法律分析:1、申请:结婚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双方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这两个证件,同时还需要出示结婚当事人双方没有配偶证明、没有血缘关系证明没有三代内的旁系血缘的证明。然后到当事人双方的其中一方的生源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当事人双方一定要在现场,不能委托他人。2、审查:进行结婚登记申请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有些材料在必要的时候,工作人员还会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去做医学方面的鉴定。3、登记:工作人员对结婚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审查之后,要是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话,准予登记,现场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