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登记处在哪里
法律分析:一般是在当地的民政局,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㈡ 结婚登记的地点在哪里
法律分析: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㈢ 上海集体户口(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结婚登记要办什么手续户籍证明或户口卡在哪办请详细,谢谢
拿着你的小白卡去开户籍证明,然后回北京办理啊。
㈣ 长宁区民政局双休日办离婚吗
双休日不办理离婚登记。
一、长宁区婚姻登记中心上班时间:
结婚: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离婚:星期一、二、三、四: 上午9:00~11:00
二、地址:金钟路631弄2号楼一楼。
三、离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4)长宁婚姻登记处在哪里扩展阅读: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㈤ 长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摘要 长宁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
㈥ 婚姻登记处搬哪去了
没有一个男人会永远那么有耐心来哄女人的,特别是当恋爱走入婚姻之后,...
㈦ 上海市长宁区涉外婚姻登记处
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址:漕宝路70号
电话:021-64325087
工作时间:周1.3.4.6全天漕宝路82号光大酒店三楼64325543-802 64325547-802
㈧ 虹桥绿地公园长宁民政婚姻登记中心怎么去
长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申办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238号(上海市新虹桥中心花园内右侧) 时间:周一至周,
㈨ 上海市长宁区婚姻登记处,急!
武夷路的民政局,延安西路的是婚姻登记处,应该没错的
你可以打图片里的电话核实一下再去,保险一点
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