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于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中国婚姻关系的本质精髓所在,即为“伦理”。它刚开始是作为一种社会风气习俗以及道德观念而存在,直至唐朝才以法律的形式完整而全面的确认了这种封建伦常关系,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即《唐律•户婚律》。《唐律•户婚律》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其中的婚姻家庭制度包括了婚姻关系的缔结、保持以及解除。在此本文仅从婚姻家庭制度中婚姻关系的解除方面来看唐朝伦理道德思想渗入社会生活乃至婚姻关系的状况。
《唐律•户婚律》对离婚有二种规定。第一,强制离婚,它包括官府强制离婚和丈夫强制离婚。官府强制离婚是指夫妻凡发现有“违律为婚”、“嫁娶违律”、“义绝”者,实施强制离婚。丈夫强制离婚是指妻子犯了“七出”之条,丈夫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的“出妻”“休妻”;第二,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即所谓“和离”。
2. 现在婚姻法规定的年龄是多少
男的20女的18
3. 婚姻制度是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易经》的《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这是古代哲学家所推想的社会起源。他们以为隆古的社会,亦像后世一般,以一夫一妇为基本,成立一个家庭,由此互相联结,成为更大的组织。此等推想,确乎和我们根据后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合。所以几千年来,会奉为不刊之典。然而事实是否如此,却大是一个疑问了。自有历史以来,不过几千年,社会的情形,却已大有改变了。设使我们把历史抹杀了,根据现在的情形,去臆测周、秦、汉、魏、唐、宋时的状况,那给研究过历史的人听了,一定是一场大笑话,何况邃古之事,去今业已几万年几十万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测,其结果,必将以为自古至今,不过如此,实系因缘起灭的现象,都将认为天经地义,不可变更。这就将发生许多无谓的争执,不必要的保守,而进化的前途被其阻碍了。所以近几十年来,史前史的发见,实在是学术上的一个大进步。而其在社会组织方面,影响尤大。据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其后社会渐有组织,依年龄的长幼,分别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渐次扩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了。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其后禁例愈繁,不许相婚之人愈多。于是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关系尚极疏松。更进,则夫妻必须同居,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关系更为永久,遂渐成后世的家庭了。所以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其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
4. 95年以前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年龄是多少
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5. 婚姻制度存在了多少年
5000年的这个文明史 可以说婚姻这个状况已经存在了4000年,在这4000年当中,中国的这个婚姻制度发生了一个翻天覆地的改变,但是在改变也是万变不离其宗,我想中国的这些婚姻制度里面好像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 嗯,就是现在的这个婚姻制度的话,也是有这种不合理性存在的 我想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让中国当代的问题和婚姻成为这个当代的一个年轻人都能够认可的这么一种制度的话,我想他需要一个 而多年的一个这么一个发展,当然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事情还是很多的,但是这种制度的完善,或者说这种婚姻制度的一些相关的加上一个完善的过程,还是需要相关的一些制定法律的部门来完善和约束的,我想现实就是这么一个事情
6. 我们国家的婚姻制度是什么 男女年龄又什么要求
婚姻制度,即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民普遍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统体系。 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制度的共性。作为社会制度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具有上层建筑的共性。作为一定社会利益体现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作为上层建筑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的集中表现。
我国的现行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 又称个体婚制,是指根据一定社会规范的要求, 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在同一时间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偶的婚姻制度。
男女年龄要求: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7. 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
第三条:
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四条: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第五条: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
一、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二、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
三、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患麻风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之疾病者。
(7)婚姻制度一般是多少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1)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8. 我国是哪一年有的婚姻制度是公元多少年谁创立的婚姻制度
人类婚姻制度的发展,继偶婚制以后,是专偶婚制。
专偶婚制又有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旧式专偶婚制;二是现代专偶婚制。其中,欧洲中世纪时期的旧式专偶婚制与中国封建时代的旧式专偶婚制之间又有很大的差别。
与群婚制、偶婚制相比,无论是旧式专偶婚制还是现代专偶婚制,它们的共同之处有如下几点:
1.婚姻关系趋向“专属”关系。婚姻当事人双方都将另一方视为自己的专属配偶;婚姻关系比较稳定,婚姻当事人的结合,往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或仪式,以取得相关人们的认可。
2.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彼此无法分开。紧密结合起来的专偶婚制和家庭制度,构成了整个社会制度(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建立其上的基石。
与专偶婚制相应的家庭是父系家庭,家庭的世系是以男子来计算的。维系专偶婚制家庭内部各成员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等;另一种是姻缘关系,如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嫂子和小叔子的关系等,其中,夫妻关系在维系家庭成员的各种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重要性和亲密程度甚至超过人们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
在专偶婚制时代,家庭成了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单位、生活消费单位和财富占有单位。
3.在专偶婚制中,婚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属于同一个家庭,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因此,夫妻关系不仅仅是性伴侣关系,还是生活伴侣关系。由于专偶制时代的财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以家庭为单位占有的,因此,夫妻双方共享家庭财富,贫富与共;夫妻双方还可以彼此分享对方的地位和荣誉(多数情况下是女方分享男方的),荣辱与共。
4.马克思认为,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专偶婚制时代,婚姻成为改变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一个重大契机。
原来彼此毫无关系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通过婚姻结成了夫妻关系,而夫妻关系是所有人际关系中最亲密最重要的关系。因此,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成夫妻关系时,就意味着这个男人背后的社会关系网,和这个女人背后的社会关系网,彼此建立了联系。因此,婚姻不再是男女双方当事人自己的事情,会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利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婚,可能意味着两个家庭的联姻,或者意味着两个家族的联姻,如果一个国王的女儿嫁给另一个国家的国王或王子,甚至可能意味着两个国家的联姻。
5.在专偶婚制时代,婚姻也成为当事人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财富占有状况的重要契机。
灰姑娘嫁给王子,就成了王妃,连王公大臣们都要在她面前弯腰致敬;穷小子成了亿万富翁的乘龙快婿,就挤进了富人的行列,等等。因此,专偶婚制时代的婚姻往往伴随着强烈的功利目的。
但与此同时,一种鄙视婚姻的功利目的,强调婚姻应以当事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也始终存在于整个专偶婚制时代,并不断地发展滋长。
下面我们再来简单谈一下旧式专偶婚制与现代专偶婚制的区别。
总的来说,旧式专偶婚制是一种不平等、不自由的婚姻制度,现代专偶婚制是一种贯彻了现代社会平等、自由、人权理念的婚姻制度。二者之间的具体区别有以下几点:
1.旧式专偶制度主要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农业和畜牧业时代相适应;现代专偶婚制主要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时代相适应。
在农业和畜牧业时代,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生活单位,在社会化大生产时代,在工业生产的绝大多数领域里,工厂或企业取代了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生产单位的地位。但家庭还保留着社会基本生活消费单位的职能,尽管有种种迹象表明: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也越来越趋向社会化。
2.旧式专偶婚制中的男女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一点,在中国封建时代的旧式专偶婚制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在这种婚姻组成的家庭中,男人完全处于统治地位,女方只能顺从和忍让,“夫为妻纲”被认为是维系整个封建制度的“三纲”之一。而现代专偶婚制则主张婚姻当事人男女平等;
3.中国的旧式专偶婚制还表现为:男方可以三妻四妾,而女方必须从一而终。在中国旧社会,已婚女子如果与外人通奸,是要被家族长辈以极残酷的方式处死的。现代专偶婚制则坚持完全意义的一夫一妻制原则。
在这一点上,欧洲中世纪的专偶婚制有所不同。在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小说中,充满了对骑士与贵妇人婚外情的歌颂;直到十九世纪,在巴尔扎克小说描写的法国贵族上流社会中,贵妇人有婚外情人是普遍现象,哪个贵妇人没有情人才是一件很丢脸的事,这些贵妇人可以跟她们的情人公开出入上流社会,而她们的丈夫照例不闻不问。
4.旧式专偶婚制是一种最蔑视当事人意愿的婚姻制度。在中国旧社会,婚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庭或家族利益大于婚姻当事人个人利益。欧洲中世纪也大致如此。而现代婚姻制度则强调当事人婚姻自由的原则。
5.中国的旧式专偶婚制没有离婚的概念,只有休妻的概念。休妻的权力掌握在男方手中,如果女方具有封建时代约定俗成的七种“恶行”: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男方都可以以此为借口一封休书将其休回娘家去;而女方则无任何主动脱离男方的权利。现代专偶婚制坚持的婚姻自由原则,则包括离婚自由,而且在离婚问题上,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6.中国的旧式婚姻制度还表现为将传宗接代视为婚姻的最主要目的。男女双方结婚的最大目的是要生儿子(生女儿不算),为家庭和家族传承香火。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即男女婚姻当事人,无论对父母多么好,如果不能生出儿子来,使家庭和家族能够传承下去,那就是最大的不孝,不仅对不起父母,而且对不起列祖列宗。“无子”也因此被列为男方抛弃女方的七种理由之一。现代专偶婚制则破除了这种封建观念。
现代专偶婚制比起旧式专偶婚制来是社会历史的巨大进步,但是,现代专偶婚制所贯彻的平等、自由、人权等原则,仍然具有商品社会法权的特点,即在平等的形式下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平等;在自由的形式下掩盖着实质上的不自由。关于这些,这篇文章中就不分析了。
9. 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对配偶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的特点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就是说,在成对的配偶中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
每个男子或女子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或主要的配偶,并不排除男女双方与自己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关系极不稳定。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monogamy)亦称“单偶婚”、“个体婚”是文明世界的体现。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9)婚姻制度一般是多少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0. 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年令各是多少岁
男:不小于22
女:不小与20
最适合的结婚年龄:
男:27岁
女:25岁
因为这个年纪男女的身体状况最佳,生出的宝宝最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