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法对包办婚姻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对包办婚姻有哪些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也称包办强迫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包办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在现实社会中,有及少数家长受封建余毒的影响,不顾儿女反对,仍然包办婚姻,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应当严格禁止。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原则上”是指一般的情况下,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
⑵ 包办婚姻需要哪些条件才算是包办婚姻
父母不经本人同意,就私下定了婚约,要彩礼等等。这都等于包办婚姻。
⑶ 什么是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的利弊
包办的婚姻一般都不会太幸福,因为夫妻二人缺少必要的了解,有的甚至是无法容忍对方的缺点,但父母意思难违,结婚后就是了痛苦的开始,如果二人是真心相爱,加上父母又包办了,那么就是好事,否则真心在婚后麻烦一大堆。
⑷ 迪拜王储包办婚姻,究竟是什么情况
迪拜王储的颜值大多数都非常地高,而且王室成员人数也很多。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迪拜实行包办王室婚姻是可以理解的,为了保证王室的血统和颜值,为了权力的延续,包办成为了一种很好的选择,目的明确且收益很大。
包办的婚姻真的幸福吗幸不幸福虽然只有自己知道,就像郭富城说的,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不过迪拜王室对于男性来说还是很不错的。一是有着花不完的钱,二是老婆多,三是孩子多,四是权力在握。不过对于女性来说大多数还是很难受的,除了已经接受命运的王室公主之外,迪拜公主出逃的事情不在少数。毕竟从小就接受最先进的西式教育,可是却要在结婚之后成为家族的附属,成为权力的交换,对于公主们来说应该是非常难以忍受的事情吧。当年闹得轰轰烈烈的谢克哈公主便是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包办婚姻,在奉行早婚的迪拜,一直拖到了29岁才选择结婚就是最好的证明。而捐款2.6个亿,还要带着两个女儿出逃的第一王妃哈雅则更是将迪拜王室成员不满婚姻包办制度表现得淋漓尽致。迪拜王室包办婚姻在我们看来是一种饱为诟病的存在,但是只要当事人不想去推翻,便可以一直存在不是吗?
⑸ 为什么说包办婚姻好!求解答
以免读者看了费劲。在封建社会,(呵呵,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我继续写,回头大家就知道不仅仅是封建社会)包办婚姻是一种很常见的社会现象。青年男女并没有自己的选择自由。当然,青年男女也很少有互相见面的机会。 话说回来,下层社会肯定也有一些抛头露面的,然后就一见钟情,以各种曲折的方式央求父母做主,去人家家里提亲的呢。所以,这种也不好说就是包办。至于上层社会的人家,就惨了。知识越多越反动。比如某某官员,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生活空间狭隘,见的人不多,养在深闺人未识。为了门当户对,到时候就给嫁了出去,夫君是好是坏,实在只能听天由命了。插句闲话,前段读《牡丹亭》,就觉得女孩子要是那么养着,不得病也难。没有锻炼身体,实在是很糟糕的事情。 说完了古代,就要说近代了。很多革命青年受不了包办婚姻的束缚。于是跑到外地的大城市,自己找。后来的女学生也出来上大学了,大家有了见面的机会。所以,我们国家的文学家,类似鲁迅、郭沫若就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 当然,他们的第一任妻子更是受害者。双重的受害者。文学家们毕竟自己另外找了个妻子,他们却一直没有再另外嫁个丈夫,可怜!可叹!(资产阶级的人性论到他们这里就不见了)所以,在他们的眼里,包办婚姻是很糟糕的。 文学青年们和文学中年们努力抨击,大家终于相信了这一点。 在那吃人的万恶的旧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无疑是个罪恶。赵树理同志的《小二黑结婚》好象就是说这个事情的。 现代呢,我们从大陆解放后说呢,解放前的一些情况比较特殊。比如,我前段时间编辑过一个稿子,说的是德国人李德在中国的婚姻。李德在德国其实是有妻室的。后来他在中央苏区还娶了个妻子。这个妻子更多的是服从组织的安排。后来离婚了,幸好还可以离婚呢。李德又自由恋爱了一次,在延安又有了妻子。 解放后,包办婚姻也是有的。这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传统的那种包办婚姻,中国这么大,总有些地方比较落后、愚昧,也总有些孩子比较听话,愿意拿自己的终身幸福去换父母的心安理得。父母也愿意替自己的儿女操心这些他们当年操心不上的事。 第二种呢,就是单位里、或者组织上、比如某某文工团的女战士,看不上某某首长的小孩,但是那个小孩又比较喜欢她,于是就有人出来做思想工作了。虽然婚姻法写在那,但是我估计没几个人经得住三劝两劝的。当然,这些关心下一代的革命前辈并没有违法。她们也就是上了年纪,爱到处撮合撮合。另外,直接由组织出来做工作的少。革命年代,有一些老革命家耽误了终身大事,那时候组织做一些工作,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单位里这种包办婚姻也有不成功的,只是不听老人言,是否会吃亏在眼前,那就不好一概而论了。 在古代,对父母包办的婚姻不满意,女孩子是有反抗的权利和选择自由的。比如:跳河、跳井、跳江、跳楼……这个是跳系列的,还有别的系列,我就不说了,免得把网友都毒害了。在解放后,女孩子真的不想嫁某人,当然不用这么极端。大不了,被领导找个什么错误,开除也就一了百了啦。 呸!说半天还说不到我的观点。让大家久等了。 是这样的,我还是先说说当前的包办婚姻吧。现在组织对个人生活的控制力已经削弱了好多。虽然也有些类似“公务员不能包二奶”的规定,但是,八小时之外,管得还是不如原来那么起劲了。于是,现在父母的包办婚姻又死灰复燃了呢。当然,也有的不负责任的父母放纵自流,听让孩子自便。 新世道,新人心。父母该出手时就出手。独生子女政策也是个催化剂。想想嘛,就一个小孩,出去念大学。在大学里自由恋爱。一个海南岛的爱上了个新疆的。一个黑龙江看上个云南的。将来嫁走了,或者娶走了。父母一年能够见几次呢。这种情况下,要父母不干预孩子的婚姻,实在是比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还难。孩子都是心头肉啊。 其实,包办婚姻对青年来说,好处其实不少。青年们读了些书,有了文化,受了蛊惑。没想明白其中的要害。 首先呢,父母比你多活了几十年,吃过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走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不一定见过大世面,却是见过小人心。看人看得比你准。类似下面的话,简直就和电脑病毒一样,重复到你崩溃为止:“人家嘴上和你说得恩爱,走路的样子却是飘忽,一看就不是过日子的。”其实,父母的这些所谓经验说来也是可怜。无非就是单位里有个什么人离过婚,那人有一些特点和你的心上人有点像而已。而且,越是不明智的父母越是偏执。青年男女若是想讲道理,老母亲老泪一纵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怎么把你拉扯大的,那你就完了。倘若生在这样的人家,那确乎是无法可想,该拿头撞墙就拿头撞墙吧。 其次,老辈人想的问题比你周全,你别以为自由恋爱——光靠爱情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钱呀!房子呀!户口啦!单位效益的好坏啦!学历高低啦!甚至学校是否名牌啦!对方家里孩子多少啦!对方家里有什么亲戚当什么官啦!所有这些你不太上心的考虑因素,都在父母的大脑里根据不同的加权系数折算后得出一个综合分数。如果分数和你的分数相等,请注意,一般家长都会高估自己小孩的综合分,原因是片面夸大己方的某一个因素是加权系数。至于容貌方面,父母的估分在通常情况下会给个低分。毕竟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嘛。当然,倘若真的是无可非议的美女或者帅哥,那父母也是有招数的,比如“薄命相,不稳重,克夫相”,这些挡箭牌如同美国的导弹防御系统,其真实性十分可疑,却能够让对方紧张得喘不过气。 再次,父母一辈子总是要操心那么几回的。你若是一意孤行,将来生了几个大胖娃娃。估计还不用你抱回去,他们就会赶紧过来看乖孙了,而且双方的父母都会比赛着疼小孩。毕竟一边的父母就是两人,双方的父母就是四人,加上你们两口子,得,可以开六方会谈了(有趣的是,和朝核问题一样,基本上也是三方对三方的)。但如果,你婚姻不幸失败,那你将是一幅“无颜以见江东父老”的标准照,所以,为了以防万一,你还是要尊重父母的意见。按照外交的惯例,就是小国在重大的问题上,事先和保护国照会一下。 更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包办婚姻之后,你如果幸福了,那就没事偷着乐。因为如果你妈妈和你媳妇关系不好。好!那怪谁?!还能怪谁?怪父母啊!“当年谁让你们给我包办的,左挑要挑,还不是你们自己挑的?!”在这种情况下,你不用当夹心饼干!来,恭喜你!握个手!呵呵:)毫无疑问的,在包办婚姻的情况下,你母亲会热情地对你爱人表示友好。当你抱怨妻子的缺点时,她还会从任何可能的角度劝你想开点。不过,我告诉你,如果你一结婚就对包办婚姻表现特别满意,那么也有风险。母亲会觉得你是有了媳妇忘了娘。你得故意表现得似乎不太满意。注意,要在你妻子不在的时候。免得弄巧成拙。如果有骨灰级的好友,就要让他去散布你过得不太如意的话。早晚会传到你父母耳朵里的。 最后,如果你万一真的包办婚姻真的很不幸,那么你还可以义正词严地出去找红颜知己、蓝颜知己、出入名目繁多的风月场所、婚外恋、包二奶、包三奶,甚至离婚!请注意这里的感叹号,不要去想前面的顿号了。离婚之后,大家都会同情你的,认为你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的,对未来的下一任太太,也有个交代。如果还没小孩,伤害到的也只是你的第一任妻子。 好了,说了半天,就是一句话:包办婚姻好!但是,好多人还是不愿意去解说包办婚姻,总觉得自己摘来的苹果最甜。其实,我说了这么多,不是唆使你去弄个包办婚姻。而是要让你活学活用。把自己自由恋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包办婚姻的基础之上。比如,某一次,你探听到父母按捺不住了,要替你操心婚姻大事了。你就先下手为强。 1.喊包办婚姻好!让父母很有意外之喜。2.列举我上面说的包办婚姻的各点好处。让父母喜上加喜。3.告诉父母,如果不幸福,他们要负全部责任。4.如果婆媳关系不好,老妈妈要负全部责任。5.离婚没什么可怕的,婚姻就像投资股票市场,也会有亏本的时候。6.离婚之后,还想再婚,而且还要他们继续包办。 估计话到这里,没多少中国父母敢接茬了。然后,你就可以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爱这么弄怎么弄。倘若,母亲真的和媳妇有别扭,也可以劝父母:“当年叫你们替我包办,你们又不敢。现在没法想,要不离婚吧,你们赶紧来包办一把?!” 于是就和谐社会了。(作者:郑挺颖)
⑹ 包办婚姻犯法吗
包办婚姻犯法。
法律规定禁止包办婚姻,若当事人的婚姻被包办买卖的,要主动寻求以下方式的法律保护:
1、可以向侵犯自己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者讲解法律,表明自己的态度,指出其行为是违法的;
2、可以在被迫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制止违法行为;
3、向司法部门揭露犯罪。有一点需要注意,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属于告诉才算是的案件,也要起诉才会被处理的。只有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才受理;
4、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行为。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特点,以门当户对为基础,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为条件和途径,而婚姻当事人间往往缺乏感情。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⑺ 父母包办婚姻的坏处和好处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法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父母包办婚姻的好处:
1、有利于全面把握对方的真实情况。父母人缘广,可得到孩子们不知道的对方信息。
2、有利于深入把握对方家庭未来发展趋势。由于父母阅历深,朋友多分析家庭发展的方法多,善发觉自己的孩子适不适合做别人家庭成员。这一点很重要。
3、有利于亲友之间团结共进。如:古时权势联姻相当多。
4、有利于婚姻的稳定。按照婚嫁习俗一步一步进行,双方家族参与其中,共同维系婚姻稳定,相对草率结合要好得多。
父母包办婚姻的坏处:
1、不利于子女对婚姻期望的实现。如子女的个人意愿得不到满足。
2、不利于彼此了解。如在父母的按排下认识不久就要结婚。3、不利享受自由恋爱的乐趣。如图乘车必守时。
4、不利挑选如意佳偶。如:权势婚姻不愿意也得嫁。
(7)包办婚姻的情况有哪些扩展阅读
中国的法定婚龄高于成年年龄(18周岁),当事人已有能力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包办婚姻的各种形式,包括娶童养媳、包办寡妇婚姻、转亲、换亲等,都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的界限,以结婚是否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为根据。
那些虽系父母代为订婚,但双方经过了解、建立感情后自愿结婚的,也应认为是自主婚姻。对包办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视其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国1980年《刑法》第179条规定,还须追究刑事责任。
⑻ 什么叫“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行为。
包办婚姻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特点,以门当户对为基础,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为条件和途径,而婚姻当事人间往往缺乏感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我国保护婚姻自由
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行的婚姻法,一贯保护婚姻自由。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法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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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你如何看待包办婚姻
如果是包办婚姻,夫妻感情不和,那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双方家庭都会参与解决。而如果是自由婚姻,婚姻从两个家庭之间事变成了两个人之间的事,夫妻不和,往往会选择放弃,而非解决问题。
美国离婚率接近50%,中国离婚率连续7年增长。也许离婚也可以是一件好事,但是若婚姻如此脆弱,当初又为何要发下那样的誓言呢?
“如果是包办婚姻,夫妻感情不和,那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双方家庭都会参与解决。”
是的,这就意味着只要你们的亲属们觉得维持这婚姻有必要,那么他们就会以各种手段使你们的婚姻关系得以保留。
请注意这不等于解决了你们的感情问题或者其它什么乱七八糟问题,只是使婚姻无视于你们夫妻间的问题继续存系而已。你们的问题解决不解决跟婚姻继续不继续没什么关系。感情不好?是的,但是婚姻得保留,所以感情不好麻烦你们互相忍着。
一、包办婚姻的危害有哪些
1.双方不了解,性格方面分歧无法预知,婚后内心空虚难免想寻求刺激,磨合时间长。
2.违背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剥夺了婚姻自主的权利,造成感情危机
3.剥夺了二人的婚姻自由。破坏了两个人的幸福。
4.很多包办婚姻存在违背子女意愿的情况
5.如果包办婚姻不幸福容易导致子女与父母的感情
6.结婚当事人无法享受恋爱的甜蜜
7.父母看上的人,不一定就是我们喜欢的,容易产生逼婚现象
了解了包办婚姻的危害,那就更加需要全社会去慢慢消退这种行为。新时代的观念和法律也对婚姻做了新的诠释,包办婚姻的坏处也被人们所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