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涉外婚姻单身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2、居民身份证原件;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弊旅稿彩”照2张;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5、委镇运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租孝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Ⅱ 涉外婚姻单身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当事人需提供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Ⅲ 有关涉外婚姻的单身证明怎么开具
“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Ⅳ 中国人和新加坡人结婚,单身证明去哪里开属于涉外婚姻吗
中国人和新加坡人结婚。单身证明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属于涉外婚姻。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