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和我老公分居两年,小孩都两岁了,她没给过我一分生活费,我到哪里起诉离婚
1.没有离婚,没办法索取生活费 2.民政部门(社区居委会)协议离婚 3.协议不成,法院起诉。
❷ 夫妻两地分居孩子怎么办
许多夫妻虽然维持着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长期分居两地,婚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我国《婚姻法》对此类情况有明确规定,若夫妻实际分居时间符合一定条件,可办理离婚手续。那么,面对夫妻两地分居,孩子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明确?
1. 夫妻两地分居孩子如何处理?
既然尚未办理离婚手续,抚养权分割的问题尚不在讨论之列。双方可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不仅要考虑孩子的意愿,还要考虑双方抚养孩子的实际条件。若孩子年龄尚小,通常建议随母亲生活。
2. 离婚孩子抚养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 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3. 抚养费的支付
离婚后,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 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直至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