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无证的婚姻怎样解除
无证的婚姻不需要解除。男女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不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属于这种情况的,不需要解除,双方分开即可,在分开时,应当对财产和子女进行妥当的安排,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实在要解除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拿到结婚证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即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或法律或社会风俗习惯所承认的、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男女两性结合为夫妻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
B.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可以协商、调解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的,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可以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产生的纠纷不能叫婚姻纠纷,对于同居关系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进行调解,还可以诉讼。但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C.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在实践中通常有两种情形: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构成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事实婚姻的情形,是法律可以认定的夫妻关系,产生纠纷可以依据民法典离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如果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情形,双方生活在一起,法律上认定这种关系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所以双方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分手时,涉及共同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到法院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温馨提示: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如果双方之间有对财产进行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未做约定则按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处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依照民法典中父母与子女的规定处理。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D. 没有登记的婚姻财产怎么分
双方没登记结婚的,财产按照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理。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处理。未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因为同居期间双方财产会发生混同,难以区分,即会被认定为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要进行分割。但是,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较多,如果不属于同居财产,那么将不参与财产分割,即为一方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