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户口本显示离婚和离异的区别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有未婚,已婚,和再婚。离异按照已婚来处理的。即使是再婚的,也是显示已婚。但是,户籍管理系统不会自动生成,需要当事人自己申报。户口本上显示离异或是已婚分下面两种情况:1、办理离异,是在民政局办理,或者法院判决,而办理户籍信息更改是在户籍管理派出所,离异后,只要自己不去转移户籍或者变更户籍信息,在户口本上不会注册离异两字。2、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离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Ⅱ 离婚之后户口本上显示未婚还是已婚
法律分析:不属于未婚,也不属于已婚,属于离异。离婚后如果更换户口本,上面会显示”离异“。离异和未婚虽然都是单身,但性质不同。离异不是未婚。婚姻状况法律上有: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四种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Ⅲ 离婚之后户口本上显示未婚还是已婚
不属于未婚,也不属于已婚,属于离异。离婚后如果更换户口本,上面会显示”离异“。离异和未婚虽然都是单身,但性质不同。离异不是未婚。婚姻状况法律上有: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四种情况。
一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只有三种显示方式:未婚、已婚、离异。户口本婚姻状况的变更,是需要自己去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如果想去变更自己的登记信息,可以拿上相关证明手续去记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变更信息登记的。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