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规定哪些情形不能结婚
您好,不允许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上两条是关于禁止结婚的条件的规定。
B. 在民法典中,关于禁止结婚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虽然结婚是每位公民的权利,但是也有一定条件,最新的民法典对结婚条件做了一些规定,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权利结婚。法律禁止直系血亲结婚。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也就是说,母亲不能和儿子结婚,奶奶不能和孙子结婚;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也就是说,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儿子结婚。姨妈不能和姐妹儿子结婚。民法典之所以禁止这些人走入婚姻关系则是因为血缘相近之人结婚生育的子女有很大基因变异的概率,违背了优生优育的原则。
婚姻法的制定正是为了让人们的婚姻生活有更高质量。遵守婚姻法是每个人的权利,更是义务。
C. 不能结婚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强迫,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如有一方不是自愿,就不能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同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方必须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达到二十周岁。否则也不能结婚。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一、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如下一些情况不能结婚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人不能结婚或暂时不宜结婚的:
1.未经治愈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结婚,如患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肌紧张病、克订病、视网膜母细胞瘤、遗传性运动失调症等的遗者。
4.遗传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5.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生殖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
6.各种重度智能低下者。如某些代谢性疾病或大脑炎后遗症等。
7.如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
8.近亲不能结婚,更不能生育。
9.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显性遗传,就是代代遗传,且发病与性别无关。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10.患有常染色体伴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伴性遗传,就是一种传递与子代性别有关的遗传病。如血友病、红绿色盲、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11.患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隐性遗传,就是这类患者与正常人所生子女全是病态基因携带者。如先天性聋哑、全身白化病、全色盲体位性蛋白尿、特发性低血糖、高度近视等。
12.患染色体平衡易位者不宜结婚。如先天缺陷和呆傻等。
13.患有多基因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和原发性癫痫等。
14.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肾脏病和高血压的妇女,不宜生育。
15.结婚后的妇女若患了以下病症,暂时不宜怀孕;已经怀孕了的,应当选择中止妊娠的方法:①心脏病;②慢性肾炎;③地方性甲状腺肿;④糖尿病;⑤严重营养不良;⑥精神病;⑦流感、肚炎、风疹等病传染病;⑧结核病;⑨系统性红班狼疮;⑩性病。
16、不能与近亲结婚
近亲是指有共同祖先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上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从本身这一代算起,向上推数三代和向下推数三代,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的"姑表"和"姨表"。实际上,近亲结婚的形式还包括亲堂兄妹结婚、第二堂兄妹结婚、第三堂表兄妹结婚、表叔侄女之间结婚等等。因此,我国婚姻法明令: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禁止婚配。近亲婚配的危害很大。先天性和遗传性病在近亲婚配的后代中,发病率比一般婚姻情况的发病率高150倍。而近亲婚配者后代发病率竟高达1/64。近亲之所以会造成那么严重和危害主要是遗传基因在起作用。
D. 新婚姻法哪四种人不能结婚
法律分析:1、已经有过一场婚姻的人。这类人是指本身是已经是领过结婚证的人,而且婚姻也没有终止,又跟另外一个人建立婚姻关系是不可以的,这样做就犯了我们常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的也是不可以结婚的。男性早于22周岁,女性早于20周岁,都属于不符合结婚年龄。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也是不能结婚的。比如麻风病没有治愈之前是不可以结婚的。其他还有一些类似的严重病症都是禁止结婚的。
4、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也是不能结婚的。这就是我们常听说的近亲结婚,近亲结婚以后生育的孩子都会多多少少有缺陷甚至是畸形。而且这也违背了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 《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麻风病未经抬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血亲又称血缘,是指人类群体中两个人有共同的祖先。直系血亲是指“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即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近亲结婚的夫妇所携带的相同基因的可能性很高。因为有的遗传病,当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并且“相会”时,后代就会发病。而一般普通人的婚配中,这种“相会”机会很少。而在近亲结婚的夫妇,因为他们来自同一祖先,共同的基因比较多,这种“相会”的可能性则明显增加,其后代出现各种先天性缺陷、畸形、智力低下等明显增多。因此,要禁止近亲结婚。
麻风病未治愈前应禁止结婚。因为这种病可以造成人体多种病变,甚至严重的残废畸形,而且是接触性传染病,又较难治愈。从“预防为主”和保证患者能顺利接受治疗、早日康复的目的出发,《婚姻法》专门做了这一规定。
对于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等未治愈者,不能结婚;影响性功能的生殖器畸形,婚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也不宜结婚;严重的智力低下,因为不能自理生活,如果双方患同一疾病,不但不能互补,尚需他人照顾,无法承担家庭义务,且相当部分还有遗传性,也不宜结婚。严重的遗传病、先天性畸形患者,如克汀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等,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并可遗传给后代,也不能结婚。
此外,已发展到威胁生命的重要脏器疾病,如心衰、肾衰、肝硬化腹水等或无法治愈的恶性肿瘤,因其生命期限不会太长,也不宜结婚。
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兴旺,消灭遗传病,消灭畸形,这是社会、每一个家庭、每一对伴侣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已经到了结婚年龄,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要识大体,顾大局,严肃、认真地履行婚前医学检查。如果有上述《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则应按规定办。
F. 婚姻法修改后哪些不可以结婚
法律分析: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
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
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