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嫁给老外又如何
事实上,嫁给老外,抑或是嫁给老美,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更没必要羡慕,如果大家对中国人的涉外婚姻稍有了解便会知道,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
最近碰到一位极品家长,一谈起他那嫁给了美国人的女儿,那种故作蔑视美国人,其实十分炫耀的口吻,实在有些折磨我的耳朵。他张嘴就是什么:美国有什么好?他们让我女儿入美国籍我硬是没有同意。刚开始还勉强忍受,任他尽兴,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弱弱地问了他一句:哪个“美国”死乞白赖地邀你姑娘入籍?按照令媛的婚龄,好像还木有资格入籍吧?他只好悻悻然地闭了嘴。实话实说,美国移民局(包括其他西方国家)是不可能主动邀请谁入籍的,别以为外国会像中国一样,出台无数所谓吸引人才的什么政策,到底有几个外国人愿意入中国籍?真是自作多情!
每每听到国人讨论跨国婚姻,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既为那些炫耀者,也为那些聆听者。其实,很多中国人的涉外婚姻,真没有好到令人羡慕,继而效仿的地步。
中国人的涉外婚姻,准确说应该是中国女性的涉外婚姻,因为中国男性与外国人成婚的概率极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通常在听到涉外婚姻的时候,基本上是指中国女性外嫁老外。
无论是改革开放之初,还是现在如今眼目下,中国女性嫁给外国人还是以绿卡为主要目标。不能否认的是,外国的绿卡政策并没有因为世界越来越国际化而有所放松,相反是越来越严格。而中国女性所嫁外国男人,以年纪稍长和二婚为多,偶有年纪相当者,应该都不属于中国人时下所认为的所谓门当户对标准。
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中国女性中的再婚者或者年纪偏大的所谓剩女嫁老外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因为外国人一般不介意对方的年龄,当然,也有例外,默多克算不算一个例外?但是,如果都是头婚,且正当婚龄,到底有几个能真正找到如意郎君?当然,绿卡除外。最近知道的几对,几乎全是中国丈母娘倒贴,无论是场面浩大的婚礼,还是在异国他乡买房子。所以,外国女婿新婚时都比较兴奋,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否能够长久,谁知道?
对于涉外婚姻,我一直是唱衰的,更不敢苟同很多准丈母娘的如意小算盘。因为,涉外婚姻美满的真不多,尽管有时候看上去还不错,特别是已经有了像洋娃娃一样的孩子后。就我所知,真正能够白头到老的,除了那些二婚外,其他基本都离了。具体的原因,只有他们自己才能知道。
关于涉外婚姻,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给那些梦想成为外国丈母娘的人泼泼凉水。
NANCY是澳大利亚ANZ的职员,上海人,专门负责交待中国顾客,去办银行卡的时候,碰巧认识了她。可能是因为年龄,也可能是她太需要找人倾诉了,她主动和我谈起了她的婚姻和家庭,这让我感到意外,一方面是第一次见面,其次是上海人生性戒备心很强,面子观念很重,像这么私密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对外人讲的。
NANCY到澳洲已经有20多年了,是新华人中到澳洲比较早的一批。她和一个地道的澳洲人结了婚,婚龄十七年,并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十五,女儿为十三。在这十七年中,他们买了房和车,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还清了全部贷款。Nancy的丈夫没有固定工作,主要负责每天接送两国孩子上学放学,偶尔打打零工,家里的生活开销完全靠NANCY。近几年来,他们夫妻之间基本处于分居状态,只是同在一个屋檐下,夫妻之间没有直接的语言沟通,平时交流靠互留纸条。NANCY感到非常困惑,也很委屈,她不知道为什么老公要她和离婚,她觉得自己拼死拼活、没日没夜的工作终于还清了贷款,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可老公和她已经没有任何语言交流。
看到她焦灼的眼神,我问了她一句,你想离婚吗?她摇摇头说:不。我看了看她然后对她说,首先,去买几件行头,把自己打扮得像个上海人;其次,向公司请个假,全家出门旅行,无论远近,出去住几天;与先生一起去看场电影,看场球赛;另外,再买辆车。在国外生活多年,她居然不会开车,为了尽早还完房贷,家里也没买车。她听完我的建议,不是十分肯定地说,这样行吗?其实,是不是行,我也不知道,但不试一下肯定是不行的。最终,还是离了。
② 各位好,对跨国婚姻我一点都不了解,我不知道我该选择在国内登记结婚还是去到我男朋友国家登记结婚对我才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就是你在哪里办理的婚姻登记,一般适用办理地的法律,但是在我国办理就得根据我国的法律来办理。
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地接地法律。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 .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看你是哪种情况,看看适合你的那一款吧。
③ 中国女嫁泰国人、泰国人能移民到中国来吗
1. 如果您是中国女性,想要嫁给泰国人,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也是两个国家的事。涉及到跨国婚姻,就需要了解并遵守两国的法律和规定。
2. 至于泰国人能否移民到中国来,这涉及到中国的移民政策和签证规定。通常情况下,想要移民到中国来,需要经过一定的申请程序,并提供符合中国移民局要求的材料。
3. 中国的移民政策并不是很宽松,想要获得中国国籍是很困难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在中国出生的人或者有中国血统的人才有资格申请中国国籍。
4. 据说中国正在考虑设立移民局,并可能会逐步出台一些移民政策。如果您对此感兴趣,可以继续关注相关的新闻和政策动态。
④ 越南新娘背后反映了社会什么样的问题
所有从事越南新娘中介机构并不具备合法性。
一名越南华裔介绍说:“一直以来,这样的案件都是惩罚越南国内的婚介人员,这次的确是例外。再加上西宁省的情况比较特殊,前两年有个越南现役军人的女朋友成了越南新娘嫁到了国外,于是该军人大闹政府。其后西宁省专门出台了限制涉外婚姻的管理规定,因此才会出现处罚中国籍男子魏吉军的情况,而在越南其他省份或地区,类似被处罚的外国男子几乎还没有。”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越南新娘”的事件发生后,越南媒体反应并不大,只是作一些正常报道,并没有出现什么“特别的评论”。“奇怪的是,越南之外的媒体对此关注地更多、更广泛,尤其是中国的媒体。”越南的华裔学者陈子原说。
“越南新娘的事情并不是中国独有,但只要发生在中国,就会特别受关注,这与中越之间的复杂关系有关。”陈子原表示,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越南政府层面希望与中国保持正常的关系,这从越南媒体报道“越南新娘”和“中国籍男子”的平和态度中就可以看出,“但越南内部也有不同的意见,而越南民间也的确存在一些对中国不友好的声音”。
“越南新娘”骗礼金50余万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北京)
10名越南女子利用婚姻骗取他人钱物。近日,福建省连城县检察院对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的一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据查,被告人许氏水(女,22岁,越南人)经黄氏钗(女,越南人,在逃)等人邀请,于2013年11月28日从广西友谊关入境后,到福建省连城县四堡乡玩耍。其间,黄氏钗与许氏水等人密谋,以假意结婚获取礼金后逃跑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之后,黄氏钗作为媒人,将许氏水介绍给四堡乡的邹某为妻,邹某付给黄氏钗7.1万元。黄氏钗分给许氏水1000元作为逃跑费用,并计划与其他骗婚人员一起集体逃跑。
2013年12月19日,通过电话联络,包括许氏水在内的嫁到四堡乡的10名越南女子相继逃回越南。回到越南后,黄氏钗分给许氏水5700余元人民币。今年1月4日,许氏水再次从广西友谊关入境时被抓获。2月13日,许氏水被连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同时追捕黄氏钗等6名嫌疑人。
据了解,许氏水等10名“越南新娘”嫁到四堡乡后集体逃跑,先后骗取50余万元。2013年12月,这起跨国婚姻诈骗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迎娶越南新娘风险大
目前,来到中国生活的越南新娘遭遇多种多样,满意或不满意的都有,有的甚至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嫁到中国,也有的中途要求离婚甚至逃跑,让中国丈夫重回单身生活。另外,也有专门从事骗婚的越南新娘,被骗的中国丈夫,往往最后都是人财两空,投诉无门。
“对于越南国内如何看待嫁给中国男人的女孩,似乎没有太多的人觉得越南女人会比较忠诚。”曹会雄说,“我有认识的越南人谈论邻居嫁到中国了,这个越南人的感觉就是‘过几年她就会离婚回来的’。”
曹会雄表示,通过婚姻中介迎娶越南新娘的风险仍然比较大,因为仅以成交为目的,一次性成交的“婚姻生意”都不怎么可靠;许多号称“一年跑了,免费再送一个”的承诺很难兑现,现实中很少听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由于越南新娘来源复杂,双方无感情基础,仅为生活而成婚,感情基础显然难以保障;中国男方通常以“我付钱了的货物”对待女方,不给女方自由等,造成越南女方难以为继,基本上没有家庭地位。与此同时,越南女方家庭通常会期望从中国男方得到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