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怎么认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主要根据债务的用途和性质。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然而,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否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愿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与此相反,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债,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否则该债务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
1、夫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二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但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的约定的,则属于 夫妻一方的债务 ,另一方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