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婚姻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如今婚姻证明的用途也比较多,比如买房,贷款,出国等等。那么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婚姻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如今婚姻证明的用途也比较多,比如买房,贷款,出国等等。那么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重庆已婚的 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出具结婚证即可。未婚证明又叫做“ 单身证明 ”,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 户口所在地 的民政部门开具。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者 户籍证明 ;
2、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的人应该带上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的人要带上重庆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重庆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一定要注意委托书的格式不能有错误哦,要件一定要齐耐前拍全。
6、代办未婚证明一般需要:公正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办理 按揭贷款 的未婚证明必须由民政部门开具。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之前,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重庆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
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流程是什么
1、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昌羡重庆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重庆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由以上内容可知婚姻证明的用途还是很多的,大家在办理婚姻证明时,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一下具体情况,避免在办理悔斗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关于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流程是什么?的内容就这么多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② 离婚后复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已婚、再婚还是复婚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是显示已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结婚时,在确认了具体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后,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如果是再婚的,还需要携带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温馨提示,2021年5月17日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如果你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同时又在上述试点区域内,则凭着你在试点区的居住证,就可以在居住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了,而不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③ 户口本上写的已婚,写错了,怎么办
一,拿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重新打印一份户口本就可以了,如果确实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对方经过核实以后,会给予更正的。
二,户口薄的作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④ 二婚结婚户口本上有前妻的名字会不会影响和她人领结婚证
会的。所以您需要先带上你和前妻已经离婚的证明:离婚证、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以及其他的材料先去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变更为离异状态。之后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携带的证件就可以了,之所以要带离婚证或者判决书、调解书,是因为,这是证明您已经离婚的证明文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看到这个的时候,就会知道您不属于重婚,才会按照程序给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另外,根据最新的规定,现在可以在部分地区异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具体包括: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只要是在上述规定地区的都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地区,则只能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