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怎么改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本来就不是即时更新的,可以不改。
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的登记为准,并不是看户口本的。
户口本填写方法如下: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贰’ 集体户口 可以 进行婚姻状况更改 么
1、未婚改已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登记机关会在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字样;
2、结婚后离婚的,由个人带备离婚证与户口卡到户籍地派出所要求户籍民警更改婚姻状况,无需单位办理。
也就是说,户口本不需要跟单位申请(也不用单位开什么证明)直接自己去改成已婚就行了?。
是的,无须单位证明,自己带身份证和户口卡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请问集体户口更改婚姻状况需要提供户口首页吗?只提供集体户口自己那页可以不?
需要集体户口簿首页并加盖分章及自己页。
1 、办理条件: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婚姻状况
2 、办理手续:(1)书面申请报告;(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 证》或者《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4)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驻外使馆认证的翻译件;(5)在 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6)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7)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8)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
3 、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集体户口户籍卡婚姻状态更改
你好,我在深圳有办过。
自己办理:持您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卡原件,结婚证原件到户籍派出所户籍市办理即可。
集体户口变更婚姻状况
没有那么简单!要先去登记地方民政部门变更档案!再到单位开证明,最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处办理婚姻状况变更
户口本更改婚姻状况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你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
你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你从已婚变成未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如果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改 会给新户口本么?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改,会给新户口本的;
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作出更改,需要携带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只需要更改方到场即可,不需要双方到场;
当场就可以修改完成,修改结束即可申领变更后的新户口本。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2)集体户口页上的婚姻状况怎么改扩展阅读
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叁’ 北京集体户口改婚姻状态
带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结婚证到户籍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即时办理。
‘肆’ 天府新区集体户口的婚姻状况哪里改
1.成都天府新区的集体户口开户籍证明2.先到新区居委会开证朋3.再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盖章
咨询:由于中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
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所。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介绍信;(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集体户口:可借出集体户口登记表,用于所需,使用后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