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办理申请江门户口迁移到中山小榄
转移户籍到中山小榄,需要当事人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在小榄居住注明,工作证明,纳税或社保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Ⅱ 中山市小榄镇户口的人在哪里领结婚证
中山市小榄镇户口的人,在镇民政所或市民政局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Ⅲ 中山市结婚登记流程
一、结婚登记:
(一)申请条件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自愿且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申请人一方或双方户口在中山市。
4、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证件
1、内地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正本及复印件。
2、一寸近期红底双人合照3张。
3、如当事人有婚史的需提供离婚证件,当事人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三)结婚登记程序
1、婚姻登记员检查申请人证件资料。
2、询问申请人的结婚意愿,为自愿结婚的双方各提供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申请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如申请人不会写字,可由婚姻登记员代填后宣读,申请人认为内容无误的,在“声明人”一栏按指印。
4、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宣誓词,婚姻登记员监誓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颁发《结婚证》。
如果你是小榄的,可以到所在社区免费领取婚检表,可以到陈星海或小榄人民医院免费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