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淮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
地址: 淮南市凤台县州来路与农水东路交叉路口北侧(阳光小区南侧约10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地址: 淮南市大通区民主北路与民主东路交叉路口北侧(淮南市第三人民医院南侧约5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
地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西路与惠利路交叉路口向东约10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芍坡路与宾阳大道交叉口
工作时间: 09:00-12:00 14:30-17:00
联系方式:
地址: 丁山路东5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联系方式:
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黄河路政府西南5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卧龙山路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后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与结婚登记条件相符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登记照片,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申请,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登记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的证件材料视个人情况而定,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持本人有效的婚检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伍物余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是离过婚的,还需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含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持本人有效护照、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进行核实审查,查明提交的结婚申请是否在条件范围之内,如有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并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情侣会给予婚姻登记,发放结婚证;对于离婚想再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离婚证;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说明为什么不给予登记。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如下:
(一)申请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根据规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合规的有效身份证件,例如户口本、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蚂伍记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次审核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的受理回执单。如果与离婚登记申请条件不符,不给予相关受理,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找不到的可书面说明情况),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对资料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护照、通行证、身份证等,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处按规来执行和审查,对与离婚登记条件不符合的,不提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的离婚登记告知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出具。
(五)登记及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予以登记,然后给当事人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