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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的婚姻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2-04 03:07:36

① 民国时期有哪些很有才华却是渣男或渣女的人

1.郁达夫跟第一任妻子孙荃虽是“包办婚姻”,但因孙荃颇有才华和颜值,两人婚后还是渡过了一段有情有义的日子,并且共同育有三个孩子。

这本该是一段“先婚后爱”的佳话,但显然郁达夫并不珍惜这段婚姻。

2、徐志摩,典型的进步文人,他内心“包办婚姻”那是相当的抵触。

后来遇到才女林徽因,便毫无顾忌地奋力追求,奉为真爱。徐志摩短暂的一生情史并不复杂,但确实也还是“渣男”无疑。

3、郭沫若

,郭沫若与原配夫人张琼华结婚后,新婚夜郭沫若见到妻子便心生厌恶,因为张琼华裹小脚,长得也是相当普通,毫无气质可言,对于大文豪郭沫若来说,这哪入得了他的眼。

于是,郭沫若新婚没几天便离开中国去了日本,独留张琼华在郭家照顾二老,张为郭空守68年,无子无女,最后孤独终老。

4、胡兰成

如果说徐志摩、郁达夫是“渣男”,郭沫若是“渣渣男”,那么,胡兰成就是“渣渣渣男”。至少这前面三位虽然风流,每一段感情倒也是有开始有句号。

胡兰成是浙江人,擅长写作,在文学上颇有造诣,连才女张爱玲也非常欣赏他的才学。但胡兰成在品德上却差强人意。抗战时期,他还曾做过汪伪政权宣传部的副部长,也是有名的汉奸。

胡兰成生性风流,一生有过至少八个妻子。

② 民国时期 有些女人的婚姻为什么将就

民国的女性封建约束减小,走向社会,女性的权利也有所增加,不过这只是小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女性和以前一样
民国时期中国婚姻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大城市,开始讲究男女平等、女性在婚姻中的主动权开始加大,从结婚仪式看,许多婚礼融入了西方元素,西式婚礼开始在大城市流行。我所知道的就只有这些
民国时期思想比较开放,人们的封建思想逐渐得到解放,我认为民国时期婚姻的最大变化就是妇女可以提出离婚。若是婚姻中出现问题,妇女有权力维护自身的权力。不用再忍气吞声情感问题本来就是错综复杂的,特别是爱情!和那个时代相比,她们对于爱情的观念与现在我们当代的爱情观念大为不同!那个年代的思想活跃,特别是有知识的青年,思想是最为活跃的!能够找到与自己爱好相同的,相爱是正常的,特别是女的!情感更为细腻~

③ 民国时期中国的婚姻有何变化

民国时期是指1912(民国元年)—1949年,这段时间,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历史发展时期,各种社会因素都在向近代化方向发展。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结束、民国建立,政治制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剧变,社会经济相应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变化,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这些冲击着城市传统社会结构,传统婚姻制度也受到挑战并开始出现了变动。本文试图对民国时期婚姻制度的变迁,从而揭示民国社会的变迁。
在经历了清末维新、辛亥革命到民国成立等长期社会演变之后,民国社会恰好处在“破坏告成,建设伊始”的时间段。
众所周知,中国的传统婚姻是附于家庭的,婚姻纯粹是为家庭和宗族传宗接代的需要而存在,“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因此,婚姻带有宗族主义色彩。包办买卖婚姻,男女毫无婚姻自由。按照封建礼法的规定,婚姻缔结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①主婚权操与父母、祖父母等尊长手中,实际上是由男性家长行使的。青年男女结婚之前很多都没有见过面,结婚之后才开始培养感情。有的夫妻之间长年累月没有产生感情,却也因为受到封建但由于受封家长制、孝道等伦理观念的支配,两千年来人们无法摆脱而只能牺牲自我,以维系家族,根本不可能期待从婚姻中得到爱和快乐。这是一种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家庭和家族利益的婚姻制度,它和传统封建家庭制度共同维护着宗法一体化的封建统治。
此时的婚姻是公开的一夫一妻制、男尊女卑、实行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此时的婚姻弊端重重,使青年男女没有婚姻的自由,更谈不上自由恋爱。
人类自古至今,所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个体婚制(一夫一妻制)是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经济基础相联系的,是以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社会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②
中国传统的家庭与中国的小农社会是密不可分的。在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很少。而到了19世纪20年代,中国近代化进程加快,人们的活动空间不断扩展。人们离开土地,进入工厂,经济开始独立,使青年男女脱离了父母的支配,此时人们之间的接触,为自由恋爱提供了条件。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经济的发展,是青年男女更为独立,使婚姻的变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治上的宗族理论思想的束缚也是一方面。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封建专制政体崩解,传统社会关系开始松动,旧式婚姻家庭制度也受到影响,尤其是民国新法律的制定,加速了传统婚姻制度的解体。新《民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男女经济地位平等、离婚自由,传统婚姻制度正逐步失却以往的政治基础与法律保障。这给了传统婚姻制度一个重大的打击。
此外此时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不仅提出了“婚姻自由”的口号,而且提出了“废除婚制”、“婚姻革命”的主张;婚姻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纳妾制受到猛烈批判,一夫一妻制逐渐成为主要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婚姻日益自由,包办婚姻逐渐减少,自主婚姻增多,离婚更加自由,离婚案件增多。
这段时间又有许多青年奋起开始思想大解放。梁启超猛烈抨击封建婚姻制度,主张婚恋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纳妾;③谭嗣同则以自己的婚姻生活实践一夫一妻制原则。二十世纪留学生知识分子群体形成,他们有西方社会生活体验,更加痛恨传统婚姻制度,对其批判更为彻底。1920年,上海《民国日报》曾开展“关于废除婚制问题”讨论,不少人主张废除婚姻制度,我们要有“自由的人格”,而“自由结婚,是一种彼此相互专利的结婚,是不合于‘自由的人格’的,所以我们要反对之。”④无政府主义者易家钺曾借“社会主义”的标签攻击一夫一妻制,鼓吹“无家”、“无婚姻”;⑤还有一些人把“爱情自由”与“通奸自由”、“性的解放”、“肉欲的解放”混为一谈,造成旧道德的否定与道德的虚无主义之间的混沌与朦胧。1926年自命激进的长虹发表《论杂交》一文,否认一切婚姻制度,侈谈“性”自由。⑥这些过于激进的改革主张否定了一切社会伦理道德,缺乏足够的现实感和严密的科学性,无法正确指导婚姻变革。
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纳妾制度,使女性的地位处于被掌控的地位,女性永远只能听从男性的指挥。在爱情上,由于丈夫的多妻,使的这些妻也好妾也罢,都得不到一份唯一的真爱。即使有爱,也不能使唯一的专属与自己,这是对女性爱情的不公平和践踏。多少妻妾,为了争宠,发生明争暗斗,搞得家庭生活不和睦,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而家破人亡。这些负面影响不在少数。
民国建立后社会舆论和妇女团体均发出强烈呼吁,“禁止蓄婢纳妾”,“纳妾者以重婚罪论”坚决要求取消一夫多妻制,传统婚姻的一夫多妻制遭到社会的普遍反对。此时的妇女也不再永远处于受压迫地位,他们会为自己的权利而战。妇女已经开绐觉醒,她们已向不平等的一夫多妻制发起冲击,畸形的婚姻形态正受到人们的挑战。社会上的婚姻也开始提倡一夫一妻制度,使得夫妻之间的感情更加融洽,家庭和睦。同时,这种观念也受到了社会的支持。这样更加有利于家庭的稳定,感情的牢固。
同样,这一时期,父母对儿女婚姻的主动权渐渐消失。离开土地,进入工厂;离开家庭,进入学校等等,以及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想的传入,使得青年的经济地位独立了,不再要依靠家里的支持,能够主导自己的一切。与此同时,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种种条件,使得青年开始交流频繁。男女结婚不再建立在相亲或者父母的要求,青年男女之间又了更多的选择空间。结婚的基础从互不相识,到此时的自由恋爱,相爱而结为夫妇。父母的强求也减少,婚姻的自主权增强。家庭的成立不仅是为了传宗接代,同时也是为了维系爱情,因此,夫妻关系也日趋平等,传统婚姻中夫为妻纲的观念已在淡化,越来越多的人追求正常的夫妻爱情生活,夫妻感情日臻浓厚。
传统婚姻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侍奉父母,而民国时期的青年男女的婚姻目的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此时的知识青年更多是我了浪漫,希望彼此一起生活,走过人生的日子。与此同时,离婚率也提高了。这时男女双方不再为了家族、为了礼教等束缚自己。男女双方认为没有感情或者失去了在一起生活的意义,就会选择和平地离婚。这也是一种告别彼此痛苦的方法。
在这个社会变迁的时期,婚姻制度在各个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来说,从婚姻制度的变迁折射出了民国时期社会的巨大变迁,这一时期,人们在思想、生活习惯、处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婚姻变革从根本上否定封建家长制和男尊女卑、妇女节烈等传统纲常伦理,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现代化,间接导致传统统治基础的初步削弱与分解,推助了民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④ 民国时期女性的婚姻状况

民国时期的女性婚姻状况是男主外女主内,女人没有外事权,民国时代的女性地位比较低,比较破的心酸

⑤ 民国规定一夫一妻制度 但为何有人娶40个老婆

民国规定一夫一妻制度 但为何有人娶40个老婆

民国时期,“姨太太”现象曾是中国“一夫多妻”的余绪……

1。“一夫一妻制”与民国的“姨太太”现象

我曾写过《中国古代男子“艳福”到底有多深》一文,谈到中国古代男人在娶妻纳妾上的“幸福”指数。

从过去的情况上来看,老婆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多妻”是有权有钱者的“福利”,一个老婆都养不起、养不好的底层男人,是没有找小老婆之本钱和机会的。

一夫一妻制其实在中国很有历史,包括所谓的“封建社会”在内,名义上都是一夫一妻制。皇帝虽然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特权,后宫美女如云,但妻子,也就是皇后,只能有一位。

那么,多出来的女人算什么?皇帝封“妃”,民间算“妾”。

这样的婚姻家庭制度,实际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虽然在性生活的权利上,妾和妻基本上是平等的,甚至妾比妻更能享有,但在家庭地位和财产上,却有天壤之别,连妾生的孩子都比妻生的命贱,家谱写的是“庶子”。

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实行起来,并被写进了“婚姻法”。这是中国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许多民国男人都认真地遵守、执行了,如孙中山、蒋介石当年都是这样,他们都只有一个老婆。

民国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上了别的女人,可以与原配离婚,但不能不离婚又结婚,否则犯重婚罪。孙中山和蒋介石便都是与原配妻子离婚后,才分别与宋庆龄、宋美龄结婚的。

但是,我们不论从名人传记中,还是影视作品里,都能看到,民国男人身边大都不只一个女人,娶上三、五房小老婆在民国时很常见,有人甚至拥有几十房。这是民国时特有的“姨太太”现象。

鉴于此,曾任国民 *** 主席的林森,在捐建的庐山山道旁边的石凳上,别出心裁地刻上“有姨太太的不许坐”,成为一时笑谈。

民国时期是提倡“文明婚”和法制的社会,既然“婚姻法”认定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为何又会出现这类娶小的“违法乱纪”行为?原来,问题出在民国的法规上,民国的“司法解释”和实际判决中,竟然默认了纳妾的合法性。

2。民国的婚姻司法解释,范绍增的40房妻妾

民国十九年(1930年)12月,国民 *** 颁布了民法《亲属编》,并于次年5月施行,其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

当时, *** 中央政治会议的立法原则是,“妾之问题,毋庸规定”。并认为,“妾之制度,亟应废止,虽事实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认,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单行特别法规定。”

而早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12月24日,时立法院院长胡汉民在演讲中便向妇女协会公开承诺:“中国女子的人格,将由本党的主张和本院的立法,提高起来,保障起来。”

在此立法精神下,《亲属编》中废除了“妾之制度”,不再规定妾与妻的关系和在家庭中的地位。千百年来一直存在于中国男人婚姻生活中、并且为男人宠爱的“妾”,从法律上彻底消失了。此举在当时影响甚大,由于是“新鲜事”,社会上分歧也严重。

有的学者认为,废除“妾”,此举意在保护一夫一妻制;有的则认为,这给妾与妻争权夺利埋下了伏笔,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号。当时,全国各地的报纸都曾就此展开了大讨论,波及了民国社会的各个阶层。

民国婚姻立法的初衷,显然意在保护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却变味了:

“二十年院字第 *** 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

这些司法解释,可以说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男人纳妾不算重婚,属“与人通奸”行为,最多是道德问题。这与现在对婚外 *** 、养小三是“作风问题”的司法定性,何等相似啊。

因此,民国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名存实亡,提高女权的立法愿望也大大弱化。民国男人找小老婆相当自由,比古代男子更厉害。

古代男人纳妾有明文规范,因地位不同而有所限制,如西晋时法律规定:诸王可以纳妾8名,公侯可以纳妾6名,一、二品官员可以纳妾4名,三、四品官员可以纳妾3名,五、六品官员可以纳妾2名,七、八品官员只能纳妾1名,老百姓不准纳妾。

而民国则无此等级限制。如果要问民国男人最多可以找多少小老婆?答案是:想要多少就多少,只要你有条件。有一位名叫范绍增的民国将军,竟然找了40名大小老婆。当时名声远播的游泳健将、有美人鱼之誉的杨秀琼,便是范绍增的第18房姨太太。

不同的是,民国时的“妾”不叫妾,而变成了男人的“家属”,对外则统一体面地称为“姨太太”。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2011年11月9日第B05版,作者:倪方六,原题:《一夫一妻制下的民国“姨太太”现象》

⑥ 为什么说民国爱情十有九悲

因为当时的时代背景,在爱情的道路上,相爱双方总是有太多不得已的理由

1、爱情的表达不同。

民国时期的爱情,可以用扑朔迷离来形容。但总体来说还是很传统的,在爱情的表达上比较委婉,我们在看那些民国时期的爱情的时候,很多都是用眼神交流,可谓是无声的爱情。

可以找到一个种猜不到结局的表白。很多人觉得民国事情的爱情好看大概也是因为如此吧。让敏姑欧子琪的爱情爱情懂了几分妖娆。民国事情的爱情,不仅仅在表达上不容易,在见面或是走上婚姻的殿堂也是不容易的。

2、束缚太多,不自由

张学良的爱情就是一个例子。张作霖因为早就为他定好了婚姻,所以张学良是没有太多的权力去选择自己的婚姻的,而这些大军阀往往都有着很强的实力,让这些婚姻成为了他们的实力的附属品。

一个没有独立性的婚姻,是何等的卑微,他成了很多家族的工具或是手段。当时还是父母包办婚姻的比较多,不像现在,自由恋爱,当时可不是自由恋爱。

3、离不开纷扰的爱情

民国时期,任何一种细节都可能成为争吵的理由,而女人是大多喜欢争吵善于争吵的,争风吃醋是女人的天性。而迫于无奈,有些人的爱情,以隐忍为条件才能够保全自己的地位,或是自己的生活。

(6)民国时的婚姻怎么样扩展阅读:

民国时期着名的爱情

1、钱钟书和杨绛

钱钟书在清华大学古月堂前结识无锡名门才女杨绛,他们一见钟情,风雨同舟,相知相守65年。《圣经》有言:“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文坛伉俪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便应了这句话。

钱钟书称杨绛“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而杨绛则回答:我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他们的爱情真的令我们所有人羡慕。

2、林徽因和梁思成

林徽因父亲和梁思成父亲是世交,两个地位显赫,门当户对。他们的婚姻是互补的,林徽因要强,而梁思成温和;林徽因感性,而梁思成理性。他们都热爱建筑事业,有共同的理想和追求。

梁思成是历史上的绝佳好男人,他的一生都谦让着林徽因,即使林徽因之前和徐志摩有一段爱情故事。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为什么是我”时,林徽因俏皮的回答:“我会用一生来回答,你准备好了吗”

⑦ 民国时期 婚姻自由吗

倒也未必。给你举几个例子:
1、徐志摩的原配是张幼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徐志摩不喜欢张幼仪,后来更是直接离婚。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一部剧叫《人间四月天》,让人认识到了徐志摩生命中另外两个他曾爱过的女人——林徽因和陆小曼。后来徐志摩和陆小曼,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
2、孙中山的原配是其兄长为其娶的。俗话说长兄如父,也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后来孙氏家谱中的妾室,以及后来甚至没有进入孙氏家谱中的宋庆龄,都是自由恋爱的结的婚。
3、张学良的原配是于凤至,是张作霖和于凤至父亲定下的娃娃亲,也可看作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之后广为传颂的,却是张学良和赵四小姐赵一荻至死不渝的爱情。这也是自由恋爱,虽然赵四小姐直到50多岁才真正成为张学良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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