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姻法不利于女性
婚姻法不利于女性 婚姻法不利于女性,女性作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在很多的时候无法维护李绝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个时候就要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去保护自身的权益。但是听说婚姻法不利于女性,是真的吗?
婚姻法不利于女性1 一、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的规定,对女性没有什么不利的,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还有对妻子有利的规定,如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下面是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民基升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哪锋姿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是对于女方还是男方都是公平的,因此大家也要相信法律,法律不会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就存在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了更加的公平公正,确保公平正义。
婚姻法不利于女性2 1、新婚姻法对女性的影响:中国新婚姻法为何对女人那么不公平? 新婚姻法是间接的不承认女性在家庭中的付出,和对生育孩子造成的身体伤害和职业生涯的牺牲。婚姻法对女性的意义。
新婚姻法逼迫女人要提虑:如果没有了这个家,女人将一无所有,女人的付出将付之东流,女人的牺牲将不值一提,那么,以后万一男人出轨,或者真的过不下去了,女人需要离婚时,女人就需要你将来的生存问题。
新婚姻法让所有女人在没结婚之前就要想好要不要结婚,如果婚姻不如意面临离婚时,你能不能承受你付出了情感和青春之后,将一无所得。也就是说,青春没有了,二婚,没有多少个人财产,没有房子。为什么说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
新婚姻法让所有女人在没生孩子之前就想好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的问题,生孩子会让女人身体受到伤害,孩子需要妈妈付出巨大的精力,职业生涯受到影响较为严重。生不生?生几个?你要想好当你离婚的时候,你能独立抚养几个孩子+你自己?
新婚姻法的规定,对女性没有什么不利的。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
新婚姻法逼迫女人要提前考虑:如果没有了这个家,女人将一无所有,女人的付出将付之东流,女人的牺牲将不值一提,那么,以后万一男人出轨,或者真的过不下去了,女人需。
而新的司法解释出来以后很多的自媒体和个人在一边倒的论述新婚姻法对女性如何不利,这种论调是错误的,谁规定婚前或者婚后购房的就一定是男性和男性的父母呢?
尤其是80、90后很多的独身然而,回答现在的婚姻法新规跟以前不一样了,女人离婚后为什么新婚姻法不保护女性,在财产分配上越来越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且很多女人都感慨:婚姻对女人要求太多了。要是遇到好的男人还好,你生孩子的这几年,他不。
B. 新婚姻法对女性而言,公平吗
新婚姻法对女性而言,当然是公平的。
《婚姻法》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C. 新的婚姻法,女性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新的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定更为明晰,这对婚姻是一种保护,但是对于婚后需要生育和照顾子女的女性来讲是存在偏颇的。女性要想保障自己的利益,要做到两个方面。
所以最终女性还是要有独立经济能力和人格,这样才能在家庭生活中,和男性对等,即便是遇到男性不忠诚,也能够随时拥有自我崛起的能力。
D. 新婚姻法解读(新婚姻法实际上保护了谁)
每到新婚姻法出台了,总有人哭,有人笑。
“婚姻冷静期”石锤一落,很多准备离婚的嗷嗷直叫。这个婚,万不得已,谁冲动去离。
想结婚的依然去领证,不想结婚的还是单身。哭的人里大多数是女人——再也没办法通过婚姻分割财产了。笑的人里大多是男人—— 再也不用担心结婚时“财产公正”的烦恼了。 然而笑的一小部分女人心里更踏实了,不必担心养汉了。哭的一小部分男人不踏实了,娶老婆就看重老婆家里的快要满五年的房改房,现在也跟自己没多大关系了。
新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呢? 和小鞭一起看看律师 对《新婚姻法》的解读:
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不管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法院认为房产与配偶无关,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为自己名下,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与配偶分割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产,结婚后房子的涨值部分都和另一方没有关系。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要考虑另一方还款部分金额进行补偿。
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房产所有一方私自将房子出售,另一方想处置该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一起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私人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修改了哪些方面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新制度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更明晰
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过错赔偿原则写进新婚姻法
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家暴,离婚后,被侵害的一方依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过错赔偿原则,简单的理解就是, 情感出轨,经济赔偿。 虽然感情没了,但经济上的实惠也是好的。所以从修订细则上看,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受到了更好的保护。但出轨这种事,过错方也不一定就是男性,如果对分割财产这件事上很在意的话,建议还是把婚离了再找下一任。
新婚姻法保护了男性吗?
这用问吗?这么看,就是保护的是男性啊!社会上,普遍男性在职场和家庭中的地位都高于女性,无论从收入水平还是职位选择上,男性都占有一定优势。那么,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男性都高于女性。从前,女性还能从婚姻中获取房产的一半,作为女性在社会分配中不平等的一部分补偿,但从今往后,妹子,人家婚前的房子就是人家的房子啊!人家父母出资买的房子,也是人家的房子啊!房子涨价,老公出售房屋,人家父母的房改房,都和你没半分钱关系。你能享有的,只是房屋的“联合使用权”。小鞭倒不是劝妹子们结婚就想着离婚,但是人生这么长,变数这么多,没有房子没有青春生了孩子的老妹子,很可能就是: 天赐绝人之路。
法国是一个崇尚单身的国家,在那里,多大年纪的人都可以自由恋爱。嗯,你会法语么?英语怎样?去法国怎么生活的前提是:你怎么去?这些都是问题,张曼玉是明星,40岁息影。但40岁离婚的女人,目测要和20岁的小姑娘“共同奋斗”了。都是从40岁活自己,怎么活,就天上地下了。
乍一看,是在保护男性。实际上,这也是对女性深层和长远的保护:它迫使女人变得更加独立,聪明,是鞭策女性积极投入社会竞争的重要举措。
家庭不再是可靠的温床,得出来跟社会斗一斗了——你牺牲了一切奉养的老公,孩子,公公婆婆,现在,每日精心装扮的,用微薄的工资添置小家具的房子,都可能是别人的。
那么不会再有一个母亲看着自己的分数,劝自己的女儿不去报考一所专业很好,但男性很少的文科或者综合类学校而去报考一所,专业差,但学校男性品质的较高的理工科大学。
不要不相信这样的母亲的存在,小鞭曾在报考时就见过很多这样的母亲(小鞭为自己选择一所综合性大学而自豪)。因为,她们认为,这是一个女孩子镀金的最终目的和最终的归属。
婚姻法,还从长远来看,保护了男性拥有一个独立的妻子,和一个,睿智的丈母娘。
新婚姻法保护了爱情吗?
没有爱的婚姻,丧偶式婚姻,摧残的不是两个人,包括孩子。
婚姻法告诉女人,房子这个在中国婚姻中不可取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将面临重大的新的划分。房子,只属于有能力购买它的人,不属于其它任何一个人和任何一种事物,包括感情。那么,这种划分正确吗?这种划分,其实是正确的。资产,应该属于有能力掌控它的人,而没有能力获取它的人,则也许可以拥有它的使用权,而不具备拥有它所属权的能力。
世界上美好的事物的特质,都是简单易获取。爱情作为美好事物的一种,本来就是不该参杂太多事物和太多的外界因素。 将男性在婚姻中承诺的房子,车子等等物质条件,作为一种条件的婚姻,看似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实际是对女性的一种剥夺。 而女性长期享受着这种看似的优越,实则在承担着这些物质条件的众多的“无形代偿”——放弃争取忙碌而晋升空间的职业,职位;沉浸在商品琳琅满目的小情绪小欢喜中;日益丧失的交际圈子。很多女人并不承认这一点,说我也有自己的圈子,自己的事业。但现实的情况是: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少有靠自己的能力获取另外一套房产的能力。
是天资不够吗?不,只是无形中,放弃这种争取的资质。《我的前半生》中子君放弃了工作的前提是,在那个时候,她潜意识中知道:即使离婚,我也不会流落街头。如果没有当时这种法律保护,而是现在的婚姻法,子君谈不上结婚,不会在婚姻中如此放松对财务警惕,也许她会转移一部分俊生的财产,更谈不上离婚。
这不是女性除了独立就要变成心机婊,这是人的本能——生存。
原来的婚姻法,只从短期上保护了女性。而新的婚姻法,从长远来看是在保护女性。 它保护了女人的尊严,能力,价值不受侵犯,就保护了爱情。
因为,也没有几个男人真心愿意自己娶的女人,除了爱自己也爱自己的房子吧!虽然促成婚姻的元素众多:他怎么能分清,女人更爱哪一个呢?除了这个女人与自己差不多,才能放心吧!
婚姻法保卫了爱情。
新婚姻法还说,夫妻隔经常争吵感情不合,或分居满两年,就意味着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开绿灯;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新婚姻法规定是准许离婚;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如对子女或父母遗弃,若诉讼离婚时法院不会不批准。恭喜,终于可以终结一部分人的“丧偶式”婚姻了。
那些不赡养你父母的,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感情不和被拖住不能自由的,都可以离婚了!有评论说,婚姻法让离婚更难了——真的吗? 新婚姻法,让离婚成本更加低廉。但今年的补充,让低廉不廉价。
婚姻法又给了爱情自由。不远的将来,一个渣男,或者渣女即使更容易离婚,想再婚,也不那么容易,因为谁和谁都差不多,你这么渣,我干嘛要娶/嫁给你?
我们看看上一部婚姻法就坐实的事情。
不管是婚前婚后,只要是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就认定为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为自己名下的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配。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结婚后房子的涨值部分与另一方无关。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两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的时候就要考虑另一方还款部分金额进行补偿。
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私自将房子出售,妻子想讨回该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一起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私人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保护了谁?新婚姻法保护了,独立,自尊,永不言弃的你自己。
小鞭先干为敬, 敬有情人终成眷属,无情者终成房奴。
E. 新婚姻法对女人有何影响
新婚姻法是间接的不承认女性在家庭中的付出,和对生育孩子造成的身体伤害和职业生涯的牺牲。
新婚姻法逼迫女人要提前考虑:如果没有了这个家,女人将一无所有,女人的付出将付之东流,女人的牺牲将不值一提,那么,以后万一男人出轨,或者真的过不下去了,女人需要离婚时,女人就需要你将来的生存问题。
新婚姻法让所有女人在没结婚之前就要想好要不要结婚,如果婚姻不如意面临离婚时,你能不能承受你付出了 情感 和青春之后,将一无所得。也就是说,青春没有了,二婚,没有多少个人财产,没有房子。
新婚姻法让所有女人在没生孩子之前就想好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的问题,生孩子会让女人身体受到伤害,孩子需要妈妈付出巨大的精力,职业生涯受到影响较为严重。生不生?生几个?你要想好当你离婚的时候,你能独立抚养几个孩子+你自己?
新婚姻法的初衷是打击小三,可小三这个问题大部分责任在于那个已婚而出轨的男人,因为他已婚,需要对婚姻忠诚,他婚内出轨已然犯错,而新婚姻法却从女人下狠手,完全忽略男人出轨的责任。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新婚姻法是什么样的一群人制订出来的。
每个女人都希望能纯粹地谈场恋爱,然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在谈恋爱的时候就功利地考虑:这婚我能不能结?如果这个男人是人渣我该如何逃离婚姻而不让自己受到伤害?如果有了孩子我该不该要孩子?要了孩子我和孩子们该如何生存?
这个婚姻法助长了男人对家庭的不负责,让男人犯了错误以后受到惩罚的却是女人。新婚姻法让为家庭付出巨大的女人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安全感,应有的法律保护,反而倍受打击。
新婚姻法想让女人独立,脱离家庭,个个做女强人,就不要用贤妻良母的条条框框来评断一个女人的好坏,不要把生育任务强加于女人身上,而是让她们在职场上与男人一决高下。如果想要让女人回归家庭,让她们牺牲个人的各种利益,让她们去生孩子,就要给她们安全环境和生存空间上的法律保障,不要让她们在这些问题上那么焦虑。
着名学者胡适曾说过有这样一句话:“你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 ”
现在的婚姻法对女人是很不利的,所以女人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一但面临离婚的时候,女人是非常被动的,财产、孩子,什么都不会是你的。
这是新婚姻法财产和子女的分配:
新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归纳的更加复杂
(1)婚前男方出首付或全额买房,女方很难分到房产
凡是结婚前男方出资全款购房,不管房产证上是阿猫阿狗的名字,都跟你(女方)没关系!这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既然男方全款买房,女方没分,那双方共同出钱买房,女方总可以分得部分房产吧!错!你忽略了一个本子,那就是不动产登记证书。如婚前男方出首付,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男方名下,即使婚后双方出钱还房贷,你也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2)双方出资买房一般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在法院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3)即使是婚后买房,房产也不完全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1、 婚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的规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
2、 两边用一起产业以爸爸妈妈名义买房,产权挂号在一方爸爸妈妈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归于爸爸妈妈,离婚时不归于夫妻产业,不能切割,只能依照出资状况,算作债务要求归还出资额。
(4)以下状况为婚后买房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的景象:
1、 由两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边依照各自爸爸妈妈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2、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两边没有清晰约好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姓名,都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
3、 两边结婚时由一方爸爸妈妈付出首期款置办的房产,婚后夫妻一起交给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子装修所付出的相关费用都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离婚时能够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切割,至于一方爸爸妈妈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其时的具体约好来处理。
(5)继承与获赠财产归属大不同
按照相关规定,如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无论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若是赠与所得的房产,则默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处理。
四、在新婚姻法中抚养权的问题也做出了很多新的规定,在子女的抚养和探视方面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 健康 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制谈男女平等,婚前财产男归男,女归女。
民俗续重男轻女,父母财产传男多,传女少!
做女人太难了,从娘家分不到财产,从婆家也分不到财产。也许有女人硬气地说:“姐我谁都不靠,娘家婆家都不靠,靠自己赚钱。”对不起!泼一盆冷水,你要生孩子带孩子教育孩子,你的时间你的精力,不允许你有机会比男人更容易安身立命!
女人被逼得无立足之地,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婚姻,让自己有时间有精力学习、工作,从而经济有保障。
女人离女汉子进了一步!
照例审题
新婚姻法对女人有何影响?
这里要解释一下“新婚姻法”婚姻法是中国建国以后的第一部法律,1950年5月1日实施,对于所说的“新婚姻法”不过是2011年最高法对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
所以2018年没有新婚姻法!
现今所使用的婚姻法是2001年颁布生效的婚姻法,这部法跟前面几部最大的区别是取消了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就是不管你有任何形式的同居,只要没领证,都不被法律保护。2001年12月颁布了第一部与婚姻法相配套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为了在裁决中更好的依照法律。
03年12月最高法又出台了第二部有关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包括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范围,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父母方在子女婚前婚后因为购房的出资行为,如果不明确,就视为赠与双方。”
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被很多人认为是新的婚姻法,其实不是,解释中的第七条:父母一方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不属共同财产。
看到这儿是不是觉得司法二和司法三的解释有矛盾?
一个说属于双方的?一个又说不属于?
这里要做个区分,解释二当中说的属于全款出资,解释三当中说的是部分出资,再看一下时间线,03年到11年,8年的时间,房价涨了十倍。2011年的时候大部分的房屋基本是首付,2003年基本都是全款。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两条司法解释不一样的地方。
所以对于女人来说,想要得到房子要么自己买,要么名字写双方,以前想要靠一纸证书得到房子的的办法,行不通了。至于那些想当全职太太的来说,也越来越不靠谱了,毕竟你除了母亲这个角色,谁都可以替代,女人还是要自主和独立,不然会很没有安全感,假如十年以后离婚了,你失去了男人,会连房子都失去。
司法解释中的逻辑就是这样的,谁买的,还给谁,付出了多少,按照比例还给你多少,所以,到了今天还想用不劳而获的思维去做事儿的人,注定是黄粱一梦,也就会影响到现代女性的选择跟重心,她们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职场而不是家庭,认为命运只有握在自己手里才有发言权,基于安全感的情况下,会与男性争抢更多的 社会 地位和资源,面对双重压力下的女性,选择不婚不育,或者晚婚晚育的可能性会增多。
回答完毕。
无量天尊。
如果从合同法的角度讲,否认技术投资肯定是不对的。但中国的婚姻法不对的又何止这点?
只要一天在婚姻法和其相关解释上,彩礼和嫁妆不对等,一天婚姻法就是男女不平等的。
从一个长远的角度来讲,让女性认识到自己在原生家庭应该是平等的,也算是个意外之喜。
但是,就好像计划生育不是为了提高女性地位,但实际提高了女性地位一样。新婚姻法也有类似的作用。
新婚姻法最大的不同在于房产问题,再多的规定也指向一个方向:谁出的钱,房子就是谁的。这里面对于还贷部分是否分享升值利益是有不同解读的,但基本是这个原则。
那很简单,女性可以问父母要啊!同样的儿女,有一份首付,各切一半,女儿付半套,儿子付半套,让儿女的另一半再付半套,不是很合理吗?
女性在原生家庭凭什么没有分享利益的位置?父母穷,一无所有,那接受事实自己努力,父母有,但分配不均,难道是应该的吗?赡养义务可没有婚姻法这么男女不平等吧?
如果坦然接受了原生家庭的不平等,那又凭什么在婚姻里问别的家庭要平等呢?不是双标吗?
所以,要么承认自己低人一等,试试看会不会到四五十岁,孩子上了大学,就落如没有钱没有房没有工作没有养老金没有婚姻的境地。要么,在婚姻开始前先从原生家庭争取。
少扯什么自己努力,中国几个男人自己努力的买的房子?
至于婚姻法,刚才说了,只要一天彩礼嫁妆没有落到平等的位置子,婚姻法就是男女不平等的。一部男女不平等的婚姻法,你指望能保护你什么?
出一半房子的首付?扯淡。
这笔钱去买一个小房子,不管是远郊房,还是市区里三五平米无法居住的学区房,都行,反正能收租金,好脱手的最好。可以应对婚后产生的大部分问题,除了婚姻续存期间不要脱手,没啥毛病。
至于男方只有一半的首付,那也买个小房子好了,能住就住,不能住的。两套房子往外一租,拿两套房的租金租个大点的不一样过日子?
顺便说一下彩礼这玩意,关于彩礼在几种条件下可退的这个真不是新婚姻法的锅。好多年了呢!这事也很容易破解,保留婚后所有开销的票据。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是不用退还的。
恩格斯讲,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卖淫。
咱们是讲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所以,把婚姻法往恩格斯路子上面导也没有什么。什么经济协作,什么共同 育儿 ,都是卖淫啊,亲!
但是,隔绝了经济协作,女性不得不向原生家庭索取权利,但索取到权利以后呢?女性自己有钱了,有房了,亲妈也带孩子了,要老公干嘛呢?
男人的婚姻和孩子本来就是用钱买来的,你不想花钱,想要免费的?靠爱情啊?那用啥来表达你的爱情?抢孩子冠姓权吗?呵呵
有些女人辛苦一辈子捞不到任何好处,就连生活也得不到保障,想要保留财产为自己和孩子,你就得懂得如何做做准备。意思自治优于法律,你可以签订婚前协议,考虑一下婚姻中的隐患,防止对方谋害自己!
刚看到一个新闻报道,图片给你们,剩下的自己留心眼吧
F. 法律为什么不规定小三犯法!
社会竞争的愈发激烈,使很多年轻人走上充当第三者之路来满足自己丰富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这种极为不道德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不正的风气。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考虑,小三破坏婚姻,小三犯法吗?当下年轻人为了满足精神和物质的生活需要,做小三破坏别人婚姻犯法吗?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小三不是犯重婚罪,拥有两个结婚证,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是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和传统习俗,此种行为极为不道德。如果没有触犯法律,法律中还没有涉及到这点。小三破坏别人家庭,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中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的。现实的案件中,虽然小三没有遭到法律制裁,但是也给家庭中另一方造成伤害,是否需要赔偿或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