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发现老公是gai但是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起诉离婚吗
婚后发现对方是同性恋,当然可以离婚,但是也要做好筹划才能争取在离婚的同时利益最大化。
对方是同性恋,大概会有几种情况,不同情形下的处理也会不同。由于我国对于同性恋的官方态度是“不支持、不反对、不提倡”,所以法院就相关离婚案件的处理态度比较慎重,一般不会明确就此表态。接下来我们会从轻到重进行整体性的分析。
第一种,对方婚前曾经有过同性取向,但是结婚是打算好好生活,婚后并没有相关的“出轨”。
这种情形下,对方隐瞒了同性取向,可能是出于现实性的考虑,虽然不道德,但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的矛盾,那么婚姻关系是有可能好好继续维持下去的。如果夫妻双方有其他的矛盾,那也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处理。
这种“隐瞒”,在法院的处理中并不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因素,对财产、抚养权的影响也比较有限。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5民初690号案例为例,即使提出对方可能是同性恋,法院也没有判双方离婚。
第二种,对方不一定隐瞒自己的同性取向,也想和对方好好生活但婚后还是出轨同性。
这种情况下,在发现对方出轨时第一时间谈判,能占据比较好的优势地位。因为这种出轨还不同于其他情况下的出轨,对方有既有出轨的愧疚,又有自己背叛回归异性恋群体的愧疚。如果能在这个阶段直接协议离婚,对双方而言都是最好的结果。
但毕竟也存在无法协议的可能性,所以在这时一定要掌握对方出轨同性的证据,这在诉讼离婚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具体的证据,如果是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等,由于是同性所以必须是非常亲密的行为,比如亲吻等,否则可能难以证明双方有不正当关系,毕竟这年代同性之间互相叫个老公老婆还是挺常见的。如果只是抓到对方使用一些比较隐秘的APP,相关记录难以查询,那可以让对方写下保证书、悔过书,或者有对方自认出轨同性的录音、聊天记录等等,在这种证据中最好要将对方“伤害”自己的前因后果讲清楚,但又容易引起对方的警戒心,所以要把握好尺度。
有明确的证据,那么依照《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可以让对方少分财产,同时也有利于争取抚养权。
第三种,对方恶意“骗婚”,隐瞒同性取向,结婚只是为了对外“有个交代”,没有好好生活的想法
这种情形,其实就是俗称的“同妻”、“同夫”。初期对方可能对你百依百顺,维持“完美恋人”的形象,但到了一定阶段,比如年过四五十只想“享受真实自我”,对方不想再伪装,可能会作出一系列伤害配偶的行为,比如疯狂贬低配偶、家暴、冷暴力等等。这对当事人内心会产生极大的伤害。
这种情形下,只要组织好相关的证据,一位正常的法官,都会在审判中有意识的保护非过错一方,对案件的财产、子女抚养都会有很重要的影响,同时非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我们曾经遇到过对方隐瞒自己出轨同性的事实,骗老婆离婚还抢走孩子的情形,这种“恶劣”情形下法官在结果中明确性的保护了女方的利益,将孩子重新判给女方。
综上所述,对方是同性恋本质上不影响法官做判断,双方仍然是“善良”的,法院会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处理,没有一份判决明确指出因为某方的性取向为同性而少分财产或者将抚养权判给对方。归根结底,法院也秉承“不反对、不支持、不提倡”的态度。但如果对方本身对于婚姻存在很强烈的“恶意”和“利用”,结婚不是想好好生活,那么法官在处理财产、抚养权问题时就会有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