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领结婚证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吗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按照规定必须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但是已经有很多城市开通结婚登记异地办理的服务,新人可以关注当地相关时讯。当然领结婚证时还需要满足所有的领证条件,且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和离婚证(再婚者需要带),按照民政局一定的流程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按照相关规定,领结婚证是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但是现在许多城市都开通了更加便利的民政服务,例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根据不同的政策规定,可以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异地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所以,领结婚证并不是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的,要根据当地政策选择符合规定的民政局办理登记。1、领证需要满足的条件(1)领证合法年龄:男生年满22周岁;女生年满20周岁(2)双方秉承自愿自主的结婚想法(3)双方之间不是直系亲属(4)双方不存在三代以内血缘关系2、领证所需要的材料(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2)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再婚人员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或者丧偶证明3、领结婚证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只要你满足结婚的所有条件,并且领证所需要的材料齐全,就可以当场免费领到结婚证,一人一本。
B. 领结婚证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吗
不是任意一个民政局都可以。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结婚申请或者在允许办理异地结婚的地方进行办理。;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温馨提示:只要满足结婚的所有条件,并且领证所需要的材料齐全,就可以当场领到结婚证,一人一本。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C.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可以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档案证明。婚姻证明是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婚银兆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返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锋世租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