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订立婚前协议,签订婚前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二、签订婚前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前财产协议,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Ⅱ 夫妻进行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的时间。
法律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
(2)约定的范围。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以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出约定。
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
(3)约定的内容。
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
既可以约定双方财产中的一部分为双方共同所有,一部分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一方财产的一部分归另一方所有。
(4)约定的方式。
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约定的约束力。
①对当事人的约束。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②对第三人的约束。
当第三人知道约定的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
Ⅲ 婚内财产约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婚内夫妻财产约定有以下注意事项:婚内签财产协议要在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对婚前或者婚后的财产进行协商约定一致后签订,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Ⅳ 订立夫妻财产协议要注意的方面有什么
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这种财产约定在法律上被称为“婚内财产协议”。签订该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约定者应当是夫妻。进行财产约定的人应当是夫妻,这是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基础。
3、必须约定明确。约定如果不明确,就等于没有约定。依法应当是的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是个人所有的仍然会归个人所有。
4、“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或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Ⅳ 婚前协议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婚前协议要注意的事项:
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明确规定婚前财产范围。
3、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
4、准确描述财产。
5、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
6、男女双方必须签字并且注明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Ⅵ 协议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协议离婚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离婚协议;
2、双方的离婚协议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约定清楚;
3、订立离婚协议后,双方应当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Ⅶ 订立婚前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干脆不结婚,就搭伙过日子,没有打算过一辈子何苦拿结婚证。婚前协议已隔了一堵墙,随时随地都盘算着自已没想着建立完美幸福的家,何从你个人坚持写婚前协议的行为和做法来看,你是屡败屡战,明知多数国人难以接受仍在坚持同意写婚前协议就结婚,不愿意就拉倒的原则。据此可以看出:一方面,你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另一方面,你是一个对于自己财产保护很看重的人;
养孩子可能造成女人无法工作或工作大受影响,女人为孩子付出也是为家庭付出,如何保障女人利益是个问题。假设将来离婚,男人如何补偿女人的付出,甚至补偿女人离婚后因为婚姻期间的付出导致将来收入降低的现实?(这得看对方有多爱你,因为爱才能容忍你一开始就把自己先上个保险,把对对方的不信任赤祼祼摆在对方面前。你不够爱就不要结婚,因为婚姻需要很多爱的容忍才能走得下去。如果不够爱双方都会感到痛苦,结局肯定是不好的,何必浪费时间和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