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1、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2、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的包办和买卖婚姻,婚姻是男女双方家族的事情,婚姻的成立和解除由家长决定。在这种男子为中心的宗亲制度下,夫妻的关系是极不平等的,夫权至上,“夫者倡,妇者随”,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
3、婚姻和家庭是家族伦常关系的载体,所以在其中充满的伦理和道德的约束,而这造就了相对稳定的婚姻关系,女子要从一而终的要求培养了爱情的专一和忠诚的传统,家长制的控制使两性关系归于单纯,扼制了婚姻道德的沦丧。
4、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
5、中国古代婚姻经过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1)古代女人婚姻怎么样扩展阅读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存在五大弊端:
1、无自主性,无自主性指的是毫无自主选择权;
2、承嗣性,古代男女双方结为婚姻关系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
3、抑女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对于女性的束缚力较强;
4、买卖性,父母把儿女的婚姻当成买卖来做,婚后妻子可任由丈夫买卖
5、繁缛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婚前婚时婚后礼节十分繁重。
2. 古代女性在婚姻中地位如何
古代的女性在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任何的地位,所以说说古代的女性在婚姻中根本就更没有地位可言。别说地位了,连名字都不配有,结了婚连姓氏都没有了。
其实在古代的时候,根本不像现在的电影和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女人也可以满街到处转着走,可以和男人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古时候女人就是在街上闲逛,那都是会被人笑话死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代的时候女人都会裹小脚的原因,因为古代的女性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所以古代的女性在婚姻中更没有地位可言,古代的时候给女人裹小脚的目的,就是要让女人不可以随便到处走动。
其实这就是古时候的男人对女人的一种统治,古时候的女人根本就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的模式就是嫁给男人,生儿育女女人在古时候不过就是生孩子的机器而已,怎么可能有任何地位呢?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有很多的不公平的权力,古代的时候女人根本就不可能提出来离婚,只有男人休女人,比如说如果女人生不出来孩子,男人随时可以把女人休掉。而且男人随时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必须从一而终,还要讲究三从四德。
中国古代的女性讲究的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还有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说像这样一个从来不出家门,又目不识丁的女人,她除了生儿育女以外何来任何地位可言?
所以真的我们生活在现在这个社会中无比的幸福,我们不但在婚姻中,是一夫一妻而且我们有和男人平等的地位。
3. 对于现代和古代的女性来说,对待婚姻的态度有何变化
变化的态度是现在的女性不再把结婚作为最重要的事情了,不像古代女子一样,一辈子就是为了谋一个好丈夫,现时代的女性对于婚姻的态度不再那么看重。
4. 古时婚姻是怎么样的
婚姻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主要方式和构成家族、亲族的基础。婚姻风俗主要包括婚姻形态、媒介、礼仪以及离婚、改嫁、夫妇间的地位等种种风俗观念。
《诗·小雅·我行其野》载:“昏姻之故,言就尔居。”
《礼记·昏义叙》曰:“婿曰昏,妻曰姻。”《说文》载:“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姻,婿家也,女子所因,故曰姻。”
上列旨义,似乎婿和妇家称婚,妻和夫家称姻。其实,“男昏女姻,散则通”,可以互称,婚姻即指夫妇。
婚姻之婚为什么也写作“昏”?《白虎通·嫁娶篇》解释说:“婚姻者何谓也?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现在娶妻以白昼,且挂红彩,古代以迎女为迎阴气至家,必夜行,车服尚黑,执烛前往。故婚礼“不乐不贺。”
《列子·汤问》载,远古时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种乱婚没有特定的约束规范,构不成氏族、家族,也不知道生育的秘密,往往归结为“感神龙”、“践巨人迹”、“吞薏苡”等,还算不上严格的婚姻。
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缘家族,当时已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交关系,是一种同胞兄弟姐妹间的血缘婚。
传说,伏羲氏曾让人兄妹结婚,这种血缘婚即相当伏羲氏时代。
台湾高山族传说,洪水把世上的人都淹死了,只剩兄妹二人。妹妹要和哥哥结婚,哥哥不同意。妹妹说,山洞里有个姑娘,你和她结婚吧。哥哥去山洞,果然见一蒙面姑娘,婚后才知道正是自己的亲妹妹。海南岛的黎族传说,上古天翻地覆,人类尽遭厄运,仅剩兄妹二人。妹妹把脸上刺上花纹,让哥哥认不出来,二人结了婚。从此,黎族姑娘开始纹面。
这时,人类不仅知道了生育的秘密,而且逐渐认识到同一血缘结婚的害处,在古代,叫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在远古认识愚昧低下的阶段能够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害处似乎难以置信,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许多兄妹结婚的传说,都是在各种天灾之后,仅剩下兄妹二人,别无选择,表现了一种万般无奈的心理否定。其次,许多兄妹结婚后,都有生下肉球、肉瓜、葫芦、无四肢五官等怪胎的传说,反映了人们抵制血缘婚的朴素观念。
再次,现代许多婚俗比较落后的民族,不仅对同血缘婚姻有清醒的认识,而且实行的基本上都是族外婚。于是,人们先从禁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婚姻关系入手,再禁止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远房兄弟姐妹,最后,本氏族内不准通婚,这就产生了族外婚。
族外婚是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出嫁到乙氏族,与乙氏族的一群姐妹互相婚姻。
在中国占代,一般是两个氏族结成世代通婚的联盟。如姬姓氏族与姜姓氏族即是长期通婚的联盟。中国的媳妇一直称公婆为“舅姑”。唐朝朱庆余有“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的诗句。这种称谓,就是这种族外婚的残余。由于世代互相通婚,甲氏族的男子嫁到乙氏族,乙氏族的男子嫁到甲氏族。
媳妇的公公实际上是自己母亲的兄弟,婆婆实际是自己父亲的姐妹,就是媳妇的舅舅和姑姑。族外婚在具体通婚形式上有以下三种,这三种形式也显示了向对偶婚发展的线索。
一种形式是野合而婚。古代和现代某些少数民族,都要定期举行祭祀女神的仪式和各种形式的集会,目的之一就是为两氏族青年男女提供建立婚姻关系的机会。商周时代仍有这种旧俗。《周礼·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史记·滑稽列传》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履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另外,《诗经》中反映男女野合调情的例子很多,孔子就是其父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的。
一种形式是公共房屋。解放初的云南阿细人氏族男女分居,女住“黑衣德”,男住“若衣德”。其中,黑衣德也是女子晚上招待外氏族男子的场所。由于本氏族男子晚上都出去了,若衣德实际成了老人和小孩睡觉的地方。
《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载,高旬丽“女家作小屋于大屋后,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节假听使就小屋中宿”。
这种“婿屋”,可为上述公共房屋之佐证。
一种形式是走访婚。随着族外婚的发展,由本氏族一群兄弟的集体拜访,发展到单个人的拜访。
上述高旬丽的婚俗就是典型的走访婚。云南永宁纳西族,对外氏族的异性朋友互称阿注,只要双方合得来,男方即可应约到女方过宿。这种阿注婚就是一种走访婚。
族外婚也是群婚,随着它的发展,双方要求保持相对专一、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对偶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讲,在对偶婚的情况下,“一个男子在许多个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上述纳西族的阿注婚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仅仅晚上到女方那儿去,白天的生产、生活是分开的。另一种是不光在女方居住,白天的生产、生活也在一起,就是一种对偶婚。
父权制确立后,中国传统婚姻实行严格而虚伪的一夫一妻制。
它要求妇女严守片面的贞操,绝对不准同时有两个丈夫,男子则可同时拥有众多个媵妾,但“礼无二嫡”,妻子同时只能有一个。后来也出现过双妻,但都是不合法的。
自兄妹血缘婚开始,人类的婚姻生活正式创立,到一夫一妻制为止,传统的婚姻形态最后定型。
5. 宋朝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女性离婚之后能够再婚吗
古代的婚姻制度还是有许多道德约束在其中,对女性十分的苛刻。宋朝的婚姻制度,虽然说仍有这种弊端在里面,但是女性在离婚后,也可以去追逐下一个幸福。可以重新找一个良人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这也是很大的进步了。
虽然说争夺财产闹得人尽皆知,看着还是挺没脸的,但是毕竟是实打实的金钱,女性们还是会为自己去争取来当做嫁妆的。而且这些嫁妆就算是到了夫家之后,女方也可以选择自己藏起来,要是大方点的话也可以给夫家。这时候要是夫家主动要求要的话,反而还会被人鄙视说臭不要脸。在离婚的时候,女方还可以带走全部的嫁妆,这也算是一种保障。而且当时还有类似婚前财产的这种凭证,这对于女性来说,也能够更好的保护她们的财产。
6.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古代每个女子的婚姻都没有自由吗
在古代,并不是每个女子的婚姻都由父母包办,个人没有一点自主选择性。实际上,古时候的女子跟现在一样,一般分为这三种择偶方式:第一种是完全根据自己意愿进行选择,不顾父母意见的。第二种是完全根据父母意见来择婿的,自我意愿比较少。第三种是自己选择之后,得到了父母认可的。以上三种类型,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其实都能涵盖。但在古代,由父母做主的婚姻却是占了大多数。
说到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那时社会婚恋现象的反映,当时的社会环境造就了独特的文化现象。而如今,各类热门网络用语的频频出现,也反映了当下的各种现象。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思想的开放,相信女子对婚姻的自主选择权力也将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