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丈夫继承的房产妻子要求离婚可以分得房产吗
答:您好,我们需要根据丈夫继承的时间的不同,分情况说明,
1.若丈夫继承的房产是婚前继承,那么此房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妻子一般无法要求分割房产;
2.若丈夫是于婚后继承所得房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丈夫根据遗嘱继承,遗嘱中确定房产归丈夫一人所有,则房产为丈夫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一般无法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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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1.《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