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些姨太太何去何从
在古代封建社会,我国实行的是“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当时,女性的地位相当低下,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遭到了整个社会的歧视和轻视。而任何一名男子,就算有了妻子之后,依旧可以根据自己喜好纳妾。
这样的男权封建制度,一直到大清朝灭亡,民国建立后,才第一次颁布了法律规定男性禁止纳妾的条例。但由于当时时局动荡,大家都自顾不暇,更无人会监督这一条例是否生效。因此,表面上来看已经禁止纳妾,但民间富人纳妾的现象依旧泛滥。
解决的办法比想象中的简单,就是尊重这些女子的想法。若不想接受这样的婚姻,那就离开,回老家或者重新找一个丈夫。若想维持现状,那就保证正妻的地位不变,但“小妾”或者“姨太太”的称呼从此被消除。在这样的规定下,那些姨太太们也都十分满意,她们有的重新结婚,有的维持原状,安心过完了自己的一生。
救生圈认为,这样的规定还是非常合理的。毕竟,这些封建制度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完全改过来的,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对待。虽然“一夫一妻”制度是必然趋势,但面对旧时的制度,也要先保持尊重的态度,在人性化的规定下,最终达到彻底消除的效果。对此,你如何认为呢?
⑵ 新中国只允许娶一个老婆,那民国时的那些姨太太,最终如何处置
新中国成立之前,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是非常低的。在国家公共生活中,女性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哪怕是个别影响了国家政治的女性,那也是借助着特殊的身份,比如皇帝的女儿、皇帝的妻子等等,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治。
这也导致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很低下,“三从四德”这些封建思想就牢牢禁锢了女性,让她们必须要依附于男人而生存。
如果她们依然想要留在原来的家庭,国家并不会过分干涉。如果她们在解放之后,愿意从原来的家庭中脱离出来,自力更生,那么国家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可是,如果她们并没有一技之长,担心没有办法养活自己,或者是实在过不惯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吃饭的日子,我们也不能过分强求,只能任凭她们留在原来的家庭。如此,就只有最后一位姨太太去世,这个现象才会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