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壮族婚姻礼仪风俗
壮族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过去盛行媒妁之言、父母包办,早婚现象很普遍,一般十三、四岁即由父母包办订婚。订婚由媒人把奶银钱、酒菜及孝敬女方父母的衣服和给姑娘置办的衣服、首饰送到女家。成婚时,向祖宗献饭,拜家堂,告祖宗,婚仪与汉族相同。人赘婚俗称“上门”,礼与娶妇同,但仪式从简,不要男家聘礼,由女家酬客宴宾。有“转房”婚俗,但仅限于兄死嫂转为弟妻,今已少见。长期以来,盛行婚后“坐家”,女悄烂子婚后即回娘家。“坐家”期间,男女双方有社交自由,但行为必须在父母管教下进行,待怀孕或生子后才开始到夫家长居(逢年节和农忙时节,可由丈夫或其弟妹接回来短住)。若是三、五年仍不孕,但弟妹已长大结婚,就得“落夫家”,反之则改嫁。1981年以后,“坐家”的时间已大大缩短,约三、五个月甚至个把月就能与丈夫长久同居。个旧、蒙自、开远等市、县称“土佬”的壮族,“坐家”的习俗已有改变,婚后即落夫家。男女青年也有自由恋爱的,凡赶街子或节日,通过对唱山歌、抛花包(刺绣的球形香袋)等方式进行择偶,但即使双方情投意合,也须征得家长同意并通过“合八字”方可成婚。结婚时,“土佬”和“侬人”盛行水泼新郎,“沙人”则盛行水泼媒人。接亲之日要挑粑粑去新娘家。“侬人”拜堂时长辈要为新郎、新娘起结婚名,以后公婆呼媳妇的结婚名,岳父母呼女婿的结婚名。
❷ 广西结婚风俗是怎么样的 不同民族的风俗有什么不同
俗话说“三里不同俗,五里一易风”,地区不同习俗自然也有差异。我国因为地域宽阔,所以地区习俗也非常多,并且大多数地区的习俗有着天差地别的不同。在结婚习俗上我国有很多种说法,那么现在就和我一起来看看广西结婚风俗是怎么样吧?
广西结婚风俗——壮族
壮族与汉族以及 其他凳行 民族通婚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壮族的婚姻形式主要分为两种: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自由恋爱的方式有抛绣球、打木槽、赶歌圩、对歌等。对歌是壮族青年男女的一种恋爱择偶方式,通过对歌来披露心声,互相了解,建立感情。
广西结婚风俗——瑶族
瑶族一般不与其他族通婚。瑶族的青年男女一般是通过节日唱歌或其他途径建立感情,征得父母同意后结枣拿哗婚。但在瑶族男子上门入赘的习俗比较普遍。瑶族的婚礼相对来说比较简朴,一般在结婚当天是由新娘走路或骑马到新郎家,全寨男女都来唱歌祝贺。第二天回门住一天,第三天即开始劳动,建立家庭。在瑶族离婚是比较严格的,但是寡妇在家是不受歧视的,父母一般是由最小的儿子抚养。
广西结婚风俗——苗族、侗族
苗族、侗族青年男女婚前都有比较自由的恋爱活动,比如“走寨”、“走坡”等形式,但必须要有媒婆说亲,再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过去妇女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在解放后有比较大的改变,上门入赘的情况比较普遍。在侗族同宗是不能结婚的,但是比较流行姑舅表婚,禁止姨表婚,重舅权。苗族则实行同宗不婚、姨表兄妹不婚,不同民族不婚。
在过去部分的侗族山寨任然保留古代的“抢亲”婚俗,抢亲”的方式各地不一,但基本上都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在结婚的当晚,故意将新娘藏起来,男方则半夜来设法将新娘“抢”走,抬上花轿,吹吹打打凯旋而归。侗族还有私奔的习俗,当一对恋人遭到任何一方父母反对时,两人便逃往他处,建立小家庭,经几月或几年,托亲友向反对的家长说情。
编辑总结:关于广西不同民族的不同结婚风俗,相信大家看完 广西结婚风俗 的介绍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敏信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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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的婚姻习俗
1、不落夫家婚俗:又称“坐娘家”、“长住娘家”。旧时壮族婚俗。意指女子成婚后,即返娘家长住,短则一二年,长则七八年甚至十年,逢年过节或农忙时,始到夫家短住几天,待到怀孕生育才到夫家安居。此婚俗在古代志书中多有记载。民间流传不落夫家的原因有:主要是女方尚年幼,不知如何在夫家生活,难以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待年龄和生活能力增长后,再落夫家。现在那坡黑衣壮仍有不落夫家婚俗。
2、倚歌择偶婚俗:壮族婚恋社交活动,青年男女在歌圩上或赶圩过节时,选择对歌之人,交朋结友,寻求配偶。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二“粤歌”中记述:“良人(壮人古称之一)之俗。幼即习歌,男女倚歌择偶。女及笄,纵之山野,少年从者数十,以次而歌。视女歌意所答,而一个留,彼此相遗。……约为夫妇,及倩媒以苏木染槟榔定之。”明桑悦亦有诗曰:“男女分行戏打球(指抛绣球),清歌互答自成亲。”这种“唱歌为乐,答歌为媒”的活动,与壮族的审美心理相关。壮人自古好歌,善歌标志着最具聪明才智,并以此衡量一个人是否值得尊敬和爱慕。民间传说,漂亮的姑娘,虽有众多的追求者,但他们只嫁给在赛歌中唱得最好取得优胜的小伙子。刘锡藩《岭表纪蛮》第十八章载“善唱歌者,能博得妇女之欢心,可借此为媒介,而达到最美满的恋爱;并可由此等范围之内。而实验抉择各个恋爱者之谁为惬意,进而达到美满结婚之目的。”“倚歌择偶”反映了壮族的传统文化心理和婚姻道德观念。它缘于歌而重于情,在多次歌场交往中,双方建立深厚的感情,追求自主的婚姻。正如有首传统情歌所唱:“竹篙打水浪飞飞,我俩结交不用媒,不用猪羊不用酒,唱首山歌带妹回。”这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制度具有抗争意义。青年男女的“倚歌择偶”、“答歌成婚”活动,从唱“见面歌”到“约歌”都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成为歌场社交的礼俗。“倚歌择偶”已将男女社交活动“歌化”,将生活艺术化,因而具有隽永的魅力,传统的文化心理又赋予了它顽强的生命力,为群众喜闻乐见。虽遭历代封建统治者“悬为例禁”,但禁而不止,盛行不衰。这种习俗与当今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风尚相当吻合。
(1)见面歌 又称“初会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一。这类歌常借物喻意,询问对方姓名,家处何方,探明对方来意。它能表现歌者的才智,使对方加深第一印象,达到以歌交情的目的。
(2)求歌 又称“请歌”或“请诗”,即请求对方正式对歌面唱,为“倚歌择偶”歌式之二。在选择合适的对象后,重新发歌开唱,南部壮语叫“西噌”,意即“起头歌”。歌者以二人或五六人为一歌组,因而常出现几个男歌组向一女歌组唱“求歌”的现象。求歌有恳求法、激将法、喻理法、劝说法等几种手法,所以必须出奇制胜,灵活多变,才能将对方引来对歌。
(3)接歌 又称“和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三。被邀请一方表示接受“求歌”者邀请,将对方所唱的歌题、歌韵接过来并与之唱和。一般唱“接歌”是有条件、有选择的,可据对方的“求歌”内容唱“应题式”、“反制式”等“接歌”。
(4)盘歌 “倚歌择偶”歌式之四,为男女相互盘问唱答之歌。所唱内容有神话传说、历史故事、天文地理、岁时农作、生活礼仪、物象猜迷等,以考察对方的才智和试探对方的情意。
(5)甜歌 又称“交情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五。男女经“求歌”、“盘歌”后,彼此爱慕,为抒发情怀而唱“甜蜜之歌”。歌中所唱内容有赞美对方之词,探情之意和思恋之情。它是歌圩上初识的男女交结情谊的一种标志。
(6)信歌 又称“赠物歌”或“定情歌”。“倚歌择偶”歌式之六。这是男女在歌圩上确定婚姻关糸,互赠信物时所唱的歌。如有“送鞋歌”、“扇歌”、“巾歌”等“信歌”。
(7)盟歌 又称“誓盟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七。男女定情之后,以歌誓盟,表达他们忠贞不渝、誓死不移的爱情。
(8)思歌 又称“思恋歌”、“念情歌”或“相思歌”。“倚歌择偶”歌式之八。为男女在“定情”之后或“会情”之时所唱。恋人常采用借物寓意、拟景托情、谐音双关以及夸张的手法,将自己的痴情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以抒发思恋情怀和相思的衷肠。
(9)别歌 又称“离别歌”、“别情歌”或“相送歌”。“倚歌择偶”歌式之九。这是歌场将散,恋人们所唱的辞别之歌,表达依依不舍的心情。
(10)约歌 又称“相约歌”或“约会歌”。“倚歌择偶”歌式之十。歌场散后,情人相送,告别分手时以歌相约再会。内容有问询各自住址,约定再次相会地点或确定终身大事等方面。
3、串寨招郎 俗称“串寨”。广西田林县旧州镇一带婚俗。一般在春暖花开或秋高气爽季节进行。届时,女子经过一番精心打扮之后,便结伴成群串寨以招郎上门。她们到达目的地后,找亲戚或熟人住下。通过东家的婆娘传话,物色对象。女子主动帮东家劳动。从而搏得村人对她们的好评。愿意上门的男子即和她们攀谈,同她们一起干活。在劳动过程中“欢唱”(唱山歌),以“欢”为媒,谈情说爱,定下终身,并商定‘上门’具体事宜。男子上门时,一般无需聘礼,由女方备办。婚仪在女家进行,极为俭朴。(潘海深)
4、哭嫁“骂郎” 意即唱歌骂新郎。旧时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的一种婚姻习俗。当新郎从轿里出来进至女家厅堂之时,新娘带着哭声用近似山歌的腔调骂新郎,当新郎挂了红带,拜完女家祖宗后返家之时,后面又有新娘的“十姐妹”结伴唱“敌歌”送新郎,无句不骂人,无句不挖苦,这种骂郎习俗是古代女子对抗抢婚的遗风。
5、拦嫁 广西西林县壮族婚俗。当新娘刚离开自家庭院,还末出村,便有一群昔日相好的姐妹来拦住迎亲队。这时,迎亲队得上前再三说好话央求,尽量施展其口才,最终说服拦嫁的姐妹放行。拦嫁,体现姐妹们在生活、劳作交往中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别时难分难舍,此情景甚为动人。
6、跨灯梯 广西凌云县一带壮族婚俗。灯梯是用芭芒杆绑成四尺左右梯子的模样,格数为双数,中间点上一盏双心菜油灯,谓之灯梯。新娘拜别父母亲后,从灯梯上一步跨出大门,再坐上花轿,溻为前程艰难,但步步光明。
7、送巾礼 广西德保县壮族婚俗。新娘嫁至夫家的次晨拂晓,便挑水烧温水。待东方发白,即端起一盆盆温水,每盆水中放一条从娘家带来的新洗脸巾,由姑嫂陪同,分别送到亲族面前,表示认亲,并躬身向长者请安。
8、夜婚 又称“火把接亲”。过去流行于广西靖西、那坡、隆林县等地,婚礼在晚上举行,新郎带领村中二三十个伙伴打着火把去迎亲,行至新娘村寨口,受到数十位姑娘拦截,并发歌盘问,小伙子们必须对答如流并得到姑娘们允许,才可进门迎亲。还有一种夜婚为男女方各有数十名伙伴相陪,来到约好的地点相会,几个伴娘装扮与新娘相同,男方要分辨真假新娘,派人串入姑娘群中“抢”新娘,姑娘们多方掩护,男方“抢”到新娘,以唱歌来对付女方“反抢”,且战且退,姑娘们一路追去,实际为送亲,直至男家村寨。那坡黑衣壮的婚礼更为奇特,新娘被接到新郎家后,半夜乘人不备,悄悄和姐妹们返回娘家,第二天晚上再到新郎家,继续举行未完的仪式,如此反复3天,婚礼才告结束。
9、踩脚印 壮族婚姻古俗。流传于桂西马山、德保、靖西县等地。迎亲那天,待新娘快到家时,家婆便躲在大门附近暗处等候,待新娘一踏进大门,家婆就悄悄跟在新娘子的身后,使劲踩踏她的脚印,一直跟踩到洞房门口才止步。认为如此,新娘就不会老往娘家跑,安心成家立业。此外,亦含家婆为上之意。此俗现已少见。
10、盖月 新娘回娘家后三、五天内,男家要派一名父母双全的女孩(十五岁左右),带着酒肉到女家,邀请新娘去“盖月”,意思是婚日当月要走夫家,也是婚后第一次走夫家,以遮盖婚日的脚印。新娘要带一位父母双全的小同伴随去,意为有伴不孤单。这次到夫家只住一天,随家婆姐妹去做活路。晚上新娘与小同伴同床,丈夫不得走近,表示尊重女方。新娘回娘家时,男方老人送出村外,再次叮咛新娘要常来婆家,此属“不落夫家”旧俗遗风。
11、“欧凯“婚俗 隆林、西林、田林一带的壮族民间,至今仍流行“女娶男嫁,夫从妻居”之俗。
壮族的丧葬习俗
壮族的丧事礼仪,其秩序大致是:
报丧
壮家有人死后,家人立即燃放大炮竹三响,以示家里有了死人,向村人、亲朋们报丧。同时主家派人到外家及至亲者报丧,请道公来做道场,着手办理丧事。
洗礼
死者主家报丧后,族内的男女就自动地到主家里,帮忙各种丧事。孝男孝女及族人,披发带孝,戴竹笠,携竹筒或小水桶,到河(塘、泉)边号哭,掷几枚钱于水中,汲水回来浴尸。孝男孝女及最亲者给死者擦洗完毕,俗曰洗礼。死者是男的给他剃头发,是女的给她梳理头发。男的戴上新帽,女的包好头巾。接着给死者穿新衣服、新鞋,还给死者口里放一枚银元,俗曰含金。男性死者给他手中拿一把扇子,女性死者给她手里握一块手巾。目的是让死者干净体面地去到另一个世界生活。
入殓
道公来后,儿女到齐,由道公择定吉时,便举行人殓仪式。其仪式是:由族人在棺材内放一屋草木灰,后铺上一屋白布,将死者尸体抬入棺里,再用一幅白布盖上,作为新被,又用白布缝成蚊帐式罩上,使布角露出棺外。诸事齐备,就将棺盖盖上,用大铁钉钉牢,此时孝男孝女及族人便放声大哭。边哭边歌,以示与死者诀别死者入殓后,棺材放在厅堂中央,用一幅布遮住祖宗神位,以免冲犯祖宗在天之灵,棺材头垂下一张布幔,设一张方桌,桌上设死者灵位,点灯燃香烛,地面铺着席子,孝男孝女日夜坐席守灵。
停丧
停丧日期,视其家贫富而定,一般为三五日。孝男穿白衣服,头戴竹纸帽,腰束麻带,脚穿草鞋;孝女亦穿白衣服,腰束白带,头扎孝巾,脚亦穿草鞋,日夜守候在棺边痛哭,以示忠孝。前来吊丧的亲朋,均戴麻巾。男的束于左臂上,女的扎于头上,以示哀悼。道公日夜念经文。给死者超度亡灵。
出殡
出殡日子时辰,由道公定,多在白天,且定在下午后。出殡时,先由亲属一人提着装有鞭炮、纸钱的篮子走在前面,一路燃炮撒纸钱。道公一路敲锣打鼓,持利剑在前开路。灵柩紧跟道公之后,披麻带孝的孝男孝女扶着灵柩前面,亲友送葬的队伍在后面。行进途中,灵柩绝对不能着地,直至墓地。到达墓地后,下葬前,道公将一只带去的公鸡捧在手中,转了几转,放进墓坑里,以卜吉凶。道公还把带去的谷粒抛向空中,以表示死者到阴间能丰衣足食。随即将灵柩及陪葬物放下墓坑,先由孝男孝女填入一些泥土,之后他们及送葬队伍就转归路,由一些人在那里埋棺筑坟。在回来的路上,道公不得再敲锣打鼓,孝男孝女及送葬的人们不得再哭,不得回头望。人们在路上还摘路边的桃树枝叶来鞭打自己的衣服,以示驱邪,人们回到丧家门口,每人都要在装有桃叶的水盆里洗手,以为去邪。人们吃了一餐饭后分散回家。
出殡后,丧家在屋的一角安桌设死者灵位,朝夕供奉饭菜,过节点灯烧香。满三年孝男孝女才脱孝服。
在死者的葬式上,壮族曾经有过各种葬式。如岩洞葬、悬棺葬、屈肢蹲式葬、水葬、火葬、拾骨葬等。而民间普遍流行的是拾骨葬。
拾骨葬,又叫迁葬,是将棺尸埋葬,上土筑坟,过三五年后,择吉日良辰,再开棺拾骨迁葬,俗曰“拾金”再葬。
壮人认为,拾骨葬是帮助先人的灵魂从地下回到地面,以便逢年过节能回家与亲人团聚。如今拾骨葬之俗民间尤存。
1950年后,壮族民间的丧葬礼仪风俗文化有了不少的改变。丧礼、礼服、脱服以及迁葬等均从简。然报丧、入殓大体仍沿旧俗,一些地方还请道公做道场念经。
在壮族好些地方,有类似现在治丧委员会的“老人会”。如果这家是“老人会”成员,必须马上去报葬,“老人会”立即出来协助办理丧事。“老人会”现在依然存在,不过已经没有迷信的内容,变成纯粹是互助的团体。参加该会的会员,交十个碗,十个羹匙。并把姓名写在传命牌上,该会积累了一大批餐具,供有丧事的会员借用。平时可以租赁。每年旧历六月初六为改选正副会长的日子,会员各派一名男子到指定地点赴会,各带家酿米酒若干。宰一头猪作宴席。会长主持会,照例要阐述一番宗旨,宣布申请入会名单,用协商办法选下一任正副会长。会务办完,即共饮团结酒。谁家老人去世,会长便召集会员齐心协力处理后事,壮语叫做“含卢过喝”,意思是划船过河滩,同舟共济过难关。会长为死者家属征集钱、米、酒等物。会员各家壮实男子要出来帮助打柴、修桥、铺路、挖坑、扶棺、料理吊唁事宜,事毕,会长设宴酬谢。会长还要出任丧家办理丧事的总指挥。有了“老人会”,即使是贫寒之家,丧事也能隆重举行,使儿女尽到孝道。这是壮家人团结互助的好传统。
扫墓
三月三按过去的习俗为上坟扫墓的日子,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派人携带五色糯米饭、彩蛋等到先祖坟头去祭祀、清扫墓地,并由长者宣讲祖传家史、族规,共进野餐。还有的对唱山歌,热闹非凡。1940年后,这一传统已逐步发展到有组织的赛歌会,气氛更加隆重、热烈。
鬼节
每年农历七月十四,是人们熟知的中元节。但在壮族地区,壮人却称为“鬼节”,也叫“七月半”、“七月节”。顾名思义,“鬼节”因节日活动内容有关而得名。壮族民间传说:人死后都变成鬼,并都到天上去,由“天上”管着;只有到七月初七至十五,才能“放假”回到人间“探亲”。于是,每年到了七月初七,姑娘们过完“乞巧节”之后,家家都在忙于筹办给祖宗(家鬼)祭拜的活动。至于无家无亲的“野鬼”,只能在荒野上游荡,所以在这个时段里,就听说谁谁在荒山上听到“鬼哭”,谁谁被“野鬼”推下河去做“替身托生”……
祭拜“家鬼”,这是人们对祖宗寄托思念的活动,情深义重,理所当然。至于“野鬼”之说,那便是无稽之谈了。但是,究其因由,也是事出有因的:壮族地区地处亚热带,每年农历七月正是雨季,常常继发山洪,因而也经常有人跌山、跌河而死;“野鬼”之说,便是告戒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别乱到山溪、河流附近去游玩。
各地过“鬼节”的节日安排各有不同,最具普遍性的是:十三之前,家家户户都搞大扫除,特别是祭拜的用具,如桌、椅、板凳、餐具以至香炉、灯盏等,都要一一清洗;平时言行中注意礼节,切忌骂人、闹架(给祖宗回家有个家庭幸福祥和的好印象,让祖宗能够乘兴回来,放心回去);把供品备好,如喂肥鸭子(因每家必杀鸭,故又称“鸭儿节”)、备足猪肉、酿好醇酒、选好糖饼水果等,这样做,一是表达对祖宗的敬重,二是展现子孙能干的治家本事。此外,还要用纸做的房子、衣服、元宝等供与厅堂。七月初八开始“接祖”,十二以前要把祖宗接回家,一日三餐点香供祭。
十四、十五两天(有的地方是十三至十六),全家停止一切农事(相当于放假),集中力量搞祭拜活动,包括置办丰盛的祭品,举行肃穆的祭拜仪式,进行热闹的聚餐,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十四第一次祭拜特别看重,往往是半夜起床,天亮之前便举行祭拜,天蒙蒙亮全家就聚餐了。理由是防“野鬼”跟随祖宗进家,传说天亮之前“野鬼”最安静。不过以卫生的视角来看,也许这与天气有关,七月气温最高,蚊蝇活动猖獗,所以人们就乘清早天气清爽、蚊蝇尚未出来活动之机完成祭拜和聚餐活动。十五晚上为“送祖”日,把所有的纸供品烧化,以示送给祖先带回去享用。
十六是走亲戚,嫁出去的女儿,这天都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兄弟,已经有了儿女的通常都要统统带回来看望外公、外婆、舅舅以及各位表亲。如果有几位姐妹已嫁出去,这天可谓是“不约而同”聚到一起了,而众“表”们(各兄弟姐妹的儿女们)也难得在此一聚,自然洋溢着热烈而和睦的祥和气氛。因此,有的民俗学家便给壮族“鬼节”的这一天称作壮族“团聚节”、也称“姐妹节”。壮族视“鬼节”为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正如过年一样,即使家境如何贫苦,这几天还是要割肉宰鸭、隆重祭拜祖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