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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古时婚姻是怎么样的
婚姻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主要方式和构成家族、亲族的基础。婚姻风俗主要包括婚姻形态、媒介、礼仪以及离婚、改嫁、夫妇间的地位等种种风俗观念。
《诗·小雅·我行其野》载:“昏姻之故,言就尔居。”
《礼记·昏义叙》曰:“婿曰昏,妻曰姻。”《说文》载:“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姻,婿家也,女子所因,故曰姻。”
上列旨义,似乎婿和妇家称婚,妻和夫家称姻。其实,“男昏女姻,散则通”,可以互称,婚姻即指夫妇。
婚姻之婚为什么也写作“昏”?《白虎通·嫁娶篇》解释说:“婚姻者何谓也?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现在娶妻以白昼,且挂红彩,古代以迎女为迎阴气至家,必夜行,车服尚黑,执烛前往。故婚礼“不乐不贺。”
《列子·汤问》载,远古时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种乱婚没有特定的约束规范,构不成氏族、家族,也不知道生育的秘密,往往归结为“感神龙”、“践巨人迹”、“吞薏苡”等,还算不上严格的婚姻。
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缘家族,当时已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交关系,是一种同胞兄弟姐妹间的血缘婚。
传说,伏羲氏曾让人兄妹结婚,这种血缘婚即相当伏羲氏时代。
台湾高山族传说,洪水把世上的人都淹死了,只剩兄妹二人。妹妹要和哥哥结婚,哥哥不同意。妹妹说,山洞里有个姑娘,你和她结婚吧。哥哥去山洞,果然见一蒙面姑娘,婚后才知道正是自己的亲妹妹。海南岛的黎族传说,上古天翻地覆,人类尽遭厄运,仅剩兄妹二人。妹妹把脸上刺上花纹,让哥哥认不出来,二人结了婚。从此,黎族姑娘开始纹面。
这时,人类不仅知道了生育的秘密,而且逐渐认识到同一血缘结婚的害处,在古代,叫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在远古认识愚昧低下的阶段能够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害处似乎难以置信,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许多兄妹结婚的传说,都是在各种天灾之后,仅剩下兄妹二人,别无选择,表现了一种万般无奈的心理否定。其次,许多兄妹结婚后,都有生下肉球、肉瓜、葫芦、无四肢五官等怪胎的传说,反映了人们抵制血缘婚的朴素观念。
再次,现代许多婚俗比较落后的民族,不仅对同血缘婚姻有清醒的认识,而且实行的基本上都是族外婚。于是,人们先从禁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婚姻关系入手,再禁止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远房兄弟姐妹,最后,本氏族内不准通婚,这就产生了族外婚。
族外婚是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出嫁到乙氏族,与乙氏族的一群姐妹互相婚姻。
在中国占代,一般是两个氏族结成世代通婚的联盟。如姬姓氏族与姜姓氏族即是长期通婚的联盟。中国的媳妇一直称公婆为“舅姑”。唐朝朱庆余有“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的诗句。这种称谓,就是这种族外婚的残余。由于世代互相通婚,甲氏族的男子嫁到乙氏族,乙氏族的男子嫁到甲氏族。
媳妇的公公实际上是自己母亲的兄弟,婆婆实际是自己父亲的姐妹,就是媳妇的舅舅和姑姑。族外婚在具体通婚形式上有以下三种,这三种形式也显示了向对偶婚发展的线索。
一种形式是野合而婚。古代和现代某些少数民族,都要定期举行祭祀女神的仪式和各种形式的集会,目的之一就是为两氏族青年男女提供建立婚姻关系的机会。商周时代仍有这种旧俗。《周礼·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史记·滑稽列传》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履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另外,《诗经》中反映男女野合调情的例子很多,孔子就是其父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的。
一种形式是公共房屋。解放初的云南阿细人氏族男女分居,女住“黑衣德”,男住“若衣德”。其中,黑衣德也是女子晚上招待外氏族男子的场所。由于本氏族男子晚上都出去了,若衣德实际成了老人和小孩睡觉的地方。
《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载,高旬丽“女家作小屋于大屋后,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节假听使就小屋中宿”。
这种“婿屋”,可为上述公共房屋之佐证。
一种形式是走访婚。随着族外婚的发展,由本氏族一群兄弟的集体拜访,发展到单个人的拜访。
上述高旬丽的婚俗就是典型的走访婚。云南永宁纳西族,对外氏族的异性朋友互称阿注,只要双方合得来,男方即可应约到女方过宿。这种阿注婚就是一种走访婚。
族外婚也是群婚,随着它的发展,双方要求保持相对专一、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对偶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讲,在对偶婚的情况下,“一个男子在许多个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上述纳西族的阿注婚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仅仅晚上到女方那儿去,白天的生产、生活是分开的。另一种是不光在女方居住,白天的生产、生活也在一起,就是一种对偶婚。
父权制确立后,中国传统婚姻实行严格而虚伪的一夫一妻制。
它要求妇女严守片面的贞操,绝对不准同时有两个丈夫,男子则可同时拥有众多个媵妾,但“礼无二嫡”,妻子同时只能有一个。后来也出现过双妻,但都是不合法的。
自兄妹血缘婚开始,人类的婚姻生活正式创立,到一夫一妻制为止,传统的婚姻形态最后定型。
③ 儒家和道家对古代婚姻的看法和记载
儒家是这样的啊:
夫妻关系和谐是婚姻和谐的首要因素,自古以来,人们就对夫妻和睦相处,构建和谐家庭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思想。儒家把夫妻关系列为三纲之一,对夫妻道德予以高度重视,并提出“夫义妇顺”的行为模式。班昭作《女诫》,对儒家的夫妻道德做了总体说明:“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诚)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着‘关雎’之义。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妻关系本系于天地之德,它直接影响家庭德的、社会的安定和风教的纯朴。
在儒家的论述中,由许多经典言论论述了夫妻关系的和谐之道,这里摘录一些,并作些注解,以供现代家庭参考。
身(1)不行(2)道,不行(3)于妻子;使(4)人不以道,不能行(5)于妻子。——《孟子•尽心下》
注释:(1)身:自身。(2)行:遵循。(3)不行:指道不实行。(4)使:支使。(5)不能行:命令不能被服从。
注解:古云:“正人先正己”,作为丈夫,如果自己不遵循道行,那么妻子也会逆道而行;不合道义的随意驱使妻子,妻子是不服从的,即使是迫不得已,那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此即“身不正言不行”也。现代社会,有些夫妻,丈夫的行为不检点,对妻子也是恣意所为,这势必破坏夫妻的感情,影响家庭的和谐。
夫和妻柔。——贾谊:《新书•礼》
注解:夫妻之间,讲究的是丈夫和顺、妻子温柔,这是营造夫妻恩爱感情的基础。如果夫妻脾气暴躁,那么是无益于和谐的。
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恩义具废,夫妇离矣。——《后汉书•女诫》
注解:夫妻之间,遵循道义才能和睦相亲,夫妻恩爱才能百年好合,否则夫妇之名不再,离婚也就不远了
夫不义则妇不顺。——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
注解:丈夫无义,妻子也就无情,无情也就不顺从。夫妻之间应该有情有义,婚姻才能长久。
修己以洁,奉长以敬,事夫以柔(10,抚下以宽(2),毋使君子见其轻易,此之为礼法,自然重于夫。——《辽史•列女列传》
注释:(1)柔:柔顺。(2)抚下以宽:以宽惠抚育后代。
注解:做妻子的如何才能受到丈夫的敬重呢?洁身自爱、孝敬长辈、温柔待夫、宽抚后代,这是礼义之法。否则,就是轻浮,是为君子所不齿的。
君臣夫妻,俱以义合,……夫礼有以情作者(1),父子夫妇之类是也。……情者,人之深心,愚智之所共(2)也。孰有愚者而忘其妻子乎。——《全唐文》卷一三一王绩:《重答杜使君书》
注释:(1)作:兴起,制作。(2)所共:所共有。
注解:夫妻是因有情有义,才结合在一起的,情发自人的内心,为所有人所共有的,有了情义,即使是愚者,也不会忘了自己的妻子的。
夫妇之际,恩情犹甚,……平日有如宾之敬,齐眉之(1)诚。——李贽:《焚书》卷二《书答•与庄纯夫》
注释:(1)齐眉:比喻夫妻相敬相爱。
注解: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这是夫妻恩爱的表现。
妇之于夫,终身攸托(1),甘苦同之,安危与共。——张履祥:《杨园先生集》卷四八《讯子语下》
注释:终身攸托:一生所托。
注解:妻子是丈夫一生的寄托,因此丈夫应该与妻子同甘共苦,共渡安危。否则,只能“大难临头各自飞”了。
不恕于妻而能恕人,吾不信也。——唐甄:《潜书•夫妇》
注解:丈夫应有宽恕之心,不能宽恕自己的妻子,而能够宽恕别人,这是为他人所不信的。
夫妻反目(1),不能正室也。——《周易•小畜》
注释:(1)反目:不和。
注解:夫妻反目为仇,整日争吵不休,哪有和谐?
夫妇和而后家道成。——程允升:《幼学琼林•夫妇》
注解:夫妇和睦,家道才能成就和谐,古云“家和万事兴”,家和首先是夫妻和。
夫妻之道,以和不以私(1)。和则顺于父母,私则妨于兄弟(2);和则不失其情,私则不保其终。好内(3)者,君子之大戒;戒私也,非戒和也。——唐甄:《潜书•居室》
注释:(1)私:偏爱。(2)妨于兄弟:伤害兄弟亲情。(3)好内:偏好妻子。内:指妻子。
注解:夫妻组成的是一个小家庭,小家总是生活在大家庭之中的。因此,家庭和睦之道,是以和为基准的,和而没有偏爱。和才能孝顺于父母,才不会失去亲情;有所偏爱则会伤害兄弟的亲情,弄不好还会影响夫妻的关系,使夫妻关系不能长久。所以,做丈夫的不能一味地偏爱妻子,戒除偏爱目的是为了和谐相处。
夫妇正,然后万事无不出于正。——李贽:《焚书》卷三《杂述•夫妇论》
注解:夫妇关系端正无碍,万事也就自然正而不邪。此所谓“正行先正身”之说也。
现代社会,夫妻之间矛盾重重、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原因的还是现代夫妻缺少一种家庭责任感,没有了责任感的婚姻,其最终结果只能是走向离异。儒家关于婚姻伦理道德的论言,虽不是金科玉言,但它对于现代夫妻构建和谐婚姻还是有所补益的。
道家对婚姻伦理没有多少论述,把婚姻主要解剖为性:
道教方术有一个内容庞杂的神秘主义体系,它包括养生术、外丹、内丹、斋醮及杂术等。养生术又有炼气、日曝、辟谷、服食、导引、行气、房中术、饮食调养等等。
炼气之法是一种与瑜伽术相关的神秘的修炼方法。
日曝之法并非今日所称日光疗法,它也有一些玄妙的机理和神秘的程序,男子手执一日字,将身体暴露在日光之中为"吸日芒之法"。而女子则手执黄纸之上黑色的"月"字,将身曝于月光之下。男女有别,遵循了男阳女阴的阴阳五行学说。
辟谷即不食烟火谷米。《山海经》说:"列姑射山在海河洲中,山上有神人焉,吸风饮露,不食五谷,心如渊泉,形如处女。"这里讲的是一个神仙的事。
东晋道士葛洪的《抱朴子·对俗篇》中有两则辟谷的故事。其中一则引陈仲弓的《异闻记》称某郡人张广定避乱时将四岁女藏在有竖洞的古冢中,只给了数月的干粮和水,三年后回来,本欲收女儿尸骨,哪知她还活着,原来是断粮之后学着墓中一动物,以吸气为生。张广定找到那个吸气的动物,原来是只大龟,道教宣扬的辟谷故事均是无法查实的神仙故事,十分怪异。道士也有辟谷的,不过并非什么也不吃,而是食些松籽之类不寻常之物,而那些什么也不食的"辟谷"者多半是沽名钓誉,明里吸气为生,暗里偷食五谷者。1989年前后,郑州无线电厂退休工人谷报国自称"山泉公"教人"辟食功",在北京广播器材厂等处作报告,"带功讲课",致使"辟食"者饿死无数。(涂建华:《走出骗局》,中国华侨出版社,1999年版第317页)
气功师严新也宣传辟谷之功,并认为辟谷而不饿,反而精神充沛是因为"打开了自身的'营养库存'--贮藏有人体的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维生素等生命材料。"(郭庆华:《中国超人术》时代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 第97页)现代气功中的辟谷功法,继承了道教"辟谷"养生之术,并且将"辟谷术"进一步夸张和神秘化。
导引即身体的伸缩活动,是一种比较温和的体操,可能是由巫师祈雨时的舞蹈演变而来。导引后来又称为功夫、内功。李约瑟认为,导引的思想基础可能是上古中医的观念,即认为身体毛孔容易阻塞,毛孔阻塞则引起血液壅滞和疾病。导引之外,又有按摩之术。今天的太极拳、鹤翔桩是典型的导引体操。
房中术被作为教理讨论并操作,在儒教和佛教都是不可想象的,但道教做到了。对于人类最为敏感的隐秘的性技巧的研究,在生理学上颇有意义。冯友兰先生说:"道教是世界上唯一不太反对科学的神秘主义体系",即与此有关。当然,道教的炼丹术对近代化学、医药学的贡献也是不容忽视的。
房中术之所以能被道教研究,与"阴阳说"的盛行不无关系,阴阳二气说以二气解释世界,而男女即典型的阴阳二性实例。因此道家认为性不但不是成仙的障碍,反而是重要的帮助。男女私下练习性行为的工夫,叫"阴阳养生之道"。其目的是借还精以保全精与神。同时两性要彼此采补滋养,如《玄女经》所说的"一阴一阳相须"。
明代已有房中术方面的书籍,也许还早些。1903年叶德辉收集《素女经》、《玄女经》、《玉房秘典》、《洞玄子》和《天地阴阳大乐赋》而编成《双梅景暗丛书》。唐代诗人白居易有个弟弟叫白行简,据说《天地阴阳大乐赋》即白行简撰。日本的《医心方》成书于公元982年,但直到近千年后的1854年才出版,它和《玉房指要》都收存了许多古代房中术的片断资料。
房中术中大多并不离谱,但离谱的则离得很远,比如"采阴补阳""还精补脑"等。陈忠实《白鹿原》中有个郭举人,娶下了叫小娥的二房,"不为睡觉要娃,专意儿是给他泡枣的。每天晚上给女人的那个地方塞进去三个干枣儿,浸泡一夜,第二天早上掏出来洗干净,送给郭举人空腹吃下。" (陈忠实:《白鹿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8页)道家的"采阴补阳"本义是男性"交而不泄","数易女而莫数泻精"。由于"女性性交的高潮快可以加强男性的生命力,因此男性的性行为要尽量延长,以达到采阴补阳的目的。" (李约瑟:《中国古代科学思想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9页)这些方法到了小说里,已变成了泡枣的方法,而且这种说法在民间还有很多大同小异的版本,绝不是小说家空穴来风。但是,这种方法能达到"补阳"的效果吗?《白鹿原》中说"郭举人自打吃起她的泡枣儿,这二年返老还童了"。
"还精补脑"之术在《后汉书》中有记载,书中说冷寿光行容成之术以致长生。所谓还精,即在射精之时压迫阴囊与肛门之间的尿道,使精液进入尿道,以后与尿一同排出体外。对此,道家并不知情,他们以为精子上行,故能滋补身体。道家称还精为"黄河逆流"。据说,在民间行容成之术者,还大有人在。
道家宗教行为中最令人惊异者,是将一般的婚姻生活与个人私下修行的功夫公开化,成为一种仪式。这种仪式叫"中气真术",又叫男女"合气"。该术始于公元二世纪张良和张道陵时期,到公元400年之际,在孙思邈的领导下,已经很普遍了。"合气"之术的目的是"释罪",行于禁食之后,当新月和满月之夜,首先有一种舞蹈,叫"龙缠虎弄",继而是公开作宗教性的结合,或者是会众在庙中的厢房内运用各种技巧作连续的性交。这种会众轻视阶级、重视人文、不分贵践打成一片的性交仪式,令苦行的佛家和道貌岸然的儒家瞠目结舌。
在气功宗派繁多的今天,房中术又有沉渣泛起。据报道,已于1994年取缔的非法组织国际气功科学联合会主办的报纸《国际气功报》上曾经刊登广告,举办函授班传授道家"玄觉丹道"、"阴阳双修"。
除了养生术,道教方术还有外丹术、内丹术、斋醮及杂术。练内丹即练身内之气,利用闭气等方式使气牢固于五脏,不泄于外,精气神混为一丹,以此"长春不老,与天齐休",亦即练丹田之气。现代气功中真气、丹田之气、经络之气、脏腑之气以及放松法、呼吸法、行气法、入静法、意守法等修炼理论和方法,均从内丹理论而来。外丹术包括黄白术和金丹术。用种种技术炼出的金丹包括大还丹(氧化汞、氧气铅)、小还丹(硫化汞),轻粉和粉霜(汞的氯化物)等,隋唐练丹达到高潮,唐朝有许多皇帝误服金丹而死。当然,炼丹也发现了固体王水的制作和雄黄的炼成,发明了火药。《道藏》中关于外丹术的着作有约百种。斋醮及杂术包括斋醮、符祝、禁咒、步罡踏斗、乘跻、五遁、守庚申、拘魂制魄法、变化术等。
阴阳五行说是道教的思想基础,它贯穿于道教的宇宙生成论、神仙系谱、丹道方术的各个方面。在丹道方面,"万古丹经王"《周易参同契》言坎、离、水、火、龙、虎、铅、汞之法象,而配以阴阳五行昏旦时刻为进退执行之符候。道家方术如占候、望气、星命、奇门遁甲、堪舆等,更是离不开阴阳五行。道家追求长生不老,这是很有吸引力的。汉武帝就是个追求长生不老的皇帝。有个叫李少君的,自称会长生不老之术,投皇上所好,来到了长安。此君五十岁年纪,却自称七十岁,让人有仙风道骨之感。少君说"致 物和丹砂可以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推销他的炼丹理论。可是还未传授完长生不老之术,此少君就死了,令汉武帝十分惋惜。武帝居然没有想到这一层:既然少君得道成仙了,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同样的笑话在苏联也闹过。博戈莫列茨研究成功了一种有关长寿的理论。他宣称,人可以活到150岁。斯大林对这位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很感兴趣,所以一直非常关心他的研究工作,博戈莫列茨的任何要求都得到了无条件的满足,物资和精神双丰收。他被斯大林授予各种奖章和荣誉称号:科学院院士,斯大林奖金获得者,社会主义劳动英雄。博戈莫列茨于1946年去世,终年65岁。斯大林比汉武帝开窍一些,他顿悟道:"看来,这家伙把大家都骗了。"
④ 古代的爱情婚姻观念,跟现代的有什么区别
我觉得古代的爱情婚姻观念跟现代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古代的婚姻讲求的门当户对,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古代的婚姻是三妻四妾,为了延续后代,但现代的婚姻讲求的是从一而终、坚贞不渝,不因为任何外界条件,只是因为爱,我觉得以上就是古代的爱情婚姻观念和现代的区别。
我觉得这也是我们人类文明在不断进步的一种体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转变,我觉得一个社会是否在进步,不仅要去看科技的发展,精神文明的进步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能体现人类核心价值的。
⑤ 怎样理解古人的婚姻、爱情
中国古代婚姻的标准是“门当户对”。西周时禁止贵族跟平民通婚,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南朝士族王源嫁女庶族富阳满氏,被弹劾为“惟利是求”,并拟“禁锢终身”。士族制度在隋唐时逐渐消失,“门当户对”逐渐成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从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当户对”制度演变而来了“良贱不婚”。“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某类人的身份或是职业会受到歧视,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纵然是“秦淮八艳”的董小宛貌美如仙,也只能做妾。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在家庭中,只有妻子与丈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如丈夫先亡,妻子便要守节。妻子早亡,丈夫在精神上守节。丧妻之后,男子再娶妻,称作“继室”或“续弦”。第一任妻子称作“原配”。墓穴之中的棺木,祠堂之中的牌位,正位只能是丈夫和原配妻子,继室只能居于偏位。“千年修得共枕眠”这句民间俗语说的是,男女之间要修千年的缘分,今生才有幸为夫妻。古人缔结婚姻的程序自西周以来,都沿用“六礼”,首先是“纳采”,就是媒妁之言,男方托媒人找到合适的女方求婚。第二步是“问名”,媒人会问女方的生辰,以及女方生母的姓氏,以确定女方是嫡出或庶出。第三步是“纳吉”,西周时期是在家庙占卜定吉凶。如果相合吉利,就进“纳征”,男方下聘礼到女方家,婚约既告完成。“请期”,是男方以占卜方式选出吉日,与女方家商定婚期。“亲迎”,就是结婚的仪式,需男方到女方家亲自迎娶。经过“六礼”,婚姻才算正式成立。在聘娶的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雁是候鸟,比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坚贞不渝。雁也是随阳之鸟,比喻妇人出嫁从夫。一对男女,他们的姻缘要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经过几世的修缘后,在今生出生之时定下姻缘的,叫“姻缘天定”。“夫妻本是同林鸟”,男女结为夫妻,就要白头偕老。在封建社会,离婚主要依照“七出”。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即“七出”。依据《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男子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妻子休弃。《大戴礼》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和离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和离大多是协议休妻,这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的真正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义绝制度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