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婚姻资讯 > 传统婚姻制度淘汰多少

传统婚姻制度淘汰多少

发布时间:2022-04-17 11:48:28

A.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1、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2、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的包办和买卖婚姻,婚姻是男女双方家族的事情,婚姻的成立和解除由家长决定。在这种男子为中心的宗亲制度下,夫妻的关系是极不平等的,夫权至上,“夫者倡,妇者随”,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

3、婚姻和家庭是家族伦常关系的载体,所以在其中充满的伦理和道德的约束,而这造就了相对稳定的婚姻关系,女子要从一而终的要求培养了爱情的专一和忠诚的传统,家长制的控制使两性关系归于单纯,扼制了婚姻道德的沦丧。

4、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

5、中国古代婚姻经过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1)传统婚姻制度淘汰多少扩展阅读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存在五大弊端:

1、无自主性,无自主性指的是毫无自主选择权;

2、承嗣性,古代男女双方结为婚姻关系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

3、抑女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对于女性的束缚力较强;

4、买卖性,父母把儿女的婚姻当成买卖来做,婚后妻子可任由丈夫买卖

5、繁缛性。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婚前婚时婚后礼节十分繁重。

B. 古代允许一夫多妻,一夫多妻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影响

确切的说,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中,“一夫一妻制”是一个基本原则,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都给以明确的规定。在实际生活中“一夫一妻制”的原则被严格遵守。一个男子不会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妻,但是男子可以纳妾,这就是我们所说“一夫一妻多妾制”。

3、优胜略汰,在这种激烈竞争中能娶到老婆,或者娶到多个老婆的,肯定很优秀,至于没老婆的男人,自然会被淘汰,沦到社会底层。

4、男人的平均寿命会更短,管理多个老婆是件很困难的事情,身上的负担会更加沉重。

C. 民国时期中国的婚姻有何变化

民国时期是指1912(民国元年)—1949年,这段时间,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历史发展时期,各种社会因素都在向近代化方向发展。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结束、民国建立,政治制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剧变,社会经济相应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变化,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这些冲击着城市传统社会结构,传统婚姻制度也受到挑战并开始出现了变动。本文试图对民国时期婚姻制度的变迁,从而揭示民国社会的变迁。
在经历了清末维新、辛亥革命到民国成立等长期社会演变之后,民国社会恰好处在“破坏告成,建设伊始”的时间段。
众所周知,中国的传统婚姻是附于家庭的,婚姻纯粹是为家庭和宗族传宗接代的需要而存在,“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因此,婚姻带有宗族主义色彩。包办买卖婚姻,男女毫无婚姻自由。按照封建礼法的规定,婚姻缔结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①主婚权操与父母、祖父母等尊长手中,实际上是由男性家长行使的。青年男女结婚之前很多都没有见过面,结婚之后才开始培养感情。有的夫妻之间长年累月没有产生感情,却也因为受到封建但由于受封家长制、孝道等伦理观念的支配,两千年来人们无法摆脱而只能牺牲自我,以维系家族,根本不可能期待从婚姻中得到爱和快乐。这是一种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家庭和家族利益的婚姻制度,它和传统封建家庭制度共同维护着宗法一体化的封建统治。
此时的婚姻是公开的一夫一妻制、男尊女卑、实行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此时的婚姻弊端重重,使青年男女没有婚姻的自由,更谈不上自由恋爱。
人类自古至今,所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个体婚制(一夫一妻制)是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经济基础相联系的,是以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社会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②
中国传统的家庭与中国的小农社会是密不可分的。在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很少。而到了19世纪20年代,中国近代化进程加快,人们的活动空间不断扩展。人们离开土地,进入工厂,经济开始独立,使青年男女脱离了父母的支配,此时人们之间的接触,为自由恋爱提供了条件。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经济的发展,是青年男女更为独立,使婚姻的变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治上的宗族理论思想的束缚也是一方面。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封建专制政体崩解,传统社会关系开始松动,旧式婚姻家庭制度也受到影响,尤其是民国新法律的制定,加速了传统婚姻制度的解体。新《民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男女经济地位平等、离婚自由,传统婚姻制度正逐步失却以往的政治基础与法律保障。这给了传统婚姻制度一个重大的打击。
此外此时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不仅提出了“婚姻自由”的口号,而且提出了“废除婚制”、“婚姻革命”的主张;婚姻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纳妾制受到猛烈批判,一夫一妻制逐渐成为主要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婚姻日益自由,包办婚姻逐渐减少,自主婚姻增多,离婚更加自由,离婚案件增多。
这段时间又有许多青年奋起开始思想大解放。梁启超猛烈抨击封建婚姻制度,主张婚恋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纳妾;③谭嗣同则以自己的婚姻生活实践一夫一妻制原则。二十世纪留学生知识分子群体形成,他们有西方社会生活体验,更加痛恨传统婚姻制度,对其批判更为彻底。1920年,上海《民国日报》曾开展“关于废除婚制问题”讨论,不少人主张废除婚姻制度,我们要有“自由的人格”,而“自由结婚,是一种彼此相互专利的结婚,是不合于‘自由的人格’的,所以我们要反对之。”④无政府主义者易家钺曾借“社会主义”的标签攻击一夫一妻制,鼓吹“无家”、“无婚姻”;⑤还有一些人把“爱情自由”与“通奸自由”、“性的解放”、“肉欲的解放”混为一谈,造成旧道德的否定与道德的虚无主义之间的混沌与朦胧。1926年自命激进的长虹发表《论杂交》一文,否认一切婚姻制度,侈谈“性”自由。⑥这些过于激进的改革主张否定了一切社会伦理道德,缺乏足够的现实感和严密的科学性,无法正确指导婚姻变革。
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纳妾制度,使女性的地位处于被掌控的地位,女性永远只能听从男性的指挥。在爱情上,由于丈夫的多妻,使的这些妻也好妾也罢,都得不到一份唯一的真爱。即使有爱,也不能使唯一的专属与自己,这是对女性爱情的不公平和践踏。多少妻妾,为了争宠,发生明争暗斗,搞得家庭生活不和睦,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而家破人亡。这些负面影响不在少数。
民国建立后社会舆论和妇女团体均发出强烈呼吁,“禁止蓄婢纳妾”,“纳妾者以重婚罪论”坚决要求取消一夫多妻制,传统婚姻的一夫多妻制遭到社会的普遍反对。此时的妇女也不再永远处于受压迫地位,他们会为自己的权利而战。妇女已经开绐觉醒,她们已向不平等的一夫多妻制发起冲击,畸形的婚姻形态正受到人们的挑战。社会上的婚姻也开始提倡一夫一妻制度,使得夫妻之间的感情更加融洽,家庭和睦。同时,这种观念也受到了社会的支持。这样更加有利于家庭的稳定,感情的牢固。
同样,这一时期,父母对儿女婚姻的主动权渐渐消失。离开土地,进入工厂;离开家庭,进入学校等等,以及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想的传入,使得青年的经济地位独立了,不再要依靠家里的支持,能够主导自己的一切。与此同时,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种种条件,使得青年开始交流频繁。男女结婚不再建立在相亲或者父母的要求,青年男女之间又了更多的选择空间。结婚的基础从互不相识,到此时的自由恋爱,相爱而结为夫妇。父母的强求也减少,婚姻的自主权增强。家庭的成立不仅是为了传宗接代,同时也是为了维系爱情,因此,夫妻关系也日趋平等,传统婚姻中夫为妻纲的观念已在淡化,越来越多的人追求正常的夫妻爱情生活,夫妻感情日臻浓厚。
传统婚姻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侍奉父母,而民国时期的青年男女的婚姻目的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此时的知识青年更多是我了浪漫,希望彼此一起生活,走过人生的日子。与此同时,离婚率也提高了。这时男女双方不再为了家族、为了礼教等束缚自己。男女双方认为没有感情或者失去了在一起生活的意义,就会选择和平地离婚。这也是一种告别彼此痛苦的方法。
在这个社会变迁的时期,婚姻制度在各个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来说,从婚姻制度的变迁折射出了民国时期社会的巨大变迁,这一时期,人们在思想、生活习惯、处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婚姻变革从根本上否定封建家长制和男尊女卑、妇女节烈等传统纲常伦理,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现代化,间接导致传统统治基础的初步削弱与分解,推助了民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D. 婚姻制度未来会消亡吗

现代人越来越反感结婚,好像结婚已经变成了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好像都快没有必要结婚了,那么未来婚姻制度会消亡吗?有统计表明,西欧北美地区单身人群比列越来越大,有的地区超过了50%,日本等国家独居人口占到了40%,在我国这个数据是16%,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大家都不想结婚了。

这是为什么呢?根源就在婚姻制度上,在现代社会他遇到了非常严峻的挑战。原因主要有这几点。

还有一种叫合同制婚姻。像是商业合同那样,订在一起几年的合同,到期了关系自动解除,如果想继续保持关系,可以再续约,这叫做合同制的婚姻。

最后一种形式就是同居了。不结婚,但是两人是一对一的关系,同居是不领结婚证的,有爱的时候,有性吸引的时候,就在一起,厌倦了就分开,这也是一种形式。

对于现代社会的年轻人,完全可以有很多和传统婚姻不一样的选择,不用担心身上背负的传统枷锁,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E. 古代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于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二、问名
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三、纳吉
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四、纳征
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五、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六、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二,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F. 离婚率现在一直在攀升,传统婚姻模式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对此你怎么看

离婚率的攀升是传统婚姻模式的不幸,或许这是社会文明进步某些佐证。认命的传统思想观念的改变,物质基础的丰富束缚不了人性的挑战,勇于追求幸福独立自主已深入人心,不再畏惧别人的白眼。

G. 传统婚姻的利与弊

传统婚姻的利与弊:

传统婚姻的有利之处在于不会受伤,更不会受骗。就比如相亲,相亲的对象都是可以知道大概家底的,即使不合适,也不会上当受骗,导致害怕再爱。

传统婚姻的弊端是无自主性,指的是毫无自主选择权;承嗣性,古代男女双方结为婚姻关系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对于女性的束缚力较强。

传统的婚姻和现代婚姻的不同

传统的婚姻当中,男性只要每天上班赚钱养家就可以满足女性情感期望中的大部分需求。而现在的女性可以在职场上风生水起。有了足够的能力去自己挣钱养家,对待感情的需求,期望值也越来越高。

传统的婚姻当中,女性必须依附于男性,而且必须听从于男性。而现在婚姻中的女性地位相对平等的。

这种不同时代不同,婚姻的模式。造就了我们也需要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沟通方法。但是最基本的爱情要素却没有发生变化。

H. 传统婚嫁习俗详细介绍

旧时实行的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逾越,男女婚姻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老汉娶个小姑娘,大姑娘嫁给朵女婿的事也是常有的。因此婚后感情不合,常遭虐待。女方.到县衙告状,被视为“无礼”,因此只好以“抹脖子”(刀割脖子)、上吊、喝鸦片等方式进行抗争。有的农村青年小伙,因家贫纳不起财礼,男方到女家出卖劳力,三、五年不等,到劳动力钱能抵住所要财礼钱时,男方才能娶回姑娘。有的青年到女方家当“招女婿”,但条件一般是要将女方父母养老送终。有的青年娶不起老婆,一辈子“打光棍”的也不鲜见。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有的男女青年好姻缘不能结为夫妻,只好遗恨终身。

旧时婚嫁程序较为复杂,主要有:

相命合婚。男方父母给儿子选媳妇,先要了解女方的“生辰八字,然后请阴阳先生“合婚”。阴阳先生按照“玉匣记”一书所定“规矩”依据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伦理,如:“壬申癸酉剑逢金”,酉为鸡,属鸡的是“金命”;“甲戍已亥山头火”,亥为猪,属猪的属于火命”。按照“金克火、火克金”,真金不怕火烧的伦理,即可以合婚。又如“午辰己巳大林木”,己为蛇,属蛇的是“木命”,如遇属鸡的则为“金克木”,而木不能克金,鸡蛇命相的人不能相配,即婚姻不合。人的“命相”按照“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火克金”的所谓“规矩”,有些属相相配又另当别论,如水命火命相配,又成为“水克火”、“火克水”,视为水火相济,即水可灭火,火可消水,又可以合婚。看罢“命相”又看“属相”,什么“自古白马怕青牛,羊鼠相逢一旦休,龙见兔儿云断却,金鸡见犬泪交流”等。以上属相一律视为禁忌,马与牛、鸡与犬均互相不能相配。除此,还要看男女“生年八字”。主要按照出生月份和日子,阴阳先生又要按所谓的“规矩”罗嗦一番。旧时就因为阴阳先生相命合婚,拆散了不少男女青年的好姻缘,有些青年愤恨至极,愤然骂日:“阴阳八卦,狗囊的瞎话”。有的人还说:“听三个阴阳的话,盘不上驴槽”。

旧时个别也有不履行“合婚”、“相命”的手续而结婚的。特别是一九四九年临泽解放时,在兵荒马乱、盗匪纷起的年月,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一些农家为躲避国民党散兵游勇和匪盗的掳掠奸淫,以两匹织布或二斗麦子将姑娘送出门,母女抱头相哭,难以割舍的状况也屡见不鲜。但也未见不“合婚”、“相命”就会“家破人亡”或遭“三灾八难”。所见到的大多都是合家和睦,一生平安。

定亲送礼。“相命”、“合婚”后,男家要请“媒妁”(临泽大多是男人当媒妁),现为介绍人提亲,说定桌面子(现钱)多少,衣服几套,连鞋袜单棉、胭脂花粉几盒,头绳多少尺以及定婚的日子等,都要一一说定,一些贫寒人家,为了能娶上媳妇,不惜卖田卖产卖牲畜,有的借“高利贷”,凑够所送财礼。赶到结婚时,男家已是家贫如洗了。

旧时婚姻因政府没有什么“法规”,女子有十四、五岁结婚的,十五岁生孩子的现象也数见不鲜。有些家庭因养活不起“小丫头”,小小年纪就送给人,养家等待丫头长到十几岁,能结婚时就给“戴头”(辫子散掉梳“纂子”谓之“童养媳”)。

结婚时,男方要请阴阳先生择吉日,什么“羊公忌日”不能结婚,如“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等。一般单日不能结婚,“太岁日”不能结婚,家庭死了老人的年份不能结婚等。不能结婚的日子很多。有的竟把结婚日子推后几个月甚或一年,才能择上“黄道吉日”。结婚时男家要请女家父母吃“同口饭”(意为允许结婚),如女家父母不同意择定的日子,则 要推后另择日子。如女家同意结婚的日子后,就要由女婿娃 给女方家的亲戚下请帖。新女婿认新亲戚,都要一一下跪磕头,娶亲宴宾。结婚这一天,男女双方家都要张灯结彩,贴喜对联,宴请宾客,摆酒席。因贫富而异,富户家庭自然热闹一些,人也较多,穷家小户,待不起席酒,就做一顿便饭或简单炒几个菜,招待亲友。结婚时,男家要准备“亲车”,一般都要用苇席作棚的大车,财主家一般都要专做的大棚车。棚上面要搭红毯,车上也要铺红毡。除“亲车”外,还要准备几辆客车,多为牛车。有些财主家娶亲多用骡马大车有“双大套”(一马架辕,一骡拉鞘)、“三大套”(二骡拉鞘),有时多到七、八辆大车,娶亲车辆浩浩荡荡。新女婿则骑马,一般身穿长衫、戴礼帽,身上挂红绸子绣球。到女家行过礼后,女家招待娶亲的人,新女婿则要单独设小桌招待。新娘上车都要用红绸或红布作“盖头”,由亲友或家人(其属相必须是和新郎、新娘一致的,如用猪兔羊属相,忌蛇鸡牛属相)将新娘抱上车。女家还要有一男孩(属相合的)压轿。加上娶亲、送亲的车上只坐四人。新娘怀抱灯盏碗筷,碗内盛有米、面,以示姑娘在婆家生活应有自己的位置。有钱人家给姑娘赔嫁甚多,除衣着外,要赔嫁大柜、箱笼、红毡、花毯以及洗脸用具等。有些富户家庭的娇惯姑娘,几乎是姑娘要啥,父母要赔啥,连熏炉、鞋柜都要赔。否则姑娘哭哭啼啼不上车,父母不好应付。亲车返回时,新女婿骑马前导,骡马车疾驶如飞,一路上逢人人避,逢车让路,逢见别家娶亲的,新女婿互相则要“换手”(换手巾,新娘也要互换手绢)。到家门前早有迎亲的亲友、家人等候。新娘下车,有些地方是由合属相的男子将新娘抱至新房或举行婚礼的地方,有些地方则是讲究新娘下车,双足不能踩在土地上,要用两条红毡(或白毡)交替换毡,将新郎、新娘引入院内。同时要进行“打煞”、“拜堂”,将五谷杂粮洒向新娘、新郎身上,要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然后入洞房。所忌属相的男女(如忌猪、兔、羊)所有这些属相的人都要迥避,更不允许有猪、兔、羊出圈乱跑的现象。新房门上还要置火盆,用木柴生火,还要置一碗清水,以示水火相济。新娘进门要把门上开着的锁子捏住。在新房中,新郎、新娘要喝“交杯茶”(枣子加红糖),茶杯耳子用红线绳连起来,新郎、新娘只喝一、二口,剩余由青年妇女和娃娃们分享,有些男青年也有抢着喝的。当晚在新房中要进行闹洞房、铺床、踩床等活动,房内点“长命灯”,白天黑夜不能熄灭。第二日清早,新娘要给公婆扫地,并给家中长辈磕头祝福,新婚夫妇要吃“支牙”饺子,馅子中有包耳环、戒指的,新媳妇吃出来,就算婆母给的。有些小叔、小姑有意在饺子中包上辣子、盐巴等,示意新媳妇,小叔、小姑也不好惹。新郎要请岳父母来家“会亲”作客。第三日新婚夫妇回娘家,谓之“回门”,必须当日返回,不得在娘家久坐。据说坐久了,来婆家后会变懒。

丧失配偶的男人,再婚叫“续弦”,女方叫“寡妇”,经与主家商定身价后,各种礼俗免除,由男方黑夜去车拉人,不送亲、不迎亲、不鸣炮、不宴请宾客。

I. 古代的一夫多妻制,为什么逐渐被淘汰了呢

在中国古代有一种制度相信现在很多男人都很想要,那就是一夫多妻制度,只不过现在是人人平等,一夫多妻已经变成一夫一妻了,那么为什么要废除一夫多妻呢?

“一夫多妻制度”,是指一个男人同时和2个或2个以上女人进行结婚和生育。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绝大多数平民阶层为一夫一妻制,不是因为平民有真爱,是因为平民娶不起也养不起那么多妻妾。

严格的婚姻制度,不再允许妾的存在,真正地实行了一夫一妻制。但是,由于我国的民族数量繁多,有些民族依旧按照过去的婚姻形式,继续着自己的婚姻传统,并没有完全严格地执行新颁布的婚姻法。直至现在,也还有些民族继续着他们的传统婚姻观念。

J. 古代婚姻制度对妇女的负面影响有哪些

1、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对女子的危害

1.1一夫一妻多妾制概述婚姻是人类社会两性结合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由于人类自身生产而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是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在古代,《礼记•昏义》上明确指出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有着“兴家族,广后嗣”的幌子,从皇帝开始,贵族官僚妻妾成群都是明正言顺的,如汉代丞相张苍的“妻妾以百数”(《史记•张丞相列传》),甚至造成“内多怨女,外多旷夫”(《汉书•贡禹传》)的社会现象。因此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这种制度正式确立是在西周时期,一妻是指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正妻,然而男子尤其是贵族官僚实际上是可以合法纳妾的,男子可以占有多个不同名分的女子并且会被礼法所认可,不受道德约束,妾的数目是按照社会地位而确定的。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为此理由将她休掉。
1.2女人的争宠导致的悲剧
这种形式上实行的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为维护封建宗法和家族统治,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其目的是为了约束女子,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不仅这样,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自古民间就有皇帝有三宫六院,佳丽三千的说法,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这直观地反映了女子身份的卑贱。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典型的特征—男尊女卑。在以男权为中心的古代,女子是没有地位的,只能忍受不平等待遇的摧残。
不仅这样,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是不相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于从属地位,正是由于这种地位的差别,一般来说妾是很不喜欢正妻的,作为正妻经常会遭到别人的白眼与记恨,因此不管是妻还是妾,她们的生存环境很艰苦。《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和王夫人就是典型的例子,当王夫人受尽恩宠,俯视众人,赵姨娘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了,别人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在这样的环境下会经常导致悲剧发生。女人们为了生存,想尽办法争宠,打压别人,生存能力弱的就会在这种斗争中失去生存的权利,轻者独守闺房,孤苦一生;重者失去身家性命,而剩下的又继续斗争,淘汰另一批,争宠成为那些可悲的女人唯一的生活目的。本是大好年华的她们,本应享受美好阳光美好事物的她们,本应拥有似水心灵的她们,本该聪灵毓秀的她们,在争宠的生活中逐渐迷失了自己的本性,只剩下些勾心斗角,阴谋与阴暗的心灵。赵姨娘若不是妾,只怕她也不会整天想着怎么算计贾宝玉甚至要置他于死地的吧,她也是向往美好平静的生活的呀。但是这样的制度造就成的环境误了一个又一个女子,生生摧毁了这些水做的骨肉。可见一夫多妾制给这些女人们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1.3妾的地位
我认为,妾的地位更进一步反应了古代封建制度对女性的迫害。不可否认,妾是中国古代制度下的畸形产物,是男尊女卑的标志,在古代由于大部分妇女没有自食其力的能力(是社会环境所迫),为了生存被迫为妾为通房丫头,有的是得到丈夫的喜爱被纳为妾,不管是何种方式,妾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
中国传统婚姻的目的是以生育为第一位,以经济为第二位,而男女感情置于末位,其最终目的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大多数时候妾只是丈夫的一个玩物,或者作为一个生育的工具,为夫家传宗接代。妾的地位只比丫鬟高一点。我们要知道的是妻和妾实质上是一种主仆关系。妾压妻就是以下犯上,这不仅仅是家庭矛盾的问题,而是奴才冒犯主子的问题。宠妾压主的事情,如果严格的按照宗法制度和法律的规定,这个妾是可能被杖毙的。妻有权利管妾的一切事情,对于妻与妾两者之间的具体相处也是有明确规定的,譬如妾必须每天向妻请安,妻坐下时,妾只能站着,即使妻赐座,也只能坐半边屁股。
纳妾基本是丈夫个人的好恶来决定,这是一种个人行为,因此家族也不会对此负责,也不会认同与妾的家族有什么联系,所以古代的连坐制度从来不包含妾族的说法就是这个道理。因为夫家是不认妾家这门亲戚的。妾和丈夫其他女人所生子女之间基本可以认为是没有任何关系,妾没有照顾抚养这些子女的义务,这些子女也没有赡养父亲小妾的责任。两者就是同在一个屋檐下的陌路人。至于妾和自己所生子女的关系,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这只是血缘上的母子关系,而不是宗法认可的母子关系,宗法上的母子关系是所有子女(无论妾生还是妻生)与丈夫嫡妻之间的关系。任何子女不论是否妾所生都与妾没有宗法意义上的母子关系。也就是说妾是不被允许自己的孩子认作母亲的。这对任何一个母亲都是十分残酷的。
上面谈到过的争宠大部分原因也是由于妾的地位太低导致的。妻与妾的差别如此之大,哪个小妾不想被扶正,但是一般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在这里顺便提一下,由于妻与妾的地位不同,使得她们生的孩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这便是嫡出与庶出的差别。为了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阶级统治,封建统治者在政治实践中推行从上至下的嫡长子继承制,“庶出”、虽和“嫡系”同父异母,但他们在家族中的地位却是天壤之别,这只是因为他们的母亲的不同。无论是财产的分配还是官爵的继承都轮不到庶出,他们一出生就带上了低人一等的不公的命运烙印。《红楼梦》中的贾环和迎春就是典型的例子。庶出的自卑跟随了她们一生。这说明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不仅给女性造成危害,也给她们的后代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2、 古代婚姻对女子的要求
2.1女子要遵从三从四德
在秦之后封建王朝均以儒家思想作为正统思想,强调礼教之下的夫为妻纲,要求女子三从四德,通过政权、族权和夫权的压制,使女性成为安分守纪、逆来顺受的庞大群体,以理顺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所以一夫一妻多妾制后代皆奉行不替 。
正如我们熟知的,在古代女子是要遵从三从四德的。三从四德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尤其是在终身婚姻大事上要听从“父母之命”。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夫死从子,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从三从中可以看出来女子从一出生就是没有地位的,上面永远有人压着,一生都没有自由,当然,不管是谁,我们的行为必须有规章制度来约束,但是这并不代表剥夺人权,“三从”却使女子一辈子生活在别人的压迫之下,没有做主的权利。历史上甚至会有这样的现象: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所有的这些就是一把沉重的枷锁,压得古代的女子喘不过气来。
2.2夫为妻纲
夫为妻纲,夫妻关系的道德规范,中国汉代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而创制的为实行夫权统治,要求妻子无条件服从丈夫的理论依据。《白虎通·三纲六纪》曰:“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夫为妻纲”是“三纲”之一,从属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但在宗法制度下,十分强调血缘关系,而夫妇关系是血缘关系的基础,所以“夫为妻纲”被认为是“三纲”之始。朱熹说:“盖闻人之大伦,夫妇居一,三纲之首,理可不废。”(范李瑛)
在古代婚姻制度中,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即使是有婚姻关系,但在男女不平等的封建社会在婚姻生活中女子也会遭受极不平等的待遇。在这种男子为中心的宗亲制度下,夫妻的关系是极不平等的,夫权至上,“夫者倡,妇者随”,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
3、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解除条件对女子的危害
3.1.休妻
古代婚姻解除的决定权完全操纵在男方家长及丈夫手中。在解除婚姻方面,西周时期确立的一套完整的制度称为“七出三不去”。“七出”是丈夫休妻的七项合法理由。《大戴礼》载“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口多言,去;盗窃,去。”不顺父母是指对公婆侍奉不力,有失恭敬。无子强调没有生养男性子嗣,使得家庭没有祭祀者和继承人。淫指会破坏伦常秩序。妒指不能容忍丈夫纳妾。有恶疾则影响夫妻共同生活。多言是指在家族中搬弄是非。窃盗属背信弃义。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理由 ,丈夫就可以休妻。
“三不去”即有所娶无所归女子出嫁时尚有家可依,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孝三年,已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这种情况妻子对夫家有德,不能背德而弃。这是对男子随意休妻的限制,体现了对宗法伦理秩序的维护,对于稳定婚姻关系,避免出现社会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原则由男子控制,女子只是被动听从,丈夫居于家庭中的支配地位,他们可以采用各种名目休妻而另娶,但妻子不得弃夫而去,要从一而终。如唐律规定妻子“背夫擅行,有怀它志,处徒二年”。这是家长制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确立“夫为妻纲”的男尊女卑原则,对后代影响深远,一直被沿袭到清代。
3.2.和离
和离即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不坐”,疏议曰“若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唐律允许夫妻双方可自愿离婚,法律不追究。清律也规定了双方“协离”者可解除婚姻关系。
3.3.义绝强制离婚,是指官府对当事人婚姻的干涉,只要夫妻之间出现了法定事由,则不论双方是否愿意,官府强制离婚。法定事由是指夫或妻有杀伤对方及直系尊亲、旁系尊亲,或双方一定范围内亲属相互有殴打、奸、杀行为的,即认为夫妻恩义已绝。婚姻的目的之一是“合二姓之好”,在家族之间发生奸杀行为时,婚姻自然不能再续。发生义绝而当事人不自动解除婚姻,官府就要强制解除并给予处罚。基于维护社会伦理的要求,官府对当事人婚姻进行直接干涉。可见本应由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婚姻关系,不但家长有权解除 ,国家也强制干涉以代替私人自治,甚至动用刑罚手段来处罚。封建伦理是离婚的法定标准,直接决定着婚姻的存亡,即使当事人不愿意也必须离异,体现了婚姻的宗法家族性。
4、结语
从以上就可以看出封建妇女在古代婚姻中是被动者,受害者,古代女子在婚姻中是没有自主权、没有追求婚姻自由的权利,只能顺从这种婚姻制度的摆布,并且遭受这样制度的迫害,作为生活在现代世界的我们应该为拥有平等的婚姻感到庆幸,并应好好珍惜。 参考文献:
[1]董家遵。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
[ 2 ]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和家庭.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
[ 3 ]论文,浅析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阅读全文

与传统婚姻制度淘汰多少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婚姻线和智慧线中间的线是什么 浏览:911
鼠的故事打字游戏怎么玩 浏览:711
如何解决婚姻合作关系 浏览:271
事业单位考试多久可以进考场 浏览:693
幸福社区属于吉林市哪里 浏览:170
好幸福的一家三口呀呲牙怎么回复 浏览:788
一寸虫绘本故事告诉我们什么 浏览:721
事业单位私调什么意思 浏览:122
快手公布爱情怎么弄 浏览:508
一般健康人一天排尿多少毫升 浏览:406
长期投资经济增长会怎么样 浏览:538
爱情里称呼猪是什么时候 浏览:762
怎么样的爱情是甜蜜的 浏览:813
女狗男猴婚姻关系如何 浏览:529
快手上爱情卡怎么得 浏览:799
事业性收费有哪些学校 浏览:795
恋爱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什么 浏览:495
打野如何后期领先对方很多经济 浏览:686
青春会告诉你什么叫爱情 浏览:314
等待幸福花语有哪些 浏览: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