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组织结构是什么样的
婚姻登记处。隶属民政局。不是独立机构。负责办理民政婚姻方面的业务。由主任-----登记员组成
业务流程----初审-------审查------受理-------登记四步。没有其他附加条件。什么婚检。。购物。。。。
B.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14
C. 南岸区婚姻登记处有几个
两个。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当地政府对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当地的多个部门工作,而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级部门,也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行政重要机关单位,两者的职权范围不一样。
而民政局的主要工作是主要落实于当地的民政事业的发展,以及规模和相关的政策制度,从而根据政府起草的一些规章办事,还要根据方案进行实施,还要负责对城乡之间的医疗帮助、无助人员的经济补贴等多种救助工作。
但婚姻登记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规定,对双方进行办理婚姻登记的证明,也会发放一些结婚证,根据个人的材料出具一些结婚记录证明,同时也会积极的宣扬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婚姻材料的整理、规划等管理工作。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
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等等。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及办理婚姻档案移交工作等。
D.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
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有: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
三、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撤销被胁迫的婚姻;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证;
(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E.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样吗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一样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下面的一个具体的处室(县区一级民政局下面也叫科室),民政局所包含的职能很多,如救灾、救助、优抚、福利彩票销售和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老龄化工作管理、婚姻登记、区划地名等,因此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只是民政局下面的众多职能里面的一种了,是不能够等同于民政局的,民政工作涵盖面是很广的,就连社区或者村委会一级的相关工作民政局也有涉及。
F. 民政局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 批工作。
(三)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 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 作。
(四)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 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 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开展减灾活动。
(五)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 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 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社会救 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 扶贫工作。
(六)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八)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 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生产,审批和管理城乡社会福利 企业。
(九)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十)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 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 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 、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 导和监督有奖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G.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的区别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部门,属于隶属关系。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
【法律分析】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是不一样的概念,两者的职权范围是不同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也是归属于民政局管辖,而民政局是针对于多方面管理的工作,而婚姻登记处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具结婚证、证明材料以及宣扬、归档等工作。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当地政府对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当地的多个部门工作,而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级部门,也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行政重要机关单位,两者的职权范围不一样。而民政局的主要工作是主要落实于当地的民政事业的发展,以及规模和相关的政策制度,从而根据政府起草的一些规章办事,还要根据方案进行实施,还要负责对城乡之间的医疗帮助、无助人员的经济补贴等多种救助工作。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H.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区别
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下属的一个机构。和民政局属于隶属关系。也就是婚姻登记处属于民政局管理。
I. 婚姻登记机关是哪个部门的 例如是属于民政还是政府里的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
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有两大类:
1、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证。
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撤销被胁迫的婚姻。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9)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哪些职能扩展阅读:
民政局的其他的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草拟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年度计划。
负责文秘、信息、宣传、督查、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2、社救科
负责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统筹管理全县社会救济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工作;制订全县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承 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3、优抚安置科
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和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实施本省优抚办法和标准,负责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社会事务科
负责起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在本县的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监督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民间组织;指导和监督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
5、老龄办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J. 民政局一般受理什么业务
民政局(这个县里才会有,乡镇的为民政所)一般受理以下业务:
1、救灾救济
只要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的地区发生了自然灾害,多样化的救济活动就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要将所有的实情禀告了上级领导,就能够获得各项福利救济。另外,民政局也负责一些公益活动,倡导个人或者团体捐款。
2、双拥安置
一般来说,民政局也负责一些烈士家属的资金发放。当有贡献的社会工作人员在自然事故中出现了意外时,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安抚和安顿烈士的家人,从而让对这个社会有贡献的人得到最基本的关怀,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
3、婚姻管理
民政局负责管理年轻人婚姻的职责是有目共睹的。当一对新人的爱情发展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时,婚姻登记自然是最重要的步骤。只要新人登记了自己的结婚证之后,法律就能够光明正大地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同时离婚登记也是民政局义不容辞的责任。
4、管理每个单位
在现在这个年代,如果想要开公司、店铺等这些项目,就必须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登记,同时也要无条件地接受民政局的管理政策。
5、负责弱势群体救助
当这个社会上的儿童、流浪人员、妇女等这些比较微弱的人员需要求助的时候,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就会负责救助和安抚他们。
(10)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哪些职能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五)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四)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