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离婚了又结婚了户口本上怎么写婚姻状况
法律分析:离婚后再婚,户口本上显示婚姻状况为已婚。再婚指再次结婚,范围包含二婚、三婚或更多次。户口的婚姻状态栏只有3种显示,即未婚、已婚、离异。并没有人们常说再婚、二婚的状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贰’ 二婚再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怎么写
户口本不会显示二婚,离婚后再婚,如果办理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本上显示已婚。但户籍管理系统不会自动生成,需要当事人自己申报。户口本信息婚姻状况的填写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离婚后再婚,又离婚,即使再再婚而再再离婚,在户口本上也只是显示“离婚”或“再婚”。不可能给你填上“二婚”“三婚”或“二次离婚”“三次离婚”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明运如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悄宽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激启人无配偶的证明。
‘叁’ 户口本上二婚怎么写
法律分析:应当填写已婚。户口本信息婚姻状况的填写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的情况,已结婚的填已婚,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异,离婚后再婚的填已婚,未婚的不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肆’ 再婚的婚姻状况怎么写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写已婚,具体分析如下:婚姻状况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年满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在婚居方面所处的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四类;已婚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所以婚姻状况中只有四种情况,没有显示再婚这一类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