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去民政局办结婚登记要带什么东西
班的到了结婚的年龄,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没有健康证情况下就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
‘贰’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东西
一、办理结婚证的准备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4.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叁’ 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