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
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
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其中,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3、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Ⅱ 法律中哪些属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财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以下属于婚前财产: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Ⅲ 什么是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若是财产的取得系在婚前,即便是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该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Ⅳ 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呢
夫妻结婚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Ⅳ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婚前财产包括一方婚前取得的全部合法财产。(一)自然人的收入;(二)自然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他合法权利既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是无形财产。当代信息网络技术的高度发展,使得虚拟财产也成为自然人重要的合法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_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__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__(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__(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__(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__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Ⅵ 新婚姻法中的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婚前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否则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Ⅶ 如何判断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一方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归当事人所有,离婚时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Ⅷ 哪些财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即使是离婚,对方也是分不到的,所以一旦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出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第一步就应该是弄清楚哪些是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明确了自己的婚前财产,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财产不受侵犯。
Ⅸ 哪些情况属于婚前财产
如下情况属于婚前财产:在双方登记结婚前,个人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住房公积金、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