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无效婚姻,婚姻无效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有关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贰’ 婚姻中只要出现哪些情况,多半是没法幸福
整天吵架,整天猜疑对方有问题,有一方经常不回家,出现这些问题的时候,说明婚姻中出现了隔阂,应该互相谈一下了。
‘叁’ 婚姻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不成立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有下面三种情形:
1、行为人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肆’ 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重婚
2、未到法定婚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