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关系中的抚养义务有哪些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1、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
2、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❷ 父母对儿女的抚养义务有哪些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包括以下这些:
(1)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2)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3)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有条件的。
(4)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
(5)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❸ 夫妻之间有抚养义务吗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亲属间的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依据亲属的辈分不同,将扶养分为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配偶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狭义的扶养三种。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婚姻法对扶养采狭义解释,而我国刑法中的扶养采广义解释,第261条中的“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泛指夫妻、父母子女、祖孙、兄弟姐妹间的扶养、抚养和。
理解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时应当注意:
1、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为前提。与当事人感情的好坏没有关系。
2、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养和另一方需要扶养为限,与债务的履行存在严格区别。
3、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不得以约定的形式改变它。
4、夫妻间的扶养即是权利又是义务,不同于国家扶助、社会扶助,后者的权利义务是单向的。
5、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
6、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扶养的一方陷入生活无着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亦不能免除其扶养义务的承担。
❹ 中国婚姻法抚养义务有哪些
婚姻法已失效,最新《民法典》规定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❺ 夫妻间有哪些抚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扶养义务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负担日常生活费用,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需尽力照顾等。
❻ 婚姻法抚养义务规定
扶养义务的规定是:兄弟姐妹间、夫妻之间具有扶养义务。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❼ 抚养义务包括什么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夫妻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这就是抚养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除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外,当出现特定情况时,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养父母都有法定抚养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若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若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4、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只有这两种情况之一出现时,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法定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