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调解找哪个部门
婚姻家庭发生纠纷,可以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十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贰’ 权威婚姻情感咨询哪里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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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婚姻纠纷找哪个部门
调解家庭矛盾的部门是: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因为村委会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家庭矛盾都属于它所调解的范围。
基层居委会负责调节民间矛盾,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居民的公共事务。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茄培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一、家庭纠纷应该找谁帮忙解决?
婚姻问题来出现纠纷;最好的办法还是两个人坐自下来心平气和的多做自我批评,缓和僵持局面相互原谅,达到重归于好。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去居民委员会进行再次调节,如果调节不成,最后只能起诉到法院。还是尽量不走这一步为好。
二、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要知道婚姻纠纷怎么处理,应先了解婚姻纠纷的类型。婚姻纠纷主要有,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其中,离婚纠纷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
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具体指: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一夫一妻。
婚姻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高纳哗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三)现役军人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戚行,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肆’ 婚姻调解找哪个部门
一、婚姻调解找哪个部门
1、婚姻调解找以下部门:
(1)调解婚姻纠纷一般是当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或村(居委会)调解员调解;
(2)也可以找司法所介入调解,乡(镇)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调解;
(3)调解无效,双方的婚姻纠纷还是存在的话,就要找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婚姻调解的方法有哪些
法院婚姻调解的方法如下:
1、冷却法当一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时,设法冷却其怒火,比如,让双方当事人分开,转移话题等;
2、宣泄法对于明显受到压抑的当事人,有极强倾诉欲望的当事人,不妨让其发表其意见,让其宣泄其内心的愤怒和不满;
3、伴法有些当事人自己陷入感情旋涡难以自恃,情绪激动,但其家人或亲朋可能看待事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