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做到真正意义的婚姻自由
现代社会,提倡婚姻自主,是以法律契约的形式将关系固定下来,婚姻双方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因为受中国传统的封建思想的影响,现实中,还存在着男尊女卑、包办婚姻等等陋习,一些人还受着传统思想的制约,无法做到婚姻自由。那么如何做到真正意义的婚姻自由呢?
B. 如何理解婚姻自由怎样才能实现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婚姻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法典》第1041条第2项沿用《婚姻法》的规定,明确实行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都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这项原则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缺一不可。
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
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
对此,《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1069条也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国家虽然明文规定保障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但需要指出的是,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婚姻自由也是这样,在现实生活中,不可以想结就结,相离就离,不可以滥用婚姻自由,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限度内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绝不允许滥用婚姻自由的权利去损害家庭、子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C. 老年人如何做到婚姻自主权
通过法律捍卫老人的婚姻自主权,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