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香港有几个婚姻登记处
在香港举行婚礼有3种地方可选:在婚姻登记处由婚姻登记官主持婚礼、在特许的公众礼拜场所由符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婚礼或由婚礼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如果你选择在婚姻登记处又要挑选良辰吉日的话,最好要提前3个月预约。” 资料很多,考验英文水平 寄往香港的资料如下:《拟结婚通知书》及证明资料、婚姻登记所需资料、港澳通行证副本和缴交订明费用为港币305元的银行汇票;另拟一份书信,格式、内容不限,只需提出预约排期、对婚礼的要求和申请说明即可。 赴港新人要有《婚姻登记官证明书》。要获此证明书,首先要向香港的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和婚姻登记所需资料(可上“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索取表格和资料),其中《拟结婚通知书》必须经公证人公证。“我们当时是去台江区公证处办理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们出具《拟结婚通知书》及其提及的信息证明,包括身份证、未婚证明、职业证件和产权证。经公证处公证后,他们会出具一份一式四份的相关认证书(一份放在公证处存档,一份寄往香港)。”“银行汇票,只有津泰路中国银行有受理,银行会要求用英文书写汇票抬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英文一定要拼写无误;其次,日期一定要早于你所申请的婚期之前,否则对方无法顺利取钱。”以上材料备齐后,就可前往邮政办理递送手续。15天后,新人获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后,婚礼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证明书作废。请好见证人,见证你的幸福 婚礼当天,还要有两位年满18岁的见证人出席。“他们要在我们的婚书上签署名字,如果他们也是非香港居民,也要携带有效旅行证件。”陈先生说,“我是在港府认可的婚姻登记处举行的婚礼,由于是在正常办公时间,所以当天准备的费用为港币715元;如果是在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则费用为港币1935元。另外,如果不考虑在婚姻登记处办理,想在如教堂等以外的场所,并聘请港府认可的婚姻监理人或者神职人员,则费用另计。” www.qq955.com QQ影院
Ⅱ 问香港婚姻注册处的问题
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 / 婚姻登记处翻查婚姻登记纪录:港币140元
索取结婚证书的核证副本:每份港币280元婚姻注册处 地址 电话 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只办理婚礼事宜) 中区大会堂高座2楼 2523 0725 红棉路婚姻登记处(只办理婚礼事宜) 中环红棉路19号罗年信大楼地下 2869 0500 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只办理提交拟结婚通知书的事宜) 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3楼 2867 2787 东区婚姻登记处 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法院大楼 11字楼 2886 6598 九龙区婚姻注册处 地址 电话 尖沙咀婚姻登记处 尖沙咀尖沙嘴梳士巴利道十号
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上层地库及3楼2312 0929 新蒲岗婚姻登记处 新蒲岗太子道296号
新蒲岗政府合署6楼 2325 0073 新界区婚姻注册处 地址 电话 荃湾婚姻登记处荃湾海傍荃湾码头第四层 2496 9929 沙田婚姻登记处 源禾路1号沙田大会堂地下 2604 6974 屯门婚姻登记处 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2楼 2451 3005 元朗婚姻登记处 元朗青山道269号元朗政务处大厦3楼 2477 4537 粉岭婚姻登记处 粉岭璧峰路3号北区政府合署2楼 2675 1668 流动服务婚姻注册处 地址 电话 西贡
(办公时间:逢星期一及每月第一、第二及第三个星期二, 下午2:00-3:45)西贡乡事委员会办事处西贡普通道1号 2792 7030 长洲乡事委员会办事处
(办公时间:逢星期四上午10:15-12:15
及下午1:00-3:00)长洲东湾教堂路2号 2981 0838 大澳乡事委员会办事处
(办公时间:每月第四个星期二下午1:30-3:00) 大澳街市街29号 2985 7229
Ⅲ 长宁区民政局双休日办离婚吗
双休日不办理离婚登记。
一、长宁区婚姻登记中心上班时间:
结婚: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离婚:星期一、二、三、四: 上午9:00~11:00
二、地址:金钟路631弄2号楼一楼。
三、离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3)金钟婚姻登记处在哪里扩展阅读: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Ⅳ 香港婚姻登记处在什么地方离荃弯最近的又在哪里
香港婚姻登记处共有六处,沙田婚姻登记处最近荃湾。 恭喜好事降临! 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 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3楼 (港铁金钟站C1出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4时45分 星期六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2) 2867 2787 服务范围: 递交拟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及红棉路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的拟结婚通知书 申请翻查结婚纪录/领取结婚证书核证副本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申请补办婚姻登记 一般查询 热线:(852) 2824 6111 传真:(852) 2877 7711 电邮:[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 大会堂婚姻登记处 香港中区大会堂高座1楼 (港铁中环站K出口)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address/photochmr.ht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 星期六 :上午9时至下午12时30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下午时段只供举行婚礼) 星期日 :上午9时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只供举行婚礼) 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2) 2523 0725 服务范围: 举行婚礼 申请翻查结婚纪录/领取结婚证书核证副本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拟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的准新人应到金钟道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一般查询 热线: (852) 2824 6111 传真: (852) 2877 7711 电邮:[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 红棉路婚姻登记处 香港中环红棉路19号 罗年信大楼地下 (港铁金钟站C1出口)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address/photoctdmr.ht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 星期六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星期日 :上午9时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只供举行婚礼) 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2) 2869 0500 服务范围: 举行婚礼 申请翻查结婚纪录/领取结婚证书核证副本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拟在红棉路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的准新人应到金钟道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一般查询 热线: (852) 2824 6111 传真: (852) 2877 7711 电邮:[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 尖沙咀婚姻登记处 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号 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 上层地库及3楼 (港铁尖沙咀站E出口)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address/phototstmr.ht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 星期六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星期日 :上午9时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只供举行婚礼) 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2) 2312 0929 服务范围: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举行婚礼 申请翻查结婚纪录/领取结婚证书核证副本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申请补办婚姻登记 一般查询 热线:(852) 2824 6111 传真:(852) 2877 7711 电邮:[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 沙田婚姻登记处 新界沙田源禾路1号 沙田大会堂地下 (港铁沙田站A1出口)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address/photostmr.ht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 星期六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星期日 :上午9时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只供举行婚礼) 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2) 2604 6974 服务范围: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举行婚礼 申请翻查结婚纪录/领取结婚证书核证副本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申请补办婚姻登记 一般查询 热线:(852) 2824 6111 传真:(852) 2877 7711 电邮:[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 屯门婚姻登记处 新界屯门屯喜路1号 屯门政府合署1楼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address/phototmmr.ht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4时45分 星期六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2) 2451 3005 服务范围: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举行婚礼 申请翻查结婚纪录/领取结婚证书核证副本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申请补办婚姻登记 一般查询 热线:(852) 2824 6111 传真:(852) 2877 7711 电邮:[email protected] mailto:[email protected]
Ⅳ 在香港荃湾地区怎样办理未婚证开条未婚证明需花费多小港币
你指的未婚证,应该是无结婚纪录证明书。需要向婚姻注册处申请的,手续如下。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俗称“寡佬证”)的程序,包括如何及何处申请、处理申请时间、相关费用及如何领取该证明书。如何及何处申请 要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你须填写一份申请书及缴交翻查结婚纪录的订明费用。如翻查结果显示你在香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你将于缴交订明费用后获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但如翻查结果显示你在香港已有结婚纪录,你只会获发一封婚姻纪录函件,注明你在港登记结婚的日期。你可亲身或授权他人递交申请,亦可以邮寄方式申请。亲身递交申请 你可将填妥的申请书亲身递交至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并须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的正本。你亦须于申请时缴交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费用。婚姻登记处地址及办公时间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address/授权他人递交申请 如你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或身在香港但能提供证据证明你无法在香港亲身递交申请,你可书面授权他人将填妥的申请书递交至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你的授权人须同时出示所需的证据、授权书、你的香港身份证副本及载有你个人资料及签名的旅行证件副本。你在申请书/授权书上的签名须跟你旅行证件上的签名相同。如你的旅行证件并不是香港入境事务处所签发,该旅行证件的副本须由一名公证人签名认证。你的授权人须于递交申请时缴交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费用。以邮递方式申请 如你想以邮递方式递交申请,你可将填妥的申请书、香港身份证副本、载有个人资料及签名的旅行证件副本,连同费用寄交至: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政府合署低座3楼
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申请书上的签名须跟你旅行证件上的签名相同。假如你的旅行证件并不是香港入境事务处所签发,该旅行证件的副本须由一位公证人签名认证。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申请书(表格MR35) http://www.immd.gov.hk/chtml/mr35.htm处理申请所需时间 若所需文件及费用在递交申请时已收妥,一般需时九个工作天(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处理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的申请,不包括邮递的时间。领取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亲身递交申请 递交申请当日,你将获发通知咭,列明领取翻查结果的日期。如翻查结果显示你在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你将于缴交订明费用后,获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否则,你只会获发一封婚姻纪录函件。你可亲身领取或书面授权他人代领结婚纪录函件/无结婚纪录证明书。有关的授权书可于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索取,授权书上的签名须与申请书上的签名相同。以邮递方式申请 如你以邮递方式申请,而翻查结果显示你在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你将收到通知书,列明领取无结婚纪录证明书须缴交的费用。于收到有关费用后,该证明书将会邮寄至你在申请书内列明的邮寄地址。如翻查结果显示你在港有婚姻登记纪录,你将收到一封结婚纪录函件。费用 翻查婚姻登记纪录:港币140元无结婚纪录证明书:港币680元
(如证明书需邮寄至香港以外地方,须缴付附加费港币70元,如需以空邮递送证明书,须另加一般空邮邮费。)缴费方法亲身递交申请 你在递交申请时必须缴付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订明费用。签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的费用须在你领取该证明书时缴交。你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以港币付款,抬头人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期票恕不接受。以邮递方式申请 你在递交申请时须一并缴付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订明费用。假如翻查结果显示你在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你将收到通知书,列明签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的费用。如该证明书需邮寄至本港以外的地方,你亦会获通知须缴付的附加费用及挂号空邮邮费。你可用本港银行发出的划线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以港币付款,抬头人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切勿随申请书寄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