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样才能离婚
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到登记机关就可以申请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自行协商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诉讼离婚,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方又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法院是有可能不判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如下法定原则,协议优先原则、合法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有利于生活原则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