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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是怎么看待婚姻的呢

发布时间:2023-11-05 12:33:23

Ⅰ 关于佛教的婚姻观

在很多的人的眼中,婚姻是很可怕的东西,你一旦结婚了,就会被束缚住,佛教的婚姻观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佛教的婚姻观,欢迎大家阅读。

佛教的婚姻观篇一
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

依佛法的观点,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则是——婚姻是由于人们内在的爱欲需求,累世的会聚因缘,以及业力的牵引,导致今生男女两人遇合,组成家庭,乃至生儿育女。这中间,有其必然的因果关联。一对美满的家庭如此,一段痛苦的婚姻也有其必然性。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婚姻的美满与痛苦,来自各人前世与今生的行为和造作,非是上天安排,也非他人强加。故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过去、现在、将来的行为负责。同时,佛教也教导人们要遵从所在国家的 法律 、道德,保持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问:常听佛教中讲业力,请问什么是业?什么是业力?答:业,即行为或造作之义,它包罗了思想、语言和行为的方方面面。我们的一切善恶思想行为,都叫做业,如好的思想、好的行为叫做善业,坏的思想、坏的行为就叫做恶业;业力: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果之力用,称为业力。善业有生乐果的力量,恶业有生恶果的力量。佛经说:“不思议业力,虽远必相牵。果报成熟时,求避终难脱。”斯里兰卡那兰陀长老在《觉悟之路》中指出:“在这个世界上,发生在任何一人身上的任何事,都是其本人应得的。……我们对自己的幸福快乐和痛苦忧恼负责,自己创造自己的天堂,自己挖掘自己的地狱,自己是自己命运的设计师。”又如在生活中,当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孩子说:“做一个好孩子,你将得到快乐,我们就会喜欢你。但是,如果你不听话,你将得不到快乐,我们也不会喜欢你了。”这时,她 教育 孩子的也正是业的思想。我们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是业力因果最通俗的说法。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它固然是今生的努力所为,但也包含了前世的因果。如有的人一辈子小心谨慎,为人厚道,婚姻却屡遭挫折;有的人虽然未经努力,而幸福婚姻却如影随形,得来全然不费功夫。这种看似不合理的差异,除了三世因果说,确实很难解释得清楚。婚姻的偶然中也有其必然性。
佛教的婚姻观篇二
婚姻源自爱欲心

“一切众生皆以爱欲而正性命”,爱欲是三界众生轮回的根本。如《圆觉经》云:“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也就是说有爱欲之心,就会轮落三界之中而不得解脱。佛教把有意识的生命称为“有情”,如人、狗、鬼、神等皆是,佛教认为其组成要素:除地、水、火、风、空外,最重要的是要有“识”,即有知觉与认知的功用。在《增一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因缘识来受胎,云何为三,于是,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处与共止宿,然若无外识应来报,便不成胎,……”这段话说明受胎,除了父母外,还要有外识(神识)前来参与才可。“神识”即现代人所说的灵魂,“神识”之所以来投胎,驱使它的力量就是爱欲心。对普通人而言,人生最重要的是两件事,就是“饮食男女”。饮食是维持肉体生命的存在所必须,而男女欲爱则是维持人类种族延续的必要活动。古人说:“饱暖思淫欲”,在饮食、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男女欲望的满足,往往上升成为第一需要。 两性 之间的迷恋,经过多生累世的熏染,于是在人们的意识深处,它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性,以至变得痴迷坚固。故佛陀曾指出:众生对淫欲的执着,甚深甚巨;如果对世上还有一种事物,其迷恋程度若能与它相等的话,那么,便没有任何众生能超越生死,我也无法度众生了!如《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由此可见,淫欲的力量何等巨大,这也是众生始终在六道中的轮回之因。《佛说四十二章经》又云:“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佛言: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佛说八师经》:“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下面,我们来看看爱欲在婚姻中的作用。就男女的感情产生来说,最核心的元素是情欲(贪)。男女从相识到产生感情,是因为彼此爱慕的欲贪,因此通过交流、协调,而有可能发展成为夫妻。从贪的角度来分析男女的感情。贪的对象有很多,其中色贪第一、眷属贪第二,其它还有财、名、食、睡等,譬如有人贪对方的美貌,有人贪对方的钱财,有人贪对方烧的好菜,有人贪甜言蜜语等,这都是贪着。但是男女之间最深的贪着是情欲,这是维系男女感情最根本的东西。男女的情欲有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本质是一样的,但是程度有差别。

(1)色:也就是贪着外在的美貌;

(2)情:所谓情是两个人心灵有了沟通点,不管任何沟通点,都会产生情。不但男女之间如此,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3)爱:爱已经是一种执着,就是不管你爱不爱我,反正我爱你!这跟情是不一样,它是不需要沟通的;

(4)淫欲:淫欲是生理的反应,不管有没有色、情、爱,它是一种经常出现的生理需求,属于 动物 性(众生性)的层面。这四个层次,就是男女之间互相贪着的情执。所以如果没有 办法 超越这四个层次,就一定会堕入男女情欲的漩涡而苦恼。因为有爱欲,我们心性便无法达到最深刻的纯净。不少男女今天为什么会离婚?一定是彼此的贪着已经没有了,或是外面的贪着比对妻子的贪着更强烈;今天为什么他会爱一个不该爱的人,而舍弃他该爱的人,就是因为他烦恼、愚痴,善性太弱了。如果人的心灵纯净,他站在任何角度,都会把他的烦恼降伏,让他的善性激发,面对再大的困难,他都不会使感情破灭。今天我们看到任何感情的案子,都可反省到人性的缺憾,知道必定是有烦恼障蔽人的心性,让他陷入愚痴执着的状态,而造成错误的 决定 。所以如何激发人的善性,降伏人的烦恼,才是彻底解决人与人之间感情问题的关键。
佛教的婚姻观篇三
婚姻的本质——是无常、无我、无自性和唯识的。

婚姻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是诸因缘合和的产物,爱欲是内因,其它的条件均是外缘。它的本质,是“缘起性空”,虚幻不实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体(自性)上则是“空”的。一般人听见“空”,便以为一无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其实,空是无自性义:即万物万物皆是发展、变化的,有条件的;非永恒不变、无条件的存在。不仅爱情、婚姻是有条件的,世间万事万物均是因缘合和而成的。虽然没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和婚姻,但是有条件的、因缘聚合的婚姻,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所谓:有因有缘则诸法(事相)生,无因无缘则诸法(事相)灭。固定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希望完美、希望永恒的观念,来自我们内心深处的执着欲望,这——就是痛苦的根源。爱情的真相是什么?大概很少有人说得明白。在爱情中的人们很容易痴迷,相信“爱你一万年”的诺言。如流行歌曲中唱的那句:“一份真爱,如果要让我定出它的时间界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句话,让许多青年男女感动得如痴如醉。但科学与实践证明,这是不可能的,爱情、婚姻不过是诸因缘——包括生理 化学 (激素)的作用结果。爱情与婚姻,并非如诗歌唱颂的那般纯洁、高尚、永恒。人们发现:现实中长久的婚姻,往往平淡无奇,而那些震撼人心、离奇凄美的爱情,则如夜空中的流星——闪亮耀眼却又短暂,令人掬捧出无数眼泪!
佛教的婚姻观篇四
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

(一) 财欲,财即世间一切之财宝。谓人以财物为养身之资,故贪求恋着而不舍。

(二) 色欲,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贪染,而起造诸种淫欲之事。故心贪求恋着,不能出离三界。

(三) 饮食欲,饮食即世间之肴膳众味。谓人必藉饮食以资身活命,故贪求恋着而无厌。

(四) 名欲,名即世间之声名。谓人由声名而能显亲荣己,故贪求乐着而不知止息。

(五) 睡眠欲,谓人不知时节,怠惰放纵,乐着睡眠而无厌。

5:爱欲源自“我见”,其过患是无休止的轮回

一般人的爱欲,主要是五欲中的食欲、色欲,表现在对异性的追求、家庭的迷恋,对所爱事物的执取不舍等;这种贪欲是一强大的潜在心力,它是绝大多数生命痛苦的主要根源。正是这种大小不一的贪欲,引导众生往复轮回于此婆婆世界,迫使众生执着于生命的一切形式。爱欲心强的人,则对五欲均有很大的贪爱与占有欲,既使他们在生活中,早已出人头地,家庭、权力、财富、名誉等等,应有尽有,但他们还是会无止境地向摄取一切。个别人还可表现为强烈的征服欲,除了占有、征服世间的名、利、异性外,其欲望还扩大到对事业、国家,甚至对世界、太空的占有与征服。如中外 历史 上的暴君:秦始皇、希特勒等等。通常说来,感观享受是凡夫俗子最大的快乐。毫无疑问,对这些迁流不定的物质快感的期待、满足和回忆,确实会给人带来一种短暂的快乐,但是它们都是迷幻不实的假象。根据佛陀的教诫,超越物质享受,超越生死系缚更为快乐。古德云:“一灯能破千年暗,”只要我们觉悟到生死轮回的根本源自“我见”,“欲爱结”就会被逐渐解开,系缚我们的无明、贪爱的力量就会失去作用,超越生死,解脱自在便能得到。但要从爱欲执着中超越出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不仅一般人执着于婚姻家庭,就是一些已经学佛的居士,面对家庭婚姻变故,思想上往往也是多年不能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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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佛学如何看待婚姻问题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会成为夫妻,除了爱情,也需要缘份。在世间寻寻觅觅,怎么会遇到他?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缘天已注定?不仅众生迷惑,连学佛人也一样迷惑。再说“婚姻”基本上是每个人一生中都要经历且相伴一生的,有的婚姻幸福美满,有的婚姻互相折磨,有的想结不敢结,有的想离不舍离,自己痛苦的同时也在折磨着对方,归根究底到底是放不下。所以说该结还得结,该离还得离,这是缘分的事

Ⅲ 佛教的婚姻观

男婚女嫁 宿世因缘

俗语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从男女的相亲、相爱,进而结为夫妻,成立家庭,负起了生儿育女、抚养教导之责,这是大部分人对生活的共同选择。有些夫妻十分幸运,彼此一见钟情,终身相爱,建立了美满幸福而温馨的家庭,不过亦有不少的夫妻,婚后才发觉彼此性格不合,时常争执,矛盾重重,以致一生为情所困,为爱所苦,甚至以离婚为结局,吃尽了婚姻的苦果。由此可见,婚姻是一种缘分的结合与延续。

大藏经通偈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人与人的关系是十分微妙和不可思议的,但缘分是从何而来?婚姻既是缘分,就应该知道此缘分有可能是善缘(或叫报恩),亦可能是逆缘(或言讨债)。

善缘会促使婚姻更加美满幸福,彼此相敬如宾,同甘共苦,终身相爱。逆缘将会导致婚姻破裂,因爱成恨,反目成仇,苦不堪言。神仙眷属往往都是少数,许多夫妻都是冤家聚头,彼此相责,破口相骂,甚至对簿公堂,上诉法院,最后婚姻破裂,造成多少家庭悲剧,后悔莫及。

另外更有一些人,有缘无分或有分无缘。在生活中,有不少人情有独钟,觉得自己所爱无怨无恨,可是因家庭环境或社会习俗,甚至是事业的因素,彼此之间只有见面的缘,却没有终身相伴之分,仅能在默默祝福心中的情人,却永远不能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夫妻;甚至有一些情侣将要结婚时,对方突然因病死亡或临时变卦,而使另一方顿失依怙,悲痛欲绝。又有些情人既有缘亦有分,可惜婚姻如过眼烟云,刹那即逝,只有留下过去的记忆,却不能终身相爱,永远相随。

由此可见,缘分其中所包含的,也就是业力的牵引,因此婚姻的本质,并不是永恒的、不变的,反而是无常的、不实的,所以佛教教世人不要被婚姻所迷惑,而是要认清楚婚姻的真正面目。

异体同心 宿命同福

男女的婚嫁、结合,是正常的。家庭、夫妻是维系社会安定、人类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子孙,人类不可能延续;没有家庭,社会不可能成为社会。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不可能成为有教养的孩子,通过夫妻的恩爱,对家庭的责任,社会才能成为社会,才能向美好的、幸福的方向发展。家庭、夫妻是社会的基本要素,这是正常的,符合道德、伦理的,非常美好的事情。没有家庭,就不可能有子孙,没有子孙,就没有出家人,就没有人可以修道了。所以在这个层次上讲,佛教肯定夫妻的关系、男女的爱情,这是可以成立的,是社会成立的必然基础。

佛陀并不是劝世间所有的人都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经中有故事说长者女善无毒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入正道。大乘经典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贞廉自守 夫妻相敬

《阿含经》中说到人类的起源来自贪爱。从佛法出世间法去看,爱情乃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中最基本、最强烈的执着。经中又说:“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此 *** ,即指性的欲望。人类的 *** ,主要由对方的美貌、姿态、言语等引起,称为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佛典中一般将夫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而贪爱,终以我爱为本。《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即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可见男女之情,其根源于在于我执和贪爱,由此也产生了种种的过患如婚外恋等,不断冲击着正常的婚姻生活。因此,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首要的规范就是不邪婬,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不邪婬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弟子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在家居士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口生产、人类繁衍的基础,也是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当的夫妻生活是佛教所认可的。《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中,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反对婚外情、同性恋等。

夫妇共修 菩提眷属

佛教特别重视家庭的价值,强调维护家庭的稳定;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对于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为,必须严厉谴责。经中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善生经》中佛陀教导青年善生说,要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于夫。

《玉耶女经》中佛陀教导 *** 玉耶说,为 *** 妇,应 *** 夫如母爱子的“母妇”、如妹事兄的“妹妇”、如良朋益友的“知识妇”,或孝敬公婆、善于持家的“妇妇”,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妇”,不做“怨家妇”、“夺命妇”。

莲宗十三祖印光大师对夫妻间的关系也有精辟的论述,他在《复周法利书二》中说,夫妻之间,当常以悦亲之心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伤父母之心。

情爱欲望 净化超越

如此的话,婚姻就会提升到第三层次,就是破和立同时存在。有些在家佛弟子,他们懂得了佛法后,明白到情爱与欲望的危害性,知道这是烦恼的根本,但他们不能离开现实社会中的家庭、夫妻、工作、人际等关系,所以他们以清净的心,用人生的智慧,从事人间的工作,履行人生的责任——在工作中把工作做好,在家庭中把家人照顾好,在朋友中与朋友相处好。在社会上不刻意追求金钱、地位,但亦不妨拥有地位、金钱,只要内心是清净的,用正确的思想,将两者好好地结合,好好地运用,即不失为好事。

夫妻生活仍然依旧,但不贪着──不以欲望为出发,不以执着心而行事,自己超越的同时,使对方慢慢地受影响,渐渐地也超越出来。这个转变与净化的过程,有些人比较快,有些人比较慢。

如果是出家人,则完全离欲清净,把所有的身心都投入到佛法的修行与弘法利生的事业中去,以自心的解脱无碍去摄受、度化一切有情。

如是独身的居士,则身居红尘,其行清净,身虽未出家,而心已出家,也就与出家无异了。

最后,通过修证,完全超越男女、超越世俗,通达了世俗,通达了众生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现象,对一切的存在都以道的智慧去体现。到这时候,他可以超越睡眠、饥渴、冷暖等生理的执着,这些境界他都可以超越。而在超越的同时,他又在这世上做一切事业,来接引众生,教化众生。这是第四阶段,也就道的阶段。

以上四个层次,既可以分开,亦可以融和,四个即是一个,这取决于个人的智能,最终这四层次都是要超越的。要在红尘滚滚的波浪中还能保持清醒与清净,这才是真正的智慧与觉悟。

祥和的气氛、幸福温暖的家庭,是需要以智慧来建立、以净化的爱心──慈悲来维持。如果是真心相爱的配偶,就会心甘情愿,在任何时间与空间,尽自己的所有能力,去做每一件让对方感到幸福与快乐的事,自然必定能从对方身上得到相应的回报。

Ⅳ 请教高僧大德,佛的婚姻观是怎么样的.

佛教的婚姻观

在婚姻的条件上,佛教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明确反对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婚姻,主张可以与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反对种族和阶级歧视。在佛教看来,婚姻的基础应当是当事者的感情,而不是宗教信仰。在早期佛典中,曾经多次记载佛教徒与非佛教徒结婚的故事。

佛教核心的婚姻道德规范是不邪淫,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的互相忠诚和尊敬。

不邪淫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佛教徒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于出家人而言,第一大戒是不淫,即断绝任何性关系,否则即被逐出僧团。对在家人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类繁衍的健康基础,也是有史以来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夫妇间正当的性生活是必要的。可以说,佛教对出家人的要求是禁欲,对在家人的要求是节欲。

不邪淫的内容是禁止一切不正当的性爱关系。什么是不正当的性爱关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夫妻之外,与其他男女、畜生等发生的性关系;二是在夫妻之间,贪恋性爱,不注意地点时间的反常性行为,比如妻子怀孕期间可能伤及胎儿的性生活等。

在不邪淫的基础上,佛教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善生经》是指导在家居士生活的重要经典,在夫妇关系上,它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不满意于自己的妻子,与娼妓厮混,与他人的妻子纠缠,这是人毁灭的原因。”(《Sutta-nipata》108,《南传大藏经》第24卷,第40页。)

如果发生性关系,其基本原则是绝对不能插足已婚妇女,破坏他人的家庭:

“不能在独身状态中生活的人,至少,不应破坏他人妻子的贞操。”(《Sutta-nipata》396,《南传大藏经》第24卷,第143-144页。)

Ⅳ 佛教的婚姻观

《经》言:情不重不生娑婆。爱不深不堕轮回。就是因为我们有牵挂、不舍和贪婪,才生生世世辗转于这娑婆的世界。

当知一切因缘际会,譬如潮汐涨落,无法预测,掌控,也强求不得,你只能默然接受。也许命运早已安排了一切的聚散,一切的起灭,行过你身边的每一件事物,都是与你结了缘法的,你的家人,爱人,朋友,仇人,陌生人,甚至开在你身边的一朵花,你脚下的一株草,一阵拂过你耳畔的风,甚或,你去过的每一个地方。

佛法如何看待婚姻,我从以下五个方面谈一谈:

1、婚姻是因果业力的产物。

2、婚姻的本质是无常。

3、婚姻源自爱欲之心。

4、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

5、爱欲源自“无明”,其过患是无休止的轮回。

1、婚姻是因果业力的产物

佛法是讲因果的。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也就是说,世间任何事物,不会独立存在、发生,它是有前因的,也会产生后果。婚姻是由于人们内在的爱欲需求,累世的会聚因缘,以及业力的牵引,导致今生男女聚和,组成家庭,乃至生儿育女。

这中间,有其必然的因果关联。一对美满的家庭如此,一段痛苦的婚姻也有其必然性。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婚姻的美满与痛苦,来自各人前世与今生的行为和造作。

同时,佛教也教导人们要遵从国家的法律、道德,保持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

2、婚姻的本质—无常

婚姻是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是诸因缘和合的产物,爱欲是内因,其它的条件均是外缘。它的本质,是“缘起性空”,虚幻不实的。

爱情的真相是—无常

近年来言情小说,言情电影电视剧的泛滥,众生沉迷在剧中男女爱情的宣言。

但科学与实践证明,这是不可能的,爱情、婚姻不过是诸因缘——包括生理化学(激素)荷尔蒙的作用结果。

爱情与婚姻,并非如诗歌,电影电视剧演的那般纯洁、高尚、永恒。爱情,则如夜空中的流星—短暂易逝。

3、婚姻源自爱欲心

《圆觉经》云:“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也就是说爱欲之心,就是轮回的因。

在《增一阿含经》卷十二“三宝品”:“世尊告诸比丘:有三因缘识来受胎,云何为三,于是,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处与共止宿,然若无外识应来报,便不成胎”这段话说明受胎,除了父母外,还要有外识(神识)前来参与才可。

“神识”之所以来投胎,驱使它的力量就是爱欲心。

《佛说四十二章经》云:“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由此可见,淫欲的力量何等巨大,这也是众生始终在六道中的轮回之因。

《佛说四十二章经》又云:“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忧何怖?”;“佛言: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佛说八师经》:“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驰,伤命而早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林薮。”

爱欲之心即是贪着,婚姻之中,对方贪着对方的色、情、爱、欲……等等。

凡夫皆执着于婚姻家庭

我们希望拥有婚姻和建立家庭,这个欲望是与生俱来的,这个欲求潜藏于内心深处,生生世世,根深蒂固,它就是佛法所说的“爱欲”。爱欲,包括了性欲,但它的范围更广。爱欲,即贪爱之法。与爱着、爱染、爱执同义。爱,意为贪恋执着于一切事物。欲,又作乐欲,意谓希求、欲望。

爱欲主要表现在财欲、色欲、饮食欲、名欲、睡眠欲等五欲之中。

(一) 财欲,财即世间一切之财宝。谓人以财物为养身之资,故贪求恋着而不舍。

(二) 色欲,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贪染,而起造诸种淫欲之事。故心贪求恋着,不能出离三界。

(三) 饮食欲,饮食即世间之肴膳众味。谓人必藉饮食以资身活命,故贪求恋着而无厌。

(四) 名欲,名即世间之声名。谓人由声名而能显亲荣己,故贪求乐着而不知止息。

(五) 睡眠欲,谓人不知时节,怠惰放纵,乐着睡眠而无厌。

  情为苦之本,一切众生执着、追求、向往、贪执。

俗话说: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临头各自飞。

善导大师言:

父母妻儿百千万,

非是菩提增上缘。

念念相缠入恶道,

分身受报不相知。

师父上人言:爱一个人要爱到净土。所以爱要建立在解脱上。只有同念佛名,同生西方。才能实现永久的团聚。故言:家亲眷属永团聚,光寿如同大愿王。

Ⅵ 佛教中怎么看待婚姻

佛教只看有没有缘,不讲究八字跟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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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的佛教
事实上,佛教的本质,并没有正信和迷信的分别,佛教就是佛教,佛教的基本内容,到处都是一样。佛教是从大觉的佛陀——释迦世尊的大悲智海之中流露出来,那是充满了智能、充满了仁慈、充满了光明、清凉、安慰的一种言教,根据这种言教的信仰而建立的教团形态,便是佛教。

所谓正信,就是正确的信仰、正当的信誓、正轨的信解、正直的信行、真正的信赖。正信的内容,应具备三个主要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永久性的;第二,必须要普遍性的;第三,必须是必然性的。换一个方式来说,便是过去一向如此,现在到处如此,未来必将如此。

凡是对于一种道理或一桩事物的信仰或信赖,如果经不起这三个条件的考验,那就不是正信而是迷信。一个宗教的教理,禁不起时代的考验,通不过环境的疏导,开不出新兴的境界,它便是迷信而不是正信。

但也无可讳言的,正信的佛教在大乘教的流行地区,尤其是在中国,一向是被山林的高僧以及少数的士君子所专有,至于民间的正信,始终未能普及,一般的民众,始终都在儒释道三教混杂信仰的观念中生活,比如对于鬼神的崇拜以及人死即鬼的信念,都不是佛教的产物。
佛教如何适应民间信仰的要求?
所谓民间信仰,是跟民俗相关的宗教行为,也是原始型态的宗教现象,自从人类文化开始以来,即已普遍地发生在各个民族之间。那是为了纾解心中的困扰、家庭和社会的纠纷、自然环境的折磨,在一时间无法以人的体能、智能所能解决的情况下,唯有诉求于神明的指引、援助、救济、保佑,利用求签、问卜、降灵、牵亡、扶鸾、牲供、许愿等方法,以达到与鬼神沟通的目的。佛教不主张类似的行为。

民间信仰是诸神杂糅的,宋以后即有儒、释、道三教并收,神、仙、佛、菩萨不分之势。清末民初以来,更有增加耶、回二教所谓五教同源的民间宗教,通过灵媒、术士、鸾坛、乩童,以及灵签、筊杯等的人员和道具,请到自称为是某神、某仙、某圣、某贤、某菩萨、某古佛的无名鬼神,来为祈愿的民众决疑指点,以满足他们的需要。所不同的,佛教是以理性疏导,修善积福、忏悔诵经,来达到祈求的目的。此在一神教的信仰者却是以唯一的神,作为祈求的对象。民间信仰也将各宗教的教主等,当作诸神崇拜。所不同的是各大宗教,均有其教主、教史、教理、教仪、教团的传承;民间信仰则是多神崇拜。所以,正统的佛教寺院不应设置签筒、鸾坛、筊杯,也不供奉各种地方色彩的诸神偶像,以免染上了民间信仰的色彩,而被误为多神的崇拜就是佛教,佛教就是民间信仰的流类。

佛教如何因应社会大众,对民间信仰需求的满足?此应着重对于信仰诸佛菩萨功能的提倡,或者对于某些常用经咒效验的阐扬,比如观世音菩萨、地藏王菩萨的灵验,是无微不至、无远弗届、无时不应的。观世音菩萨称为广大灵感、救苦救难、大慈大悲;阿弥陀佛称为无上医王,又名无量寿及无量光。这些佛菩萨,能够使人有求必应,求长寿得长寿,求智能得智能。释迦牟尼佛是卢舍那佛 的千百亿化身之一,他是娑婆世界的教主、人天的导师、长夜的明灯、苦海的慈航;一切诸佛,均能于一切时一切处,接受到任一众生的呼救,具备救济众生的一切功能。所有的诸大菩萨也都具足六种神通,随时、随处、随类摄化,普应一切众生的合理祈求。那么人人只要选定一佛,或一菩萨,或一特定的法门和经咒,就可轻而易举地达到民间信仰所有要求的目的,何况尚能更进一步,由民间信仰的宗教层次,进入自利利他、解脱自在的境界。

佛教内的密教有种种不同目的及不同层次的修炼法,中国的天台宗乃至华严宗,也编有各种礼忏仪轨及修证仪轨,依之修持各经所宣示的法门,此已不同于民间信仰的多神崇拜;唯追溯佛法的源头,并无多样化的仪轨可求。佛说无量法门,而其任何一法,只要专心修持,就能成为一切法的总持,所以《楞严经》有二十五种圆通法门,任一法门就等于一切法门,具足一切法门的功用。《维摩经》更加开示出不二法门,否则,容易和民间信仰混淆,与多神信仰合流,而予人以神佛不分的印象。

再深一层说,作为一个佛教徒,如果为了满足不同的愿望,而经常变换修行的方法和崇拜的对象,便会失去中心的目标。正信的佛教徒,信仰三宝是为学佛、修法,是学佛的慈悲与智能,以佛法的正确指导,修行专一的法门,以达成持戒、修定、发慧等一贯的目标。只要不离三宝的原则,日复一日地,以看佛书、做佛事、持戒、布施、礼诵、忏悔等为日课,纵然不求现实利益,现实的利益也会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自然成就。
摘自-圣严法师

Ⅶ 佛说婚姻是什么,世俗男女追求的爱

婚姻被称之为爱情的坟墓,但若是没有了婚姻,爱情就将死无葬身之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理论以及渐渐被这个世界所拒绝,大多数人都开始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与婚姻。

那么,本期佛说爱情了解佛说婚姻是什么。

佛教对人间男女、夫妻间的爱情、婚姻,并非一味否定。《杂阿含经》卷三六中,佛谓“贞祥贤良妻,居家善知谚《别译阿庆握含经》卷十二中,佛称”妻为最亲友“,说夫妻应”异体同心“。佛陀并非劝所有的人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

《给孤长者女得度因缘经》说长者女善无独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人正道。大乘《惟日杂岁差辩难经》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

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慧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大乘、密乘还以爱情、婚姻为菩萨随顺众生而度化的重要”方便“。《大乘方便经》中,佛陀自言他宿世曾为树提梵志,常修梵行,清净离欲,然被一女子钟情,贪恋不舍,树提乃以悲愍心遂其所愿,与之成婚,经十二年,还复出家,命终上生于梵天。佛言:”我于尔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

在婚姻的条件上,佛教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明确反对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婚姻,主张佛教徒可以与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反对种族和阶级歧视。在佛教看来,婚姻的基础应当是当事者的感情,而不是宗教信仰。

在早期佛典中,曾经多次记载佛教徒与非佛教徒结婚的故事。《根本目得伽》卷七、八记载,一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给了一位激烈反佛的裸体外道,并最终感化了他。《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二《须陀品》之三记载,优婆姨须乎缺摩提嫁给了外道,后来这个外道皈依了佛教。

佛教认为,欲结为夫妻的男女,必须是在人格独立的基础上,通过相互了解,达到志趣相投,建立深厚的感情后,双方一致同意结为夫妻的一种行为,反对包办、买卖或有其他图谋的婚姻关系。

【结束语】感情与婚姻往往是不一样的东西,爱情会被束缚住自由,但是婚姻会被束缚住灵魂。许多你认为厌恶的东西,只要你改变一下思想就依旧很好。

Ⅷ 佛教对姻缘是如何看待的

随缘重德,勉强不得,若穷算计,自失道心。真能孝亲,结不结婚都是宝;果属良缘,彼此信解无疑恼。 ☆ 即心即佛,人成佛成。佛菩萨无有定相,随类化身;清末河北百姓史纯印老人在世108年反复讲“心就是佛,佛就是心。”“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远离名利,一心念佛!”;孔子曾言:丘闻西方有大圣人。不治而不乱。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此“西方有大圣人”即指佛陀,佛陀在人则至善,在王则至明,在天称天中天,......。佛菩萨在人间皆是大善大爱者,“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得失荣辱逆顺成败,既不着身,也不执心,如此示现成佛之路,不论盛世平世末世!近朱者朱,学佛成佛,所谓不二不共之法也。世间本因缘所幻起幻生,唯一真实的就是佛性本然,所修者仅是克服降服无始以来所积之诸多好恶习气,消业还愿,以清静复元以至能真实做到自强(平等勤学)自主(能除习气)及自足(安份不贪)自在(见道元本心)。若这样颠倒看则是:清静觉自在,复本必自足,见道能自主,不懈总自强,......。其实自觉或不自觉,人人都在“修行”,生活修行正同时,色空真妄在一起,一旦平等无分别,原来当下才真实。“达摩西来一字无。全凭心意用功夫。若从纸上寻佛法。笔尖蘸干洞庭湖。”摘自《达摩宝传》

Ⅸ 学佛人应如何面对婚姻

常常会有年轻的学佛人,对于学佛与婚姻之间的取舍,心中产生困惑,而问到:在家居士是不是一定要结婚生子?自己没有断烦恼,如果结婚生子肯定会有更多的烦恼,担心会因此而堕落;但是如果不结婚,由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又怕周围亲朋不能理解,因而对佛教产生了不好的看法。

(一)众生成就之时,就是菩萨成佛之时

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先确认:我们学佛的目的是什么?很多人学佛的人生态度,被认为消极、避俗。当然!如果是因为自己在事业或情感上遇到重大挫折而无法排解,为了逃避现实才转而学佛, 一心想着要遁入空门,不是为了探讨生命的实相、万法的本源而学佛,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消极了。然而学佛,尤其是修学大乘佛菩提道的修行人,心中应该建立远大的目标——成佛,就是为了将来成就究竟佛果而学佛;然后以这个究竟长远的目标,来看待所面对事物的利弊得失,而不是在短暂的生命中一时出现的名利财富上计较。就像是大人去看三、五岁的小孩,因为自己喜欢吃的一颗糖果掉到水沟里而大哭大闹,或小孩为了自己包子被狗咬去而追着狗跑,其实是一样的,大人一般是不会像小孩这样做,但不会因而认为那哭闹的小孩或追狗的小孩的生活态度是积极的,而大人自己的则是不积极。

学佛的目的既然是要成佛,要成佛当然必须要有自己的佛国、自己的佛土。而佛土是如何成就的呢?简单地说:摄受众生即是摄受佛土;因为舍离了众生就不可能成就佛道。为什么诸佛常常要劝导菩萨们多利乐有情、摄受众生?为什么又教导我们修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的四摄法呢?其原因就是要我们摄受众生,摄受了众生以后,将来你的佛土就能成就。古往今来,都没有不摄受众生而能成就佛土的佛!我们不妨想想看:娑婆世界的成就,是 释迦牟尼佛一个人成就的吗?极乐世界的成就, 是 阿弥陀佛一个人成就的吗?都不是!要靠摄受众生;就是要靠诸佛的如来藏,跟他所摄受众生的如来藏共同来变现这个佛世界。所以如果发愿说:“我将来成就佛道了,我的世界要如何如何。”发了那个愿以后,就要开始行菩萨道、开始摄受众生,要世世利乐众生;以利乐众生来摄受众生,让这些 众生从物质的布施,以及从佛法的布施当中,得到你给他们的利益;当你给他们这些利益以后,众生就会接受到你的摄受、接受你所发的那个愿;当众生接受你发的愿以后,他们的如来藏就会流注与你相应的种子出来,以后就会一世又一世不断地追随你。这样子经由如来藏的运作,以及经由诸佛菩萨的安排,被你摄受的众生们将会生生世世追随着你,直到你成佛时都会追随着你;当未来因缘成熟的时候,你那个佛世界就成熟了,就会成就。舍此以外,一切菩萨无由成佛。这就代表了一件事,永远追随着你的众生们,他们是帮助你成就佛土的。

(二)菩萨当先利益众生,再成就自己,夫妻之间亦然

有了这样的认知以后,再来看看:该如何面对夫妻婚姻关系?在《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中, 释迦牟尼佛对弟子们说了一则故事,说:过去无量劫之前,有一个婆罗门修行人,名字叫作光明,他在四万二千年之中修持清净行,已经到达不再造作种种恶业,甚至远离一切过失的境界。就在经过这四万二千年修行之后,有一次因为某种因缘他来到一个大城,这城里住了一个女人,名字叫作伽咤, 这伽咤看到光明婆罗门色相端正,就生起了贪欲爱乐之心,走到光明婆罗门面前向他敬礼。

这时光明婆罗门就问伽咤:“你对我是不是有什么希求而来到我面前敬礼?”

伽咤回答说:“我请求您这位婆罗门修行人能与我共结为夫妻。”

光明婆罗门就告诉她:“我是修行人,我已经不对女人生起贪欲爱乐之心了。”

伽咤又说:“我今生如果不能跟你结为夫妻,我将在不久之后就结束这一生的性命。”

这时光明婆罗门听了就想:“我好不容易经过四万二千年修持清净行,都不敢违犯任何禁戒,才能有今天的成果,怎么可以再与这个女人结婚,去受用违背清净修行的爱欲染着呢?让我千年万年修行成果毁于一旦!我还是赶紧离开她才好。”

这么想以后,光明婆罗门就离开伽咤。但是才走离了七步,光明婆罗门却停住了脚步,心中生起了大悲心而改变了心念说:“我现在应该发起勇敢捍卫众生的心,纵使因为与这个女人结为夫妻而违犯禁戒,我也应该忍受地狱的苦报,不应该就这样离开她,让她因而失去了性命。”

伽咤听到光明婆罗门的话,心中当然非常高兴!因为已能如她所愿,不至于要结束生命。 这时光明婆罗门就抓着伽咤的手对她说:“就如你的希求,我同意随着你。”于是光明婆罗门就与伽咤 结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了十二年。

因为古印度传统婆罗门修行人,是把一生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外出寻访、跟随师父学习婆罗门祭仪,修清净行。第二个阶段,就是返家结婚生子,经营世间营生事务及祭祀礼仪,还有行布施等。第三个阶段,年纪中老,就把家业交给儿子家人,自己则是隐遁山林,栖居在树林中修苦行,专心思惟修行。到了最后第四个阶段,则离开山林,披着粗布衣, 手持水瓶、钵碗游历四方,超脱世事,接受布施供养。因此光明婆罗门与伽咤一同过了十二年的夫妻生活之后就离家,栖居山林中精进修持清净行,然后舍报后就生到梵天,成为色界天人。

释迦牟尼佛讲完这则故事后,又再说明,当时的光明婆罗门不是别人,正是 释迦世尊的前身; 而当时与光明婆罗门结为夫妻的女人伽咤,正是 释迦世尊成佛前为希达多太子时的王妃耶输陀罗。 世尊说到这里,进一步解释其中的缘由说:“我于尔时,但能一念起大悲心;又复还修梵行,得生梵界。如是,我于十千劫中受轮回身,虽受是身,不生厌倦。”(《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卷 1)就是说:光明波罗门当时能生起一念大悲心,怜悯伽咤、满伽咤的心愿,让她免于死亡;又因为之后还继续修清净行,得以生到色界梵天。由于这种大悲心与清净行的缘故,虽经过十百千劫轮回生死,受报 各种三界身,但都不生起丝毫厌倦之心,最后终于成就究竟佛果。从这件 释迦牟尼佛过去世的事迹,可以看出来,释迦世尊在因地修行时,正是为了救护众生,以大悲心成满众生的愿求而不顾自己的道业,甚至因而违犯禁戒必须下堕地狱受苦报,也在所不惜!丝毫不起厌倦之心。释迦世尊就是这样以大悲心对待众生、摄受众生,自己则继续不断修清净行,并且这两者的先后次序取舍,也相当明确, 就是先利益众生,再成就自己;可以说,就是以利益众生、摄受众生来成就自己的佛国净土,纵使在夫妻之间,也是以同样的态度来面对。

(三)夫妻相处之道与邪淫的苦患

另外,对于夫妻间相处之道,经典中也有不少记载;像《佛说善生子经》这样记载:

“夫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其妇。何谓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时与衣食、时与宝饰。妇又当以十四事事于夫。何谓十四?善作为、善为成、受付审、晨起、夜息、事必学,阖门待君子、君子归问讯、辞气和、言语顺、正几席、洁饮食、念布施、供养夫。”——《善生子经》

这大意就是说:身为丈夫的应该要诚正、没有恨意地敬重自己的妻子,不可与其它女人发生邪淫婚外情,并且适时给予妻子所需的衣食、宝饰等以抚慰妻子的身心,让她得到安适的生活。身为妻子的人,也应该要以身行、言语和善对待自己的丈夫,整治家务让丈夫能无忧虑地在外营生、养家等来奉侍自己的丈夫。这在古印度当时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是极为切当的家庭教育;纵使现今社会形态已有所转变,但是夫妻相互诚信、尊重及互相扶助的精神,是有助于家庭和谐、社会安定,还是应该被强调的。

尤其佛教戒律中,都将淫戒列为重戒之一,对于在家人就是不可邪淫——不可以和配偶伴侣以外的人行淫,否则就犯重戒。犯邪淫戒,罪业是很重的!像《大智度论》中 龙树菩萨说:

“邪淫有十罪:一者常为所淫夫主,欲危害之。二者夫妇不穆,常共斗诤。三者诸不善法,日日增长;于诸善法,日日损减。四者不守护身,妻子孤寡。五者财产日耗。六者有诸恶事,常为人所疑。七者亲属知识,所不爱憙。八者种怨家业因缘。九者身坏命终,死入地狱。十者若出为女人,多人共夫;若为男子,妇不贞洁。”—— 《大智度论》卷 13

纵使没有受戒,如果有了对自己的配偶不真诚而与配偶以外的人行淫,当生就会发生很不好的后果,像《佛说善生子经》中说:

“淫邪有六变当知。何谓六?不自护身、不护妻子、不护家属、以疑生恶、怨家得便、众苦所围,已有斯恶则废事业,未致之财不获,既获者消,宿储耗尽。” ——《善生子经》

邪淫不止有损于自己的名声而不能守护自身,妻子及家属对你也会因而互相猜疑生恶而不能守护,进而让怨家得便、种种苦恼缠绕,终致事业罢废、资财耗尽。这当然对家庭及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四)夫妻当转一世贪欲情缘为无量世菩提道缘

但这么说并不表示:已经成为夫妻伴侣了,佛教就鼓励他们多行贪欲。相反地,佛教把贪欲跟瞋恚、愚痴并列为障碍众生修行的三毒;像《法句譬喻经》中,就记载了一则故事,说:有一个有钱的长者,看到自己熟识亲友的儿子,因为父母早逝,不知生活理财,把父母留下的财物都花光了,只能每天行乞求生。长者可怜他,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作妻子,还给了他屋宅、车马、奴婢及无数的资财, 让他成立门户。可是这个年轻人懒惰成习,生活毫无计划,不知量入为出,结果没多久就把长者给他的家产都散尽了。长者顾惜女儿,又再给他许多资财,他还是依就如故,终至家境贫乏过着饥困的日子。这样几次之后,长者认为这个年轻人实在无药可救,因为疼惜女儿,就考虑要女儿跟他结束婚姻, 另外改嫁。这年轻人知道这件事,一开始还自觉惭愧,之后心中却想:“我与妻子结婚以来十分恩爱, 我对她的贪欲之情非常深重执着;如今她要改嫁与别人产生感情,我怎么受得了?”于是生起了恶念, 就把妻子带到房中,说要夫妻二人共死一处,然后拿刀先刺死了妻子,再自杀死亡。长者知道了非常伤心,就来觐见 释迦世尊禀白此事。世尊就开示说:

“贪欲、瞋恚世之常病,愚痴无智患害之门,三界五道由此堕渊,展转生死无央数劫,受苦万端犹尚不悔,岂况愚人能得识此?贪欲之毒灭身灭族, 害及众生,何况夫妇!”——《法句譬喻经》卷 4

意思是说:贪欲、瞋恚是世间人普遍常有的通病,愚痴无智则是灾患祸害的开端,这三毒导致众生无量劫堕落三界五道的深坑中生死轮回,受种种极端的苦报还不知悔悟!愚痴的人怎能知道这个道理呢?尤其贪欲的毒害,是足以毁灭自身乃至整个家族,危害广大的众生;这个年轻的丈夫,因为贪欲而毁灭了他们夫妻二人,也就不奇怪了。

两个人今世成为夫妻,固然有着过去生特殊的情缘;但是佛教认为:夫妻之间不应以贪欲爱乐为重,而应该彼此在道业上互相劝勉,将一世的情缘转为无量世的道缘。经典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事例,如《杂宝藏经》记载:一对贫穷夫妻共同思索,因为过去生不知布施植福,导致今生贫困潦倒。为了让未来世不再更加贫苦,于是相约卖身给有钱人家做奴仆,得来的钱财拿到寺院请僧作法会、供养佛塔,并且布施僧众及救济贫困的百姓。终于感动了国王,施给他们宝衣璎珞,让他们脱离贫穷免除了奴仆之身,并且赞叹他们:

“真解悟贫穷之苦,能以不坚之身易于坚身,不坚之财易于坚财,不坚之命易于坚命。”——《杂宝藏经》卷 4

另外,《佛本行集经》〈大迦叶因缘品〉中,更记载:释迦牟尼佛弟子大迦叶尊者,与金色女跋陀罗为夫妻,二人相约不行五欲之乐,不同室而眠。后来父母都亡故了, 就散尽家财一同出家各自寻访师父学道。后来,大迦叶先值遇 佛陀,就把跋陀罗也找来归依 佛陀修行,不久二人都证得阿罗汉果。

所以我们修学佛菩提、行菩萨道的佛弟子,如果有因缘不受父母亲友的羁绊,可以如愿单身修行学佛,固然值得随喜赞叹!要是没有这种因缘,还是应该以更积极正面的态度来看待婚姻;如同《华严经》中圣教:

“菩萨摩诃萨在家宅中与妻子俱,未曾暂舍菩提之心,正念思惟萨婆若境,自度度彼, 令得究竟;以善方便化己眷属......以本大悲处于居家,以慈心故随顺妻子,于菩萨清净道无所障碍。”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 24

就是除了克尽自己应尽的职责,随缘尽分去善了夫妻情缘之外,同时也可以观察因缘摄受配偶学佛;或许他就像前面 世尊讲述故事中的女人伽咤一样,会在您将来成佛时担任重要的角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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