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婚姻法冷静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当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依据《民法典》中婚姻编中的相关规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赶上节假日,则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三十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