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涉外离婚手续办理
应当到安徽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地址:合肥市濉溪路99号7楼。
根据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资料,http://www.ahjs.gov.cn/UserData/DocHtml/1/2013/5/30/943142478608.html
安徽人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侨)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 ( 未婚、离婚、丧偶;下同) ;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安徽省涉外婚姻登记机关:
安徽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点:合肥市濉溪路99号7楼
2. 律师涉外的费用
一、涉外婚姻律师收费标准3. 请问在合肥民政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手续1011-02-12周六民政局正常上班吗2-12号也是我的生日。
安徽省公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
一、申办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结婚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一方必须是安徽省常住户口;
4.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安徽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登记处提供拍摄证件照服务,当事人可自愿选择。
二、申办材料:
1、省内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请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请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
4、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请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5、说明:
1、当事人须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下午5:30
三、办理程序:
受理: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外文证明须翻译成中文)→审核(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五、办理机构:
安徽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
六、办理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99号“安徽民政大厦”7楼701室。
七、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法定节日期间不受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