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领结婚证是去民政局还是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都可以办理的。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⑵ 东莞婚姻登记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须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http://mzj.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94/index.htm是东莞民政局的网址,可以看看
⑶ 请问结婚登记民政局一般在哪里市政府吗
不在市政府,一般也不在民政局而是民政局一个专门进行婚姻登记的部门。
具体的可以打当地的查号台,通过电话咨询他们的地址。
⑷ 东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怎么样
东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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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在东莞怎样进行结婚登记
准备结婚的双反领结婚证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在登记时必须带有男女双方证件原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婚姻登记需要出示村委会或居委会的单身证明,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的复印件有男女双方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按照要求复印如:必须复印到两张A4纸上)。男女双方都要准备结婚证照片三张(要求4*3,近期免冠照片)。将准备好的原件复印件交给登记员核实,然后填写结婚声明。(声明一人一份)提交声明后,就是贴照片,打钢印,领结婚证的流程就走完了。
⑹ 东莞民政局可以办理异地结婚登记吗
法律分析:东莞民政局可以办理异地结婚登记,但是注意必须至少有一方持有东莞居住证才行。目前广东省已开放异地婚姻登记服务,双方都非东莞户口的可以凭借其中一方的东莞居住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流程、材料均和在户口所在地申请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