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一、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1、事实婚姻认定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事实婚姻怎么解除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事实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B. 什么叫事实婚姻关系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关系的,就算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不合法的,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郑激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氏丛册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歼宏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C. 什么是事实婚姻
法律分析:事实婚姻就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锋激活的婚姻。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如下: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发生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已银并袜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 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蔽弊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D. 所谓的事实婚姻是什么
事实婚姻是指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用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婚姻。
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
法律规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一旦两个人发生财产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法律都会按照同居关系来进行处理。
E. 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认定是: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