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的证件需要根据情形来确定:
1、将未婚更改为已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将已婚更改为未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3、将已婚更改为丧偶,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改户口本婚姻状况一般不超过37个工作日。改户口本婚姻状况,可自婚姻状况发生变动之后,由户主或本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㈡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需要什么证件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需要的证件如下:
1、由未婚变更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胜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提供由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
3、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户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资料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