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50年代的中国式婚恋是怎样的
1950年代,适逢共和国刚刚成立,中国女性的自我解放意识开始觉醒,“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新恋爱观冲击和荡涤了统治中国千百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式的传统婚恋模式。
2. 中国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才“婚姻自由”
中国人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开始“婚姻自由”了。
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婚姻配偶的选择,一直都是偏于保守的。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影响下,这种婚姻制度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制度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然也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
新中国成立之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以概括中国历史上的婚姻观。那时候的自由恋爱十分罕见,所以中国人的婚姻大多都是受到禁锢的,而到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到如今这个时候,中国人的婚姻观自然也随着意识形态的开放程度而不断进步,甚至是颠覆式的改变。
“大胆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开始深入人心后,更多的人则勇敢地结束自己曾经被包办婚姻的悲剧,所以,全国就出现了一个“离婚潮”。但是,到了50年代中期,离婚申请就开始被要求“正当理由”,这个时候,解除婚姻关系就变得不再那么容易了。但好一点的是:在国家和民众的推动下,“自由婚姻观”得到了整个社会的高度认同。
3. 自由婚姻是从2012年起的吗
自由婚姻是从1949年中国建国以来就开始的,就应该准确来说应该是从民国建立的时候就开始了,这种自由婚姻因为已经开始反对了,但是后来因为中国一些民风的问题,其实就是即使政治上是这样,但家里面不允许现在的话慢慢的普及流行呢。
4.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
在大多数的国家,一夫一妻制为法定的婚姻制度。在这些地区,有仍维持婚姻关系之配偶而再度与第三者结婚,或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者,将触犯刑法上的重婚罪。
此外,有些国家可能会基于道德或优生学的观点,为避免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结婚,导致其婚生子女增加遗传性疾病机率,或产下畸形儿,而于法律明定禁止其性行为。
一夫一妻制家庭是指由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结合而组成的家庭。它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形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
“一夫一妻制度”是单配偶制。如果已经结婚的男人,进行嫖妓,这也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女人进行婚外情,也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
古代的中国是“一夫一妻制度”。小妾和情妇违属于“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所以古代中国也不是“一夫多妻制度”,绝大多数平民阶层均为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一些少数民族实行一夫多妻制甚至一妻多夫等制度,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真正彻底确立一夫一妻制。
5. 中国新女性争取婚姻自由出现在什么时候
冲击封建婚制的第一波
冲击封建婚制的第一波,当属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代表的“婚姻革命”。新式婚姻要求打破一切旧道德、恶习俗,破除非人道的婚姻制度,建立以平等、自由,以恋爱为基础的两性结合,使男女当事人成为婚姻的主体。
“婚姻革命”之所以成为五四时期社会解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因为新文化运动的主线就是争取个性解放、自我觉醒与肯定个体价值。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把改造中国社会与改造家庭制度相联系起来。认为只有“以个人本位易家庭本位”才能使中国真正实现政治上的民主与物质上的繁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压抑个体的封建家族主义,便成为首当其冲的批判目标。
男女青年同受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压迫,但女性因为夫权更多一层压迫更为痛苦,因此,妇女们在反抗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权的行动中,表现得更大胆热烈,甚至不惜以最惨烈的方式抗争。
1919年11月14日,湖南长沙街上一顶迎亲的花轿内不断有鲜血汩汩流出,20岁的新娘赵贞五为反抗父母强把她许配给40岁的古董商,在花桥内用剃刀自杀。贞五之死激起广大青年男女对父母包办婚姻的痛恨,在报纸上发表的檄文就有20多篇,青年毛泽东在几天之内,连续在《湘江评论》、《大公报》发了9篇文章,愤怒谴责封建婚姻制度惨无人道。批判封建“吃人礼教”,冲决一切封建罗网,成为那一时代的最强音。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争取“婚姻自由”的过程被视为社会解放的过程,“婚姻革命”又与妇女解放紧紧相连。当时不论男女,凡关心社会进步、拥护社会改革的人,无不关心妇女问题,无不为妇女解放大声疾呼。在“解放妇女要从哪里做起?”的讨论中,改造家庭与争取平等教育、经济独立、思想解放和人格尊重一起,成为妇女解放的重点。共产党人李大钊,就曾指出:妇女不解放,中国文明就是“半身不遂”的。因为新思想的传播、妇女运动的兴起和婚姻自由的要求, “恋爱神圣”和“妇女解放”的口号响遍全国。
1918年6月,《新青年》出版了“易卜生专号”,翻译介绍了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名剧“玩偶之家”,借以暴露旧式家庭的罪恶。作品描述一个不甘做丈夫玩偶的女性娜拉因觉醒而离家。“玩偶之家”受到广大知识分子的欢迎,几次被搬上舞台公演,在中国掀起一阵“娜拉旋风”。剧中女主角娜拉所言:“我是一个人,一个同你一样的人”,“我第一要紧的,是努力做一个‘人’”,成为那个时代新女性最脍炙人口的宣言,娜拉也成为那个时代女性反抗家庭束缚、争取自由权利的榜样。在中国湖南的一个叛逆女性谢冰莹的自传体《女兵日记》中,她详细描述了自己多次逃婚的故事。《女兵日记》畅销,出走也成为女性逃离封建家庭,争取婚姻自由的一种方式。革命家萧楚女曾经写文章概括女性离家出走的原因,不外乎以逃婚争取婚姻自主、以恋爱自由思想反对专制婚姻。
在解放浪潮下,妇女被“发现”,妇女也发现了自己。此间的妇女团体,积极争取包括婚姻自主权在内的平等社会权利,提出“制定男女平等的婚姻法”。
争取婚姻自由的第二次狂澜
婚姻自由的第二波,当属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1日颁布的《婚姻法》,和此后宣传实施掀起的狂澜。
尽管早在1930年12月26日,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亲属篇》已正式确立了“婚约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婚姻自由权;把古代宗法分亲属的旧观念改为血亲和姻亲两种亲属关系,使夫妻地位在法律上基本平等;禁止早婚、重婚纳妾等封建陋习也写进条款,但是由于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民法·亲属篇》在姓名权、居住权、财产权、继承权、家庭管理权和教养子女权等方面仍然维护夫权,明显存在对妇女的歧视。比如“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妻子将自己原有财产交丈夫统一管理,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归丈夫所有、丈夫财产由直系血亲继承、妻子不能代位继承、家设家长,子女从父姓、父亲为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等。
而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则高扬反封的旗帜,高扬男女平等的旗帜,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摧毁封建主义缠绕在妇女身上的四条绳索: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而新婚姻制度当然应该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保护几千年来受尽剥削压迫的妇女”。
《婚姻法》的公布,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年之久的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规定了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禁止买卖婚姻。确立了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利。
《婚姻法》的颁布,宣告了基于男女平等的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的确立,为中国妇女解放奠定了基础,因此得到妇女们的衷心拥护,在青年男女争取自由恋爱、解除包办婚姻以及解放童养媳、寡妇改嫁方面,妇女表现出更大的热情和勇气。在青年们对封建婚姻制度发起挑战之时,也遭到封建势力的顽抗,反映那一个时期新旧势力交锋的作家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是以喜剧结尾的。《婚姻法》一出,所有阻碍自由恋爱的旧势力、旧思想都偃旗息鼓。但是作为它原型的一对男女青年,他们的恋爱却遭到家长和村干部的粗暴干涉,男青年被毒打致死,女青年自缢身亡。同时上世纪50年代初还发生了一系列迫害改嫁寡妇的惨案。
1950年3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正确解决婚姻制度问题》的社论:“全中国人民首先是劳动人民必须了解和支持妇女的反封建婚姻压迫的斗争”,它指出:现实妇女反封建婚姻制度的斗争,已经不是“反抗地主对妇女压迫的斗争,而是劳动人民内部反对封建制度所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的斗争”。社论强调,“我们的党员和干部绝对不应拥护封建的婚姻制度,绝对不应该‘镇压’妇女的解放斗争”并指出,正确解决婚姻制度问题的关键一靠中央人民政府制定颁布保障婚姻自由的婚姻法,二靠对农村干部与党员进行反对封建婚姻制的思想教育。而且后者更为重要。
在《婚姻法》颁布之后,政府在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扫除婚姻自由障碍的行动,如打击封建宗族势力、坚决支持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行动、解放童养媳、取缔娼妓制度、促使妻妾家庭自行解散等等。
50年代,一个摧枯拉朽的时代,一个妇女翻身解放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