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实婚姻离婚孩子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事实婚姻离婚孩子如果处于哺乳期的,则孩子由母亲抚养,但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孩子;孩子过了哺乳期的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孩子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⑵ 结婚没有领证但已经有小孩16岁了现在和男方已经离婚了因为换户口已经该已婚了 现在我想结婚该怎么办啊
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之后的如果未登记则属于同居关系.起诉到法院只能是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及时去补办结婚登记吧。 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则属于事实婚姻,之后的则属于同居关系.可以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各自 94年之后没登记的,不存在事实婚姻一说,以同居关系认定。 如是94年2月1日之后举行的婚礼,是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但对于两人同居期间所有的财产或孩子纠纷是可以通过法院来处理的 ======================================== 然后再去民政局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