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租房年审都需要什么材料
不同地方所需要材料不同,一般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2、身份证;3、户口本;4、婚姻状况证明;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6、申请承诺书;7、申请家庭成员情况;8、申请家庭住房情况;9、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10、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11、其它所需资料等等。
公租房认租是指申请已开盘公租房的行为。认租公租房需要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公租房年审材料:
1、未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且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填写承诺书。
2、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但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诚信申报,提供变更材料。
3、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前往窗口诚信申报,主动退保。
由于启动了智能化数据比对,保障家庭在年审中往返奔波、重复提供无效材料及多部门盖章的情况将大大降低。保障家庭只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低保证、特困证,有变更的年审家庭还需携带相关变更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政府办理即可。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❷ 婚姻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证服务
事项类型: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暂行条例》
申请材料:
(一)、申办国内、民事公证:
1、出生公证、监护权公证:a户口簿、身份证;b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c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结婚公证:a结婚证;b夫妻双方身份证;c户口簿(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户口簿原件)。
3、离婚公证:a身份证;b户口簿;c离婚证原件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
4、未婚、未再婚公证:a身份证;b户口簿;c未婚证明;d申请人未婚/未再婚声明书(2003年10月1日以前已离境的申请人,应提交原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有效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公证:a身份证;b户口簿;c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公证员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当事人提供验证证明);d成绩单原件(加盖有原就读学校有效印章)。
6、职称公证:a身份证;b户口簿;c职称证原件。
7、驾驶证公证:a身份证;b驾驶证原件。
8、银行存款公证:a身份证;b存款证明书原件;c银行存折。
9、营业执照公证:a公司营业执照原件;b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c法人授权委托书;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e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10、无刑事处分公证:a申请人身份证;b户口簿;c申办无刑事处分公证的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并签名盖章。如派出所只证明本辖区内无受刑事处分,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亲属关系公证:a申请人身份证;b户口簿;c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d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并签名盖章)。
12、死亡公证:a死亡证;b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c户口簿、身份证。
13、生存、国籍、住所:a身份证、户口簿;b单位或派出所证明。
14、声明、委托:a身份证;b声明、委托涉及的内容相关依据。
注意:
1.申请办理任何公证事项,申请人均须携带上述资料,申请人不能亲自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2.申办如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担保、生存、声明书、委托书公证等与申请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申请人均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二)、办理财产继承、财产赠与、遗嘱、遗赠、委托、声明、婚前财产、夫妻财产、离婚财产协议等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办理继承权公证
①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医学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信等)。
②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③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④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乡政府出具)。
⑤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⑥遗嘱继承人应提供经公证的遗嘱。
2、办理遗嘱、遗赠公证
①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果立遗嘱人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公证处办理,可由公证员上门办理。
②提供立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立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离婚、丧偶等证明)。
③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④草拟遗嘱,遗嘱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签名或盖章。
⑤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3、办理赠与公证
①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②提供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权)证等。
4、办理夫妻财产、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协议公证
办理上述协议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拟写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
5、办理委托、声明公证
委托人、声明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申办委托公证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事项凭证(如房地产证、股票、存款凭证等)。拟写委托书、声明书,并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或盖章。
(三)、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并向公证机构提供下列材料: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房产赠与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办理合同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公司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需公证的合同文本若干份;
4、与本合同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它材料。
(五)、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
1、借款人、抵押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副本须经年检。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证明书证明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记载的相一致。
(3)如果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来公证处申请办理,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经公证),受托人身份证。
(4)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须提供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或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
①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哪家银行贷款多少;
②同意用自已公司或其它个人、企业的什么财产作抵押,决议上需有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名。
(5)抵押贷款合同,条款要齐全,形式要完备,双方当事人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抵押物产权证明。
2、借款人、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及上列第(5)、(6)项材料.
办理公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