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跨国婚姻没有结婚证小孩能上户口吗
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上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没结婚登记,出生后孩子怎么上户口? 没有结婚登记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如果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另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② 跨国婚姻给小孩上户口要写申请范本
如果是想在国内办户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首先是领准生证当然是会费了好多周折要有中国的准生证这点很重要
3.只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生孩子,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女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按照中国入籍程序办理,当然如果男方是中国户籍则需要提供男方资料,因为孩子父母有一方是中国人,孩子有权利拥有中国户口。
4.提供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到当地户籍办去办理即可
③ 外国女人嫁给中国人能落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需要符合落户的条件,条件很高。需要在中国有工作,结婚超过5年还是10年才可以办理户口。跨国婚姻子女,只要符合国家户籍法的是可以带上出生证明,父母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资料到中国国籍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④ 涉外婚姻孩子怎么上户口
首先看下下面2个
涉外婚姻生育子女的办理手续
1.北京市有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与外籍男性或外籍加入中国国籍的男性结婚的,生育子女政策按北京市生育政策执行。
2.外籍一方,须出示国外长期居住地,法律部门的本人婚姻、生育证明。
3.根据证明,报女方单位,或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申请生育指标。
4.与加入中国国籍的外籍有生育条件的女性结婚,按国内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生育指标手续办理同上。
涉外婚姻生育子女的办理手续
1.云南省有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与外籍男性或外籍加入中国国籍的男性结婚的,生育子女政策按云南省生育政策执行。
2.外籍一方,须出示国外长期居住地,法律部门的本人婚姻、生育证明。
3.根据证明,报女方单位,或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申请生育指标。
4.与加入中国国籍的外籍有生育条件的女性结婚,按国内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生育指标手续办理同上。
这样就知道各地的涉外婚姻生育子女的办理手续都是这个样子了,就是说楼主确实要收计划生育的限制。
再来看生二胎。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需要看楼主是哪里人了。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表示,中央已经把制定“二胎”政策的权力,下放到各省,“符合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生二胎,由各省人大自行规定。”
不过绝大部分省市的政策都没有任何改变,大家都懒哎。。。
看下基本的样本。。。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按照这一条例规定,天津市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的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含一方初婚,一方再婚)原有一个子女的;婚后5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是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6年的;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从外地迁入天津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经怀孕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村居民,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一方因伤残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劳动力缺乏的山区、半山区的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的;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
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经审批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至少4年或女方满28周岁)
楼主看看自己有希望没。。。。
不过如果楼主是上海人希望还是比较大的,上海调整了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三种适用人群,由过去仅适用于农业人口扩大到非农业人口;增加了四种再婚夫妻的生育规定;取消了夫妻双方累计认定子女数的方法;明确了两地婚姻夫妻再生育子女规定的适用;调整了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的规定;取消原《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四年的生育间隔规定,同时增加了人口出生预报制度。《条例》规定本市非农业人口再生育的条件有八项;农业人口再生育的条件有十一项。
最后是去国外生孩子。这个就更复杂了。。各个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不说,重要的是首先,很多国家对孕妇签证是卡得很严的,其次,在异国生孩子很辛苦的,最后,如果只是短期出国,孩子以后在中国抚养的话,弄个外国籍上学狂麻烦,纯粹没事找事。
呵呵还是希望楼主能再生一个可爱滴小宝宝。也希望楼主说下自己是哪里人我能帮查下。。。
另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链接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3124/node3134/node3136/userobject6ai1212.html
⑤ 涉外婚姻,孩子怎么办理中国国籍/户口
涉外婚姻国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周岁以下)回国随母或父落户, 办理手续:凭孩子《出生证明》(收取原件)、《户口簿》、《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孩子的户口可以随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