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美国婚姻移民需要哪些材料
在美国有很多外籍人士在外可能会找到一位美丽的外国菇凉,所以,就会有通过结婚获得外国绿卡。美国人本身就是喜欢全世界找女朋友,欧洲的通婚现象也比较普遍,而另一种情况及时在美国,就有很多人是通过跟美国人假结婚来获得美国绿卡,这种做法其实不太提倡。那美国结婚移民需要什么材料呢?
1.首先,如果外籍配偶以一种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呆在美国。申请人(公民)就可以为其提交I-130家庭移民申请,而外籍配偶自己可以同时为自己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2.第二种情况就是外籍配偶身在美国境外。这样,公民需要为其配偶提交I-130家庭移民申请,以及领事处理程序(ConsularProcessing,CP)申请。一旦申请获得了批准,美国国务院的国家签证中心将寄送一份材料("Packet3")给申请人。申请人在完成所有的表格之后,外籍配偶就可以到所在国家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了。当外籍配偶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时,就成为了美国的绿卡持有者。
3.美国绿卡持有者外籍配偶的移民申请
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在家庭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二类优先(A)。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首先,如果申请人的外籍配偶已经以非移民身份呆在美国,申请人可以为其提交I-130家庭移民申请。之后,外籍配偶要等到签证名额可用的时候,申请I-485身份调整。在等待期间,外籍配偶要保持一个独立的有效的非移民身份。
2.第二种情况就是外籍配偶身在国外;这种情况下,绿卡持有者需要为其提交I-130家庭移民申请,以及领事处理程序(ConsularProcessing,CP)申请。一旦申请获得了批准,美国国务院的国家签证中心将寄送一份材料("Packet3")给申请人。申请人在完成所有的表格之后,外籍配偶就可以到所在国家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了。当外籍配偶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时,就成为了美国绿卡持有者。
如果在I-130家庭移民申请已经获得批准而I-485身份调整申请还处于等待过程中时,婚姻不能再持续拦含者,如分开或分居,但只要能够证明婚姻缔结时是善意的,外籍配偶的身份调整申请就不该被拒绝。但是,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经终止,那原外籍配偶的申请自然就会被拒绝。当一个外籍者在I-140职业移民申请获得批准而I-485身份调整申请仍未获得批准之前简薯与另外一名外籍者结婚,申请人的外老晌籍配偶就可以直接作为已经批准的I-140申请的附属申请人。
如果外籍配偶此时身在美国拥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外籍配偶就可以直接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而如果外籍配偶在美国境外,在申请人拿到绿卡后,可以为其配偶申请移民签证,而外籍配偶经过领事处理程序也就获得了移民签证。
美国签证有多种种类,其中美国公民配偶是可以通过申请美国婚姻签证去美国的,那么如何申请美国婚姻签证?申请美国婚姻签证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是对美国婚姻签证申请材料的介绍。
K签证是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未婚妻或未婚夫)及其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签证。其中:K-1签证是专门颁发给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K-2签证是专门颁发给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的21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配偶的继子、女(指和其前夫(妻)所生的子女)、养子、女等。
1、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领取K—1签证进入美国后,夫妇双方在90天内完婚。
2、结婚后,K—1持证人将获得二年期的“有条件永久居留权”。
3、二年期满之前90天须向移民局申请成为永久居民。有条件居留者也可以在海外调整身份,成为正式的永久居民。
1、有效护照及大一寸照片(须与护照照片一致);
2、申请人的有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是否有子女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健康证明等,且须经涉外公证处公证和外交部认证);
3、往来信函原件;
4、邀请结婚信函(包括拟结婚日期,地点等);
5、户口簿和身份证;
6、本人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7、本人和未婚夫(妇)的合影照片。
Ⅱ 美国结婚绿卡最新政策
美国结婚移民条件
1、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2、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五年,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五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三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3、在提出入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五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六个月的时间。
4、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十六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入籍。
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国公民而一名是外国人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入籍。
5、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力。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以口试方式来考查入籍申请者英语的实际表达能力。此种试题由美国政府印刷并公开出售。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口试时未能合格,允凯槐弊许申请者在一年以内还有两次补考机会。
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50岁,并在美国居留时间达20年以上的,可以免试英语,可由本国语言代替。盯族新移民法还对年龄已超过55岁,并已在美国明州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又居留15年以上的申请人,也实行免考英语,并由本国语言代替。
6、必须在美国五年的居留时间里表现良好。美国新移民法规定,与他人有通奸行为、卖淫行为或重婚行为,或不尽抚养义务,以及有酗酒、吸毒行为等,都属于品行不良,不能入籍。
7、必须对美国历史与宪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主要是对美国历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组织机构与权利的了解,以及对美国宪法原则和重要修正案内容的了解。
8、申请公民身份者必须放弃原有的国籍,若仍想保有其原有国籍,则不得成为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