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中能做哪些工作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律师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由律师指导、代为调取对方可能隐藏的婚内财产。比如,律师可以去房管局调取对方是否有私自买卖房产,可以去车管所调取对方是都有买卖车辆,可以去工商局调查对方是不是私下有开设公司等。
另外关于财产分割,根据财产的形态不同,可以分为动产、不动产,货币、具有现金价值的有价证券、股权等。不同形态的财产,有不同的分割形式。如果没有律师的指导、代理处理这些事,就可能在无形中被少分,自身的财产权益受损。
并且,收集、判断对方在婚内存在过错的证据,也是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处理经验的。
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委托有专业法律技能的律师,得到孩子扶养权的几率更大。因为律师知道怎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怎么合理反驳对方的证据,从而更大程度上获得法官对自己一方的支持。
另外,在婚姻家事案件中,还涉及债务分割、处理的问题。对于判断什么是合法债务,什么是非法债务,什么是婚内债务,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哪些是真实的债务,哪些是虚构债务,等等这些,如果没有律师的参与,仅凭普通大众自己去处理,很可能会陷入误区,把本不该由自己承担的债务,稀里糊涂的承担了。
以上这些,还只是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在离婚纠纷方面的作用。对于财产继承,子女扶养,老人赡养等纠纷处理方面,律师同样起着很大的作用。
(蒋川健 律师,福建.厦门)
㈡ 婚姻律师有做律师的吗
婚姻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可以为当事人代为起草协议、起诉书、代理离婚诉讼、家庭财产诉讼;代理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诉讼;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婚姻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负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并不会像很多人想的那样,为了成案,不论什么情况,都想尽办法的促使当事人离婚,更多的是在接收委托后,跟当事人进行深入的沟通,根据具体情况,尽量为当事人解开矛盾,使当事人能够重归于好。如果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或没有和好必要,也会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尽量将矛盾控制在最小范围,以至"好合好散",从一个家庭的稳定来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
婚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根据双方身体条件、工作能力、结婚观念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婚姻是男女两个人自愿结合在一起互相依靠,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共同生产生活的一种社会问题。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过程。